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 ‖ 罗大义 : 乡情——参赛61号

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 ‖ 罗大义 : 乡情——参赛61号_第1张图片
诗人罗大义

诗人简介:

罗大义: 六八年从一中入伍,七三年退役,在部队是文书,在二零一零年在市电影院工会主席退休,在市委党委党校毕业,大专学历。现在还在西关社区党委担任宣传部长,小区书记。在牡丹江市,获得六市县践行幸福公约主题征文大奖赛三等奖。《宁古塔作家》签约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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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情

文/罗大义


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 ‖ 罗大义 : 乡情——参赛61号_第3张图片
摄影王志军


谁没有家乡?

谁不思念家乡

古城我可爱的家乡。

我何曾不想念你。

你用甘甜的乳汁把我哺育成长。

丹江流水伴我走向远方。

你四季风景如画。

春天花香弥漫城乡。

夏天丹江两岸鲜花怒放。

秋天硕果累累,一片丰收景象。

冬天白雪茫茫,好一派北国风光

我爱你家乡四季分明。

我爱你镜泊湖,湖光山色,田园风光。

我爱你,因为你是英雄辈出的地方。

我深深的深深的爱着你。

我美丽的家乡,

愿你青山常在,

碧水蓝天。

祝愿古城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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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王志军


《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全国小说.诗歌.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弘扬和传承宁安市古城悠久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现代文化,扩大宁安市宁古塔知名度和影响力,宁安市作家协会、宁古塔作家决定举办“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全国小说.诗歌.摄影.大赛,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 主办单位

宁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宁安市作家协会

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全国诗歌.摄影大赛组委会

三、协办单位

宁安市文化馆

宁安市图书馆

四、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题材请围绕黑龙江省宁安市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可以网络搜索)为内容。要求为现代诗、散文诗,韵律诗。

小说以宁安市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可以网络搜索)为内容。

摄影题材:为表现强烈的社会现实主义及风土人物摄影作品。

五、征稿要求

1、组诗一般不超过10首,原则上总行数不超过200行;散文诗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每人限投一次。韵律诗,10首不超过100行。小说七千字内。

摄影作品10幅,请标明相机型号、镜头类型(焦距)等数据。

2、文责自负。要求参赛稿件为未在纸质媒体上发表的原创作品,非原创和抄袭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3、此次来稿由《宁古塔作家》编辑部负责收集整理,所有稿件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微信号。参赛者请添加金波主编的微信便于联系。13945316144(白狐金波)

4、凡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请自行保留底稿,未入选作品恕不回复。

5、本次大赛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

六、评奖方式

每位入选作者的作品评奖以专家评审加网络微信阅读点击量和赞赏综合评分,每篇入选作品阅读点击量不低于500,赞赏不低于20位才有最终参与入围评奖的资格。最终以综合方式评选而定。

七、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不收纸质稿件,请在来稿注明“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大赛字样,大赛专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征稿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九、稿件评选及奖项

1、专家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为:

一等奖3名(奖杯+5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6(奖杯+2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9(奖杯+1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30名(获奖证书)

网络人气奖1名(奖杯+500元+获奖证书)(网络人气奖阅读量+赞赏+赞赏总额)

2、获奖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和《宁古塔作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产生最终获奖结果。

3、所有获奖者均颁发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今年10月中旬在宁安市作家协会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届时邀请获奖者参加。

十、其他事宜

1、欢迎赞助商友情赞助,同时也欢迎作家、诗人、以及摄影家们的个人赞助形式。本次活动所得赞赏及友情赞助费用,全部用于本次大奖赛活动。

2、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为,宁安市作家协会、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全国小说、诗歌、摄影、大赛组委会。

宁古塔作家.宁古塔杯 ‖ 罗大义 : 乡情——参赛61号_第5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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