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s of Our Lives

下午第二节课5:40才结束。踩着下课铃,一个人快步奔向食堂。不能说我太怪,喜欢独来独往,是因为这样真的节省时间。三五成群一起走,A去个厕所,B去扔个垃圾,到了食堂再各自排队,等大部队都买完再一起回宿舍,20分钟都搞不定。

晚饭不吃太多,会胖,吃多了也不舒服。喜欢喝一楼的小米粥,最近又爱上了皮蛋瘦肉粥。大肠杆菌一条街上心儿美栗卖的红薯甜到心里,每次都买最小的,买大的也吃不完,扔了浪费。吃晚饭时喜欢看大镇镇以前课上经常放的老友记。边吃边笑,最喜欢Ross,有学问有担当还专情。我吃完饭时大家都还在看着Running Man、甄嬛传和日本主播录的视频。6:30我就背上书包去逸夫楼继续看书了。

路上会跟老爸老妈打电话,这样比较节省时间。小学学奥数时做过一种题叫统筹规划,例如,小明想看书想去厕所想刷牙想上学,怎么安排最节省时间。现在想想当真没白做。

喜欢逛文具店。小时候养成的毛病。小学每周六学完古筝回来老妈都会带我去文具店,一买就买一堆。归根结底是被宠坏了。挂了爸妈的电话就去森林木溜一圈儿,买东西不带会员卡也没关系,店员会说“啊,见你眼熟,没事儿的。”张姐总是调侃我长着一张让所有人见一面就能记住的脸。

有的时候想喝酸奶或是椰汁就会顺便去一下seven eleven。有一次把新买的草莓丢在店里,在逸夫楼做了一套雅思听力才发现草莓丢了,真是和把手机掉在阿联酋厕所让人联系不上的老母有一拼。

逸夫楼的大爷9:40就开始轰人。他们的叫声太可怕,具体喊的是啥都听不太清,只知道声音巨大,吓得人一激灵。为保护我的心脏,一般9:30就收拾回宿舍了。

路上喜欢听钢琴曲,不是肖邦,那太高雅,我只是个业余爱好者,欣赏不来,只是听听久石让或者理查德要不就是李闰珉,当然,班得瑞也不错。顺路去趟地下的水果店,买半个火龙果,如果第二天早上第一节有课还会去超市拎个面包。

回宿舍一般就看不了书了。大家会打成一片。这个时间大二时还经常会和大镇镇聊天,一边聊一边傻笑。G到宿舍总是会聊她喜欢的A和追求她的那些BCD,每天两万字决不够她讲,至少二十万才够。Z喜欢放音乐,不是吵闹的欧美音乐就是酒吧里的蓝调。

11点就熄灯了。宿舍里的老大很早就爬上床,风雨无阻,即使是大镇镇教我们时最忙的大二。其他人还会再看会儿书或是刷剧玩手机。

一般过了两点,睡得最晚的也已经在床上了。

之所以想写文章是因为周二上一门无聊的课时看了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当然,以我研究摩擦力细胞膜苯环的出身和烂透顶的文笔不可能跟人家相提并论,更不会出版成册,只是突发奇想想要记录点儿什么。

毕竟大学的日子所剩不多了。

Days of Our Lives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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