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驴拉磨之设计模式—设计原则

设计模式是怎么来的?

针对开发的问题,有些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经过了大量的时间和验证,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也可以说是为解决特定场景下的问题而定制的解决方案。

为什么使用设计模式

1.是项目结构变得清晰
2.便于维护.
注意:不能为了设计模式,而去使用设计模式
原则:构建可复用,可维护代码的经验法则(方便维护)

设计模式的七大原则

  1. 开闭原则 (Open Closed Principle, OCP)
  2. 里氏代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 LSP)
  3. 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4.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5.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Composite/ 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CARP)
  6. 最少知识原则 (Principle of Least Knowledge, PLK)
  7.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 开闭原则 (Open Closed Principle, OCP)
    软件系统中包含的各种组件,例如模块(Modules)、类(Classes)以及功能(Functions)等等,应该在不修改现有代码的基础上,引入新功能。开闭原则中“开”,是指对于组件功能的扩展是开放的,是允许对其进行功能扩展的;开闭原则中“闭”,是指对于原有代码的修改是封闭的,即修改原有的代码对外部的使用是透明的。
  • 里氏代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 依赖倒转原则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问题由来:类A直接依赖类B,假如要将类A改为依赖类C,则必须通过修改类A的代码来达成。这种场景下,类A一般是高层模块,负责复杂的业务逻辑;类B和类C是低层模块,负责基本的原子操作;假如修改类A,会给程序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解决方案:将类A修改为依赖接口I,类B和类C各自实现接口I,类A通过接口I间接与类B或者类C发生联系,则会大大降低修改类A的几率。
  • 接口隔离原则
    定义: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问题由来:类A通过接口I依赖类B,类C通过接口I依赖类D,如果接口I对于类A和类B来说不是最小接口,则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解决方案:将臃肿的接口I拆分为独立的几个接口,类A和类C分别与他们需要的接口建立依赖关系。也就是采用接口隔离原则。
  •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的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简述为: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 最少知识原则(迪米特法则)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问题由来: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对另一个类的影响也越大。
    解决方案: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 单一职责原则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问题由来: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分别建立两个类T1、T2,使T1完成职责P1功能,T2完成职责P2功能。这样,当修改类T1时,不会使职责P2发生故障风险;同理,当修改T2时,也不会使职责P1发生故障风险。

详细的可以参考博客或者直接直接找度娘解决概念问题。

设计模式的类型

  1. GOF 设计模式(创建类型设计模式):有5种
    单例模式, 抽象工厂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工厂模式
  2. 并发设计模式: 7种
    代理模式,组合模式,桥接模式,享元模式,外观模式,装饰模式,适配器模式
  3. 框架级别的设计模式:11种
    观察者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策略模式.迭代器模式,命令模式,状态模式,备忘录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责任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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