士可杀不可辱!

事件回顾:
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向吴学占(涉黑)借高利贷,两次一共借135万元,约定月息是10%。支付了本息184万,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之后,苏银霞还有17万欠款没还。放贷人指使一帮地痞流氓(领头者杜志浩还有案底在身)采取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甚至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采取令人发指的手段侮辱苏银霞。
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于欢欲离开但被阻止,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了一把刀……4个催债人被刺中,其中杜志浩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认为,虽然当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士可杀不可辱”,语出《礼记.儒行》,释义:指士子宁可死,也不愿受侮辱!

做公众号以来,好像从未跟风蹭过什么热点,但这几天看了山东刺死辱母者案,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第一次在南方周末的微信公众号上看到这篇个案子,第一感觉就是:于欢干得好,是条汉子!应该多杀几个!几天过后,我想自己会不会冷静一点,更理性一点,结果仍是血脉喷张,仍然觉得那时那刻,杀人是最好的选择!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

------马雅可夫斯基

至今仍有几点疑问,挥之不去。

一、为何苏银霞从银行借不到钱

苏银霞2009年创办源大公司,生产汽车刹车片。作为企业需要资金周转,为什么不从正规、合法渠道银行借钱?当地的工业园企业主为何互相担保铤而走险,宁愿付出高额利息也从吴学占那里借高利贷?是他们傻吗?我想不会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扶植体现在哪里?

二、为何等出事了才把吴学占涉黑杜志浩的案底扒出来。

网上流传的一封举报信显示,吴学占以房地产公司名义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

杜志浩曾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这名女学生的母亲后来收到了28.5万元赔款了事。

如果杜志浩不死,这件事情的盖子不被揭开,吴学占杜志浩等黑社会团伙还要嚣张到什么时候?

三、为什么警察、法院没有错

民警接警后过来轻描淡写地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并没有制止事态的发展。于欢就是因为绝望了,才奋起反击,没有尊严地活着,生不如死!匹夫一怒,血溅五步,也就不足为奇了。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在那种情况下都会选择杀人,这是唯一的出路。

在电影《血战钢锯岭》中,酗酒的父亲对母亲实施家暴,多斯都挺身而出,这是一个儿子的本能反应。

法院认为,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好一个“未使用工具”,那种侮辱不比使用工具还残忍!好一个“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警察接警不处警。当公权力保护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时,还谈得上什么公正?还谈得上什么执法为民?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是这样表述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四、为何出事一年后才引起公众关注

如果没有《南方周末》的披露,也就不会舆论哗然,更不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公愤。难道这样的审判结果就会包裹起来,永远不见天日?

感谢《南方周末》,感谢这个社会上还有这么多有良知的、有正义感的媒体人,为我们探究来龙去脉,为我们廓清案件的真相。

我们欣喜(真不知道该不该用这个词)地看到下面这些:


近些年,我们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可能就是: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希望正义不要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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