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日本刑侦史上的未解决事件。
1990年6月9日傍晚,梅雨季已经比往年快了一步踏进关西地区。
京都府下京区的梅路公园里孩子们玩耍的小高地上,发现了一具身穿校服的中学(日本的中学即为中国的初中的意思,高中的叫法一致。)女子尸体。
法医检查结果属于窒息死亡。且有明显被性侵的痕迹。被害人脖子上还有明显的绳索勒紧压迫出现的皮下淤血,从校服的样式以及校服上的有写着名字的名札,初步判断被害人是附近九条中学的学生。后经证实,确实是九条中学初二的学生长谷川博子(13).
附近一所小学校的三年级学生关口和夫(8),通过公园附近设立的公用电话报了警。
她不动了,她后来就不动了。那些人跑了,不是我。
这是关口和夫在电话里断断续续带着哭腔重复的话。
当警方让他不要走开,就在那里等待,赶到现场时,报案的这个八岁男孩,裤裆已经完全被失禁的小便打湿掉。鼻子上架着的眼镜,因汗水和泪水不停的往下滑。6月的天气,他眼神发木一直在发抖。
被害人长谷川博子已经死去了两三个小时。关口和夫说他放了学(日本小学放学时间一般是下午三点半左右)来到这个公园玩了一会儿,稍晚一点的时候,附近中学校的几个初中生与被害人一起来到这个公园,他看见他们起先说了一会儿话,再过了一会儿好像就发生了口角,然后发生纠缠殴打的状况。他站在三十米开外好奇又紧张地看着他并不太熟悉的情景。时间吻合。
警方在被害人被翻卷起的校服裙子内侧,发现了六处精液的痕迹。经检验,认定为AB型血型。应为犯案人的遗留。
几个少年后很快被逮捕。一共五人。但他们的血型分别是O型和B型。(四人O型,一人为B型,报警的小学生关口也是O型血)。
纠缠打斗之后的他们呢?
他们...他们走了,说去水族馆吹吹冷气...
案情比较简单的样子。警方根据关口和夫的供述,逮捕了五名涉案的少年。(12-16岁)
京都市下京区人民法院家庭审判法庭开审。(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日本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全不做公开审理)
五名少年先是集体否认。说只在现场逗留了一小会儿就走了,并未与被害人发生任何接触。
但因关口和夫一直重复的供述和质问,你们后来怎么走了呢,都不带我去水族馆,这样的指正后,几个少年无言回答,先后做出了些类似的有与被害人性接触以及勒紧脖子的供述。
下京区法院家庭裁判所做出审判结果。以集团强奸杀人罪分别判处涉案少年被送入初等,中等少管所。
嫌疑人的家长一起向京都市中级法院提起不服上诉,被驳回。
1994年,监护人再度上诉。仍被驳回。两次上诉的直接理由是:被害人尸体上发现的精液血型AB型,与几个少年的血型均不符。下京区家庭裁判所一审时的判定依据毫不合理。
此案在当时社会上流传的是,检察院的依据是A型血,和B型血,混合在一起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可能被检验成AB型血液。
媒体以及关联民间调查机构对检察院的此种说法称简直一派胡言。
然而事实上社会上的说法是受了媒体的误导。
检察院起先开始的关于血型的主张准确上来说并非像媒体报道的如此单纯不堪一击,本案的血型鉴定涉及到疑难血型鉴定方法。
一般民众并不知晓,检察院当时的主张不是A型血加B型血等于A B型血。而是A型抗原组织物质,加B型抗原组织物质,由于它们反应强度不同,可造成别样检验结果。
比如说在A型的细胞片与B型的唾液相混合,即可能出现含有A B型抗原红血球的判定结果。
血液判断,与其他的体液及生物组织的血型判断都有差异。
此事件在下京区一审之时,就进行了凝集素吸收试验。才正式将少年们定罪以及送入少管所的。
注:凝集素吸收实验,是指一种生物组织,通过吸收某种抗体,化验结果为阳性即可来判断其红细胞上有相应的抗原,从而判断出血型。此种鉴定法多用于疑难血型判定以及红细胞以外的如肌肉唾液等其他组织来进行血型抗原鉴定。
也就是说在这种场合A型B型两种血型的血液或体液,聚合在一起的化验结果在理论上其实很有可能产生AB型抗原的结果。
但这只是可能出现结果,无法盖棺定论。这不能成为本案判定B型血少年甚至其他O型血少年的有罪或无罪的根据。京都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判决中认为的少年们有重大作案可能是正确的,且可以根据目击者小学生关口的证言以及最初的涉案少年们的畏畏缩缩的少量供词判断此案确实是他们所为。
而被告方的辩护律师以及民间调查组织和青少年保护协会相关团体,以检验官在取细胞及体液组织时为了避免摄入过多体表垃圾而先后摄取了6个地方的皮肤组织以及唾液等,常理判断每一处的组织机构所含的抗原检验结果未必都能够得出AB型的鉴定结论。
从几率来推断,六处组织的凝聚素吸收试验的鉴定结果均为AB型,这一结论,实则反向证明犯人就是AB型血型的人。
主张少年们在跟被害者即使发生性接触以及一些暴力伤害行为之后,也极有可能没有杀人,而直接离开现场。而后出现了真正的凶犯。且少年们并没有携带绳索类凶器。检方提出的B型血型少年为犯人这一论点十分欠缺证据。之前在家庭裁判所上的口供极有可能是因为过度惊吓而随意认罪的。
所以1998年3月,京都府高级法院,驳回了被害人双亲对于被逮捕少年的监护人的民事诉讼赔偿请求。
趁热打铁涉案嫌疑人的少年们的父母又提出了撤销当年的涉案少年们为强奸杀人罪所以被送至少管所的判决结果。虽当时已经执行完毕,但日本政府也为此修改了法律,规定了即使已经执行完毕,仍旧可以撤回送至少管所的决定。给少年们的未来留下更多的光明。
被害者父母以及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一直认为以少年当时的态度以及供述的多人一致性,以及凝集素吸收试验的结果,少年们就是犯人。不存在什么真犯人。
几经波澜,有民众走上街头,抗议民间少年保护团体,在依据很少的情况下仍旧以保护少年为由纵容低龄犯罪者。要求还死者一个公道。
15年已经过去,到2005年7月9日,刑事案件公诉时效成立。本案就成为未解决事件,被时间的流逝画上的句号。电视台在时效到来之前的最后时间向当时本案的检察长以及被告辩护律师等进行采访,都以守秘义务为由被拒绝。
15年。被害女孩长谷川博子尸骨已经寒凉。然而案件带给被害人亲属及挚友等人的悲伤,则要绵延他们的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