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_第1张图片
正义之神

突然变冷的周末,朋友圈里却异常火热,好友们都在分享着于欢案的文章和观点。其中,最受追捧的一句评论说: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在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这句话让我顿时感觉后脑勺凉飕飕的,因为于欢的审判结果之所以值得商榷,是因为他是属于正当防卫而非犯罪。而这句话却在悄然声息的为所有真正的犯罪者开脱,为所有真正的犯罪行为寻找理论依据。

很多人都说,这段话出自苏联著名政治家马雅可夫斯基,可是我上网查了老长时间也没看到是出具体自哪个著作或传记言论。更吊诡的是,以“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的关键词上百度搜索时,相关人物中竟然出现了白宝山的词条。这又让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白宝山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杀人犯。可能是因为很多网站都收录了他的一句口供,百度算法才将他归类到“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的那批人中。

“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户口,先后跑了六七次,他们就是不给我办。我认为,我已经从监狱里出来了,起码也是个公民,可派出所不给我办户口,我吃什么?我不能靠父母养我一辈子?我这个要求不过分,我要生活。我对我母亲说,派出所要我送礼,我连吃都吃不上,拿什么东西送给他们?”

这么看来,白宝山确实很符合“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的那批人,然而这个名字的背后却背负着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件:从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白宝山持枪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5人,抢钱140余万元,并在狱中先后杀害2人。

试问,如果这样的犯罪不算可耻,那天理何在?

我赞成舆论不能干预司法,是因为舆论的力量会变得很大,也很容易被心怀鬼胎之人引导着偏离轨道。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是本案最大的法律争议。原本舆论是在为他的正当防卫做辩护,而这段所谓的名言却已经将其定性为故意伤害。

假如这句话被所有人认同,那么另外三名讨债人员是不是可以说他们是被社会逼到了走投无路才去暴力讨债?渎职的警察是不是可以说他们是被社会逼到了走投无路才不作为?非法借贷的吴学占是是不是可以说他是被社会逼到了走投无路才去放高利贷?还有在审判过程中,公检法的相关人员是不是可以说他们是被社会逼到了走投无路才那人钱财替人消灾?

中国的司法体系确实有很多漏洞,但并不是一无是处。很多不公正的判决往往是因为一些执法人员的渎职。如果说一定要有一句话来展现人民的力量,用以震慑那些执法不公的人员,我想应该这样来说:当无所作为的统治者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反抗,记住这并不可耻。

你可能感兴趣的:(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