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的艺术

      从影视作品中的虐恋画面里经常可以看到绳索和皮鞭,很容易想象:捆绑和鞭笞是虐恋中最常见的两种形式。   

  在男人征服女人这个环节中,很难对捆绑的作用进行实测,虽然无论在东西方,不乏种种文化现象以“存在即合理”的方式对捆绑的作用作了种种隐喻,然而一直缺乏信史以及详尽的解释来把问题具象化。

  汉语的“丈夫”,在英文中对应的单词husband就很值得玩味,从构词角度来说,这个单词就是hussy(荡妇)+band(束缚,捆住)组成,在这里,丈夫的作用就很明显了,就是负责将自己的女人好好的“捆住”,尽管这里的“捆住”通常可作两解,一种是行为作风上的约束,另一种可以理解为在具体性事以捆绑的方式来配合其征服hussy的行为。

  事实上,后一种理解尽管有些戏谑的味道,这样的行为却并非向壁虚构,对西方文化现象的假定,完全可以从东方的文化典籍中得到佐证。《金瓶梅》的第二十七回“潘金莲醉闹葡萄架”中,西门大官人现货利用,用潘金莲的裹脚布把潘金莲的两只脚此系在葡萄架上,两人就上演过这么一出虐恋的好戏,全书中,这好像也是西门庆和潘金莲最酣畅淋漓的一次。可见对于虐恋所带来的快感,时人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只是还停留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阶段,那却是囿于时代和认识的局限,是无可奈何的事了。

  从想当然的角度来看,虐恋纯粹只是以技术手段刺激人肉体的欲望,来达到征服对方的目的,有点“以兵法入道”的味道,而在生理学和心理学被引入性学研究的今天,大多数看法都认为虐恋通常都包含了“神经的快乐感觉”和“个人心理压抑的释放”这两个因素。这个研究结果,对鼓吹柏拉图式精神之恋的人来说,可真是个讽刺——原来虐恋才是灵肉合一天人交感的完美表现呢。

  西方的文学作品中,有不少专门的虐恋题材的小说和电影,我们通常所说的SM(sadomasochism)就是根据萨德和马索克这两个虐恋文学鼻祖的名字创造出来的;而在中国,由于禁欲主义的深远影响,文学作品中一牵涉到此类话题,就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了,但尽管如此,如果我们足够细心,还是时不时的能察觉虐恋文化的闪光。王洛宾有首脍炙人口的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其中有一段是这么唱的,“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从这段歌词中才发现,原来王洛宾是多么了解虐恋中的生理和心理快感啊。当然,现在的研究认为,虐恋之所以让一些人迷恋,原因在于“有一种迷失自我的感觉,痛感快感的结合最终达到狂喜状态”,用现在的流行语来概括,就是——痛并快乐着。

  如果不用担心女权主义者愤怒的目光的话,似乎可以做这样的假定——女性更合适作为受虐的对象。毕竟在完美的虐恋过程中,是来不得双方半点勉强的,尽管从理论上来说,双方可以既是施虐者又是受虐者,但女性天然温婉柔顺的性格以及长年束腰裹脚的习惯,已注定在虐恋的角色定位中贴上了被征服者的标签,即便霸道如建宁公主般也不例外,《鹿鼎记》中有这么一段描写:“韦小宝只觉伤口中一阵阵抽搐,怒火又炽,啪啪啪啪四下,左右开弓,连打她(建宁公主)四个耳光。公主又是嗯嗯几声,胸口起伏,脸上神情却是说不出的舒服……”建宁公主无论虐人还是被虐都是一把好手,她见到她的“好哥哥”韦小宝身上出血能比什么都高兴,可是当她被韦小宝捆住了又打又扭的时候,也能被炮制得“媚眼如丝,满脸笑意”。就书中来看,建宁公主被打始终是心甘情愿的,可是就连做奴才的韦小宝,都始终不肯让公主再把自己捆起来烧上一烧呢,难怪男人把主动地位当作无产阶级的领导权一样紧抓不放了。

  其实,从个人内心角度来讲,偶尔让女人在虐恋中体验一下征服者的乐趣也未尝不可,只是如此一来,总是立刻就想到了《本能》里莎朗斯通手里那高高举起的冰锥,转而有些觉得毛骨悚然了。

ps:晚上和朋友吃饭,中间聊到SM,贴一篇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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