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中有非常邪恶的一面,普通人在生活中有各种制约, 恶其实是被压抑着的,但一个成年人面对一群孩子,孩子对成年人的恶就无任何的制约,不排除那些人还把很多视频放网上卖,这其实在暗网上是一门公开的生意,有些变态还比拼谁玩的多。
美国犯罪心理学专家布鲁塞尔博士2010年对美国36件性侵幼女案做了详细的心理学调查,结果发现所有性侵儿童(幼女)的罪犯都有严重的人格缺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过分且不切实际的性幻想,这些人大都表面忠厚老实,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往,但性的欲望和冲动一点不比正常人差。
这些人当中大部分已有家室,有正常的性伴侣,但他们依然对其他异性抱有强烈的性幻想、性渴望。由于他们大都胆小怕事,不敢与正常的成年女性提出性要求,所以总是选择年幼的女童作为发泄性欲的对象,他们认为幼女对性没有预防和抵御能力,即便受到性的侵扰,幼女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是正常的爱抚慰或爱表达。其次,对幼女实施性侵害比较容易得手,不会引起剧烈的反抗或严重的后果。
犯罪心里学家说的太委婉,其实就是怂,只能从欺负弱者身上获得快感。
真正能保护弱者的唯有严刑峻法,对邪恶的任何纵容,都是在鼓励邪恶。
2011年10月28日,韩国会208名出席会议的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又名“熔炉法”)
性暴力特别法修订案规定,对残障人及不满13岁的儿童的性暴力犯罪不受时效限制;对残障人性暴力犯罪的,删除了“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强奸犯罪的处于七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强制猥亵犯罪的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缓刑;从事残障人保护及公益事业的人员,对残障人实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严惩。
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社会福祉法事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社会福祉法规定,对触犯《性暴力特别法》和《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十年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在职期间对使用社会福祉设施的人员实施同类犯罪的,将永远禁止从事社会福祉事业的经营管理业务。《社会福祉事业修订案》还规定了经营管理人员停止执行职务,强化国家和自法团体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社会福祉经营管理机构公益性和透明性等措施。
同时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另外,韩国也会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去势,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化学阉割在发达国家很普遍,澳大利亚早就立法批准了,因为有82%的居民同意这一法案。德国在1969年立法,根据该法,25岁以上的强奸犯可以自愿选择化学药物去势。瑞典在1993年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去势。美国加州早在1996年就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药物去势,1997年,佛罗里达州也通过了相似的法案,对要求假释的重犯强奸罪的犯人实施去势。2009年11月,法国开始了一项对服刑强奸犯实施化学药物去势的试验项目。
《熔炉》:“ 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 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这个世界的阴暗面比黑夜还黑,只是我们看不见,别以为在白天看着太阳,以为这个世界有多光明。”
郑良旭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