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美]威廉·福克纳著 方柏林译

最近迷福克纳。继《我弥留之际》后,选择了译林出版社的《喧哗与骚动》。

从“一个小女孩上树,底裤被人看到”这个意象,编织出南方康普森家族没落的故事。福克纳是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方柏林在《译后记:绕不过的福克纳》中说“读者诸君若对美国文学感兴趣,福克纳的这本书既是高山,也是近路。福克纳如一个在文学巅峰的人物。要爬美国文学这座山,不管从哪个坡过去,通常都能看到他的身影。读福克纳,如同在峰顶看风景。很多现当代作品都有它的血脉。要想进入美国文学的殿堂,此书啃也要啃完,这是以后阅读中受用无穷的预备。”

《喧哗与骚动》我看了两遍。

第一遍按顺序从前往后。书看得艰难,开始不明所以。人物走马灯样出场,时间空间转换,需要用笔在纸上写出人名,慢慢分析出人物间的关系。总在疑问中前后翻看。一直到附录,才渐渐明白,但仍有许多谜团。

第二遍先读附录,再读三四章,最后读一二章,之前不明朗或被忽略的部分,渐渐从迷雾中浮现。

《喧哗与骚动》书名取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福克纳“把同一个故事写了四遍,从白痴那种“纯真”视角,到最后那种全知视角,他让我们领略了叙述的可塑性,以及他换用不同视角和声音开展叙述的才能。这四种不同的叙事,细节前后呼应,相互强化,如若一篇文字的交响乐”。

1928年4月7日。班吉明,33岁3岁智商的白痴。喜欢在牧场上追着高尔夫球跑,喜欢看火光,喜欢姐姐凯蒂。班不会说话哼哼唧唧流口水总会哭。随着情节起伏班有很多种哭:哭了,说哭就哭,呜咽,哭嚎,嚎叫,干嚎,嚎啕,吼叫。“班一动不动地坐了一阵子。接着吼叫了起来。吼啊,吼啊,嗓门越来越大,都不停一下喘口气。这声音里不止是惊讶,那是恐惧;是震惊;是看不见说不出的痛苦;只是声音。”班能闻出味道,闻出姥娘的葬礼,闻见凯蒂身上树的气息。

1910年6月2日。昆廷。“我犯了乱伦我说父亲那是我不是道尔顿·埃姆斯”“桥的阴影,层层的栏杆,还有我自己斜靠在水面上的影子——这影子和我须臾不离,要是蒙骗起来,却易如反掌。至少有五十英尺吧,真希望我有什么东西,能把这影子留在水面上,定住,直到它也淹死,两个熨斗,影子如同两只包住的鞋子,躺在水面上。黑人说溺水者的影子会在水里一直守候着他。它会闪闪发光,如同呼吸,浮子也慢如呼吸,那些残渣半浸半浮,向着大海向着那些海的大小洞穴荡漾而去。”1910年6月,妹妹凯蒂婚礼两个月后,昆廷在康桥自溺。

1928年4月6日。杰森是康普森家族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神志清醒的人。昆廷自杀,班吉明弱智,凯蒂远走留下小昆廷,杰森在店里打工支撑没落的康普森家族,尽量维持生活水平不降低。杰森冷漠无情,不信上帝,不信任银行,只敬畏黑人迪尔西,迪尔西是杰森的对头。小昆廷私奔,母亲去世后,杰森把班送到精神病院,摆脱了黑奴,卖掉了老宅子。

1928年4月8日。全知视角。我喜欢这章的文字,景色身临情景,人物惟妙惟肖。“她第一遍叫的时候杰森把刀叉放下来,和他母亲在桌子两边面对面,用同样的神态等着。一个冷酷、精明,压扁了的褐色头发打了两个倔强的卷,额头两边各一个,仿佛讽刺漫画里的调酒师,淡褐色的眼睛里带黑圈的虹膜像大理石一样。另外一个冷酷、絮叨,一头银发,眼袋松垂,眼神惶恐,眼珠乌黑,仿佛全是瞳仁或者全是虹膜”。

附录是密钥。

你可能感兴趣的:(《喧哗与骚动》[美]威廉·福克纳著 方柏林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