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蟹座的唯一盲点在哪里?

著名经济学家樊纲前两天在海南博鳌向政策制定者隔空喊话:

房产税呼吁了十几年,我现在继续呼吁,要赶快施行房产税。怎么实施?我的建议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双轨过渡,增量改革。根据房屋价值进行税收减免,如对仅有一套房屋和低价房屋进行税收减免,降低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成本。

他分析说,需求侧改革最重要的长效机制就是房地产税,因为房地产税是内在稳定器,一是改变收入流,将未来要交的税现在逐步缴纳,并非在地价中一次性缴纳;二是减少投资需求。

而最关键的则是下面这句话:

房产税征收不会造成房价暴跌,因为目前房地产在多行政手段调控下,需求被严重抑制,一旦实行房地产税长效机制,就可以放开调控,合理需求足以弥补挤掉的不太合理需求,房地产仍然能平稳发展。

道理还是这么个道理,没有佶屈聱牙和故作高深,浅显易懂。但我可以断定的是:此次喊话依旧无效。

此轮调控与过往许多轮调控的不同之处在于,一切尽在政策制定者的掌控之中。调控政策的层层递进,有序出台,招招见效,持续发酵,威力渐显。政策的首创性与不留后路的决绝、封杀令人刮目相看。但唯一一个盲点则是房地产税。

其实,并非政策制定者遗忘了房地产税,也并非坊间传言将此杀手锏列入了长效机制之中。而是,在有可替代的政策有效掌控市场热度与走向的情况下,他们需要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不到万不得一,在政策未用尽之前,不会启用房地产税。

比如这段时间热炒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的建立。广州率先发出声音,但旋即陷入沉默。本周二有一房地产论坛专门探讨租购同权的话题,但最后被上级有关部门低调处理。网络直播取消了,同城媒体的报道也尽量淡化。

广州这次的先行者角色有些尴尬。其他城市间或有所跟进,但质疑的声音更多,有些城市甚至回应称,租购同权或租售同权是炒冷饭。因为比起房地产税,租赁政策的可落地性与可操作性以及实施的时机都远远没到。市场还远远没有到“改天换地新时代”的地步。

同样是在海南博鳌,原房改课题组组长、现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在发言中说出了三个数字:房改18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增加37倍,拉动GDP总量增长将近9倍,房地产业拉动经济的作用非常明显。这位亦官亦商的地产领袖级人物在回顾中国房地产的前世今生时说,当年就是在房改课题组的建议下,国务院在1998年7月出台城镇房改的文件,启动了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从此住房走向商品化。2003年,国务院再次接受房改课题组的建议,把房地产业写入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只相信数字的力量。回望二十年房改史,中国式楼市之所以走出来这条艰难曲折、总体向上、勇往直前、无惧污名、有所担当的路径,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承担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能。房企再神通广大,机敏过人,开疆拓土,成就一方霸业,始终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房地产的功过是非,无须多言。

房地产税迟迟不入政策制定者的“法眼”,但不时拿出来亮剑一番,一种浮浅的说法是,这一政策事关奶酪的分配,而今年两会期间新闻发言人的“一剑封喉”式表态,一开始即打消媒体记者的好奇心,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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