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一场灵与肉的拉扯与撕逼

当初开始尝试写东西目的很单纯,随性写写文章,记录亲子的成长。但人心向来不知足,随后就惹了尘念,动了凡心。

马哥王哥动不动就谈梦想,一个亿,我怎么好意思不努力。万一成为了下一个咪蒙呢。其实不然,真正的原因是我在不久的将来会活在百年孤独中,想以此聊以慰藉,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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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梦想吃天鹅肉不可笑,可笑的是偏巧我是一只癞蛤蟆。之前写文章,没什么章法,搞得是气氛,拼的是情怀。洋洋洒洒,从不吃力。这会儿正襟危坐,搜肠刮肚,发现自己的修辞确实到了真美,好美,真TM美的程度。崩溃是真崩溃,但还是要负重前行。当一件事与生存挂钩时,人会变得厚颜无耻。

其实,我也不是个地道的文盲。所谓人生最大的错误就是太早读经典,太晚谈恋爱。很不巧,我两个都犯了。

小学三年级,我开始读红楼梦。遇到最大的问题是生字太多不认识,好不容易认识的,也参不透。

比如出现频率很高的“云雨”二字,我反复阅读,似懂将懂。这二字,多出现在两人的场合。有时,男女,有时,男男。频率过高,大有一言不合就云雨之势。本着书中的主人公也大不了我几岁,我猜想,必是这般年纪的孩童容易闹脾气,闹得急了免不了撕打起来,哭得梨花带雨,简称“云雨”。嗯,甚是。古人真是淘气!后来,听刘心武解读红楼,方懂了这真正的含义。拍红了大腿,没文化,误读了多少人生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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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中时,要背一串的古今中外的作家和其代表作。作为一个资深孤独症患者,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挑选一些慢慢读来。读完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人自古多情,才情与色情并重。

比如莎士比亚,每天从不同的女人身边醒来寻求创作灵感,那纵横情场的大小仲马。再如,中国古往今来,特别是民国时期,那几个有头有脸的,哪个不是流连温柔乡,还要冠名爱情。

上了高中以后,读的书少了。但是每年的畅销书,都能读上几本。到了大学,学了最世俗的商科。从此读的书,大部分都是各种商战。毕业之后,自认读书太久,逆反了。

自此,作为一条堂堂正正的女汉子混迹江湖,再无吴侬软语。管它才情有几分,我只在乎大蒜多少钱一斤。我最终成为了TMD是一个重要形容词的乡里巴人

我用了断断续续三天的时间完成了第一篇心机之作,又臭又长,宛如裹脚布。家丑外扬之前,我发给了好友审阅。一个,半小时后,回了一句太长了...另一个至今查无此人!深知道行不够,我舔着脸去拜访了青丘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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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审判的那段时间,我失眠,抑郁。开始懊悔学艺不精,嫌弃自己的无能。当时就想,封号,别再折磨自己,踏踏实实做个粗鄙的人,毕竟破罐子破摔的人生才能得见光明。

好在我的内心不仅住着林黛玉,还养着史湘云。睡醒一觉,又是崭新的一天,继续厚着脸皮活着。

青丘姑夫是个如假包换的上神,弹指一挥间,我的文章便脱了凡胎,有了仙骨。上神还给我演示了一套仙法,我懂了,但是修不成,实在没有仙资。

为了助我实现阅读量10万+的大业(对的,你没看错,不是1万,是10万,哈哈哈),姑夫邀来了另一位上神,带着我这一届凡人,势要起一个另类,响当当,起范儿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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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侃到深夜一点,什么樱桃遇见车厘子,樱桃hai(读四声)车厘子,吃樱桃不吐葡萄皮等等。我们都觉得第一个蛮好,于是就愉快的决定了。第二天,当我改名字的时候,发现竟已占用。于是,就有了现在的CC漫记作为暂时的补位。

至于写作的内容,到底要写什么,我想的是随遇而安。生活中有点什么就写些什么,不痛不痒。短期看,品酒可能会作为一个较核心的内容,现学现卖。

至于风格,亦是随心。今天二逼,明天矫情,后天疯,全凭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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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内向腼腆的人,敢于把自己不擅长的展露于人前,真是经历了很大的挣扎。但人生向来不由己,改变才是永恒不变的。迈出这一步,是自我挑战,是灵与肉的拉扯和撕逼。

我是有梦想的,虽然不知能否实现,目标是或许有一天我带给支持者以回报,但更可能是一如既往的半途而废。 可将来的事,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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