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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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城市,我生活习惯了。我不屑与农村里那帮泥腿子的堂兄弟们打交道。每天,他们农活后背锹拿锄回家,衣服沾满泥白和草青、身上散发那股田泥和汗水的混合的味道。说话时,嘴巴如百年的烟囱,喷出浓郁的旱烟味。这股味道令我头晕,胃内如狂龙闹海翻云覆雨,恶心做呕。

农村里处处落叶,狗叫鸡飞、满地猪粪、一不小就能踩到幸运之神赐给大地之母的营养成分。那里残砖烂瓦、新房旧屋,它隐藏在广西灵山县众多不为人知的山坳里,名字叫双角。

我已多年不回,甚至连老祖坟都不知道在哪里?

清明时,直系亲叔来电话说:“老奶想要回老家一趟。”

老奶九十五岁,新中国成立后生了五个。可惜,我爷走得早,遗留两儿三女。她独自在老家的土坯房子里,番薯、芋头、萝卜、青菜的将孩子拉扯大。如今虽银丝白发,身体依旧硬朗。不过,她身体再好,想必也经不起摩托车山野之路的颠簸。最终,我决定开车送老奶回老家。

汽车离开市区,进入山道。

前一天,老天下了一趟大雨,搅浑山林里的山路,湿漉漉的。红浆泥路很滑,车子经过时就像抓在手里的泥鳅,哧溜一下溜出去。

车子穿山越岭颠簸了四个小时。

终于,回到这个陪伴我长大的村庄,我们落脚在大哥家。回老家付出的代价就是车身多了千丝万缕的纹身,还有黄泥打蜡。庆幸的事情,老奶回到家还活蹦乱跳的,到处找亲人嘘寒问暖。

我坐在一哥的别墅里,听他说独自装修的别墅故事。没过多久,老奶走过来拉我的手说:“老八,我们去看看老房。”

太阳即将落山,赤红的晚霞即将离别夕阳。我想让她明天再去,可是她有点迫不及待。无奈之下,只能牵着她的手走去老房的路。

老房建造在半山腰,要十五分钟脚程。

半山腰的小村落是被勤奋的先祖用双手将大山砍掉一半,铺上青石板路,筑红沙胚房,盖上青瓦,点亮油灯,这里成为了我们邓氏的繁衍之地,一直到我们这一代,下一代。

老房的青石路年久失修,断裂或者被崩碎的,残缺不全。下雨时,一小坑一小坑的水洼,如碎掉的玻璃块镶嵌在路面炫丽非常。这片老宅大多数已经崩坍,土坯砖头堆砌原地,腐蚀掉的横梁仍然挂在哪里,原本的空房长出一丛纵的翠绿,点缀无数星星,还能看见一些老鼠追逐过的脚印。

“砰!砰!砰!”

老奶的双脚依然有力,踩断裂的瓦砾嘎吱作响。她的脚步很小,轻轻地走在墙边过,生怕踩坏烂泥墙。

她一手拉着我,一手摸着曾经的老房砖瓦。手触时,泥粉如雪纷纷落下。干枯的手掌慢慢地抚摸墙体的坑坑洼洼,沙屑不断从墙上滑落沙沙作响,呈现一道浅浅的指痕。她拽一把将要脱落的泥砖土屑,然后用她的手绢包裹着,揣进口袋里。

老奶的意思谁都懂,我也不言语。

她转头望了四周,深深叹了一口气,站住脚跟,凝望被岁月风化的老宅。老房的故事,她给我们讲了千百遍。这老房是爷走之后,她建起来的。

那时,她才三十几岁,带着五个孩子。房子的泥砖是堂兄弟们一块一块帮她从田里挖土筑砖,然后叠成的房子。解放后,分得五亩水田。春耕时,老奶独自无法忙得过来,也是堂兄弟们齐手齐脚一起将五亩水田耕种完,秋收时,大家又帮老奶将稻子收割晾干,储备过冬的粮食。直至,父亲、姑姑、叔都长大了,爷爷辈都老了才放下。

落日的余晖终于落幕,渲染在老宅的黄昏红退入漆黑。农村里亮起一盏盏电灯,我和老奶、叔一家,还有三伯父一家都聚集到大伯家大院里吃饭。大伯端上自酿的米酒、杀了一头大猪、宰几只大阉鸡,做了几大桌好菜。三十几位堂兄弟撩起裤管,赤裸着脚丫,高举酒杯在荔枝树下痛快畅饮。

一顿好酒,我喝了三斤。通红的脸,我醉了。甚至,没有意识,谁将我扛上床,盖上被子。这么多年在外闯荡,我从来没有醉过,一般清酌几杯。如此敞开胸怀畅饮还是人生第一次。

几天过后,启动汽车将要离开老家。叔站在二哥门口的田坎上,眼望远处种植漫山遍野的荔枝的山头。他深深抽了一口烟,长长地吐出。上车,我驾车离开。车痕很深,毕竟它承载着重量。

二十载流年易了颜,少年时代被残迹改变。昔日的青春已经不见,如今剩白发一堆回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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