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春节假期的相关问题,解读来了

近期有网友提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延长的三天属于节假日还是休息日,加班费如何计算?

就此问题为大家解读。


关于延迟春节假期的相关问题,解读来了_第1张图片

一、延长3天休假的性质方面


1.到底增加了几日的休息时间? 

2.延长的3天到底属于节假日还是休息日?

3.单位能否通知职工提前返岗?

二、延长3天的加班工资标准方面


4.劳动者在休假3天中工作的加班工资标准? 

5.劳动者在10天春节假期都上班,能拿多少加班工资? 

6.公务员在休假3天中工作的加班工资标准?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休假3天中工作的加班工资标准?

国家明确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3天,目的是为了加强疫情防控、阻断疫情传播,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延长假期规定,将直接影响到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劳动权益。由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较多,为便于理解和阅读,特进行了汇总和思考,供大家参考。

在分析之前,先看一下国家的正式文件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



一、延长3天休假的性质方面


1.到底增加了几日的休息时间?


我们都知道,春节休假7天,但实际上真正增加的休息时间为3天,连同两个周末时间总共7天。因此,此次延长3天至春节休假10天,但延长这3天是否都是增加的3天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本次延长日期为:“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可见,延长休息的3天即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中,1月31日为周五上班时间,2月1日为周六补上班时间,2月2日为周日休息时间。


结论实际上增加的休息时间为2天。


2.延长的3天到底属于节假日还是休息日?


《通知》使用“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以及“不能休假”的表述,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关于“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规定对应,延长的3天似乎应该属于节假日。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11日,包括春节放假3天。延长的3天并不包括在内,因此,并不属于此处的法定节假日。


结论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既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那么是否属于休息日呢?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因此,休息日为周六和周日,每周休息两天。延长的3天春节假期中,2月2日本就属于周日,自然属于休息日。


1月31日属于上班时间,2月1日(星期六)为补上班时间,这两天本应上班的时间又属于什么性质呢?《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该规定,当前防控新冠肺炎,就属于在有特殊情况需要缩短工作时间,由此形成的休息时间,应该属于缩短工作时间而形成的休息日。1月31日和2月1日属于休息日。


有观点认为,延长3天休假而不能休假的安排“补休”,而法定节假日不能补休的,因此,延长的三天是休息日。按照《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的确如此。尽管结论一致,但却是从结果进行倒推,而非从法源上进行梳理!


结论延长的3天都属于休息日。


3.单位能否通知职工提前返岗?


由于延长的3天并非法定节假日,本应属于上班时间,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要求上班没有障碍。但基于特殊情况的严峻形势,《通知》明确要求休假,因此,一般来说单位不能通知职工提前返岗,应当按要求休假3天。但是“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单位有权通知职工提前返岗,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只不过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结论因疫情防控需要的,可以通知职工提前返岗。


二、延长3天的加班工资标准方面


4.劳动者在休假3天中工作的加班工资标准?


如前所述,延长的3天都属于休息日,而非法定节假日。因此,在这3天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不能按照第(三)项规定的法定休假日的百分之三百标准支付。


与此类似的是:《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七一”放假期间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通知》(京劳资发[1997]124号):“凡用人单位在“七一”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即:“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4号)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在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仅仅针对劳动者,并未覆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200%加班工资标准仅仅适用于劳动者。


结论延长3天期间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5.劳动者在10天春节假期都上班,能拿多少加班工资?


劳动者如果在春节10天假期都上班,其加班工资的计算要分别按照不同日期对应的属于休息日还是节假日来判断。春节放假7天中,3天是法定节假日,4天是休息日。延长的3天时间均为休息日。因此,10天中有3天为法定节假日,7天为休息日。假如劳动者的月薪为2175元,按照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为日工资100元。则春节3天法定节假日按照3倍计算每天300元,其余7天按照休息日2倍计算每天200元,计算方法为:(2175/21.75)*3倍*3天+(2175/21.75)*2倍*7天=2300元。


结论:10天春节期间都在上班的,可以领取自己日工资标准的23倍。


6.公务员在休假3天中工作的加班工资标准?


《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结论:公务员在此3天中工作的,单位应当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给予补助。只不过公务员加班的补助标准,迄今未见到。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休假3天中工作的加班工资标准?


未见到国家统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有无规定。如《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65号):“一、各单位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因特殊原因确需加班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应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也按照《劳动法》规定分别为150%、200%和300%。


结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延长3天期间工作的加班工资没有全国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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