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我们看不见最初,最初只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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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刚看完《芳华》。

这部电影上映之前就引起了我很浓厚的兴趣。一个是电影题材:以自卫反击战和文工团为题材的电影可谓是凤毛麟角;另一个就是我朋友圈里对于这部电影的评价明显的两极化。

喜欢的朋友有不少。

朋友圈里有一个挺出名的编辑,他是这么评价的:

《芳华》追问了人的意义,消弭了商业片和文艺片之间的界限,产生出足够打动人的东西,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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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这部电影的朋友也有,而且措辞也比较激烈,大抵是说,冯小刚这部电影似是而非地臆想出了许多,也似是而非地临摹出了许多幻影,用很好的镜头语言讲述了一个不存在的故事。夹带私货地曲解了历史的真相。

这下,我就坐不住了。终于在周日下午,加班的间隙去看了这部电影。

看完之后,心里更是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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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理解很多朋友喜欢《芳华》的理由,冯小刚利用足够流畅的镜头语言,讲述了一段发生在几十年前的青春故事。事实上,前半段的《芳华》也更像是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用光、镜头、白花花的大腿和文工团的环境叙述了一个包裹伤痕的青春故事。

再在电影的后半段,用战争的残酷将这一切狠狠撕裂。强烈的矛盾感让看完这部电影的每个人都陷入沉思。而电影的感染力也十分惊人,在我所在的电影院,观影的人从喧闹到寂静,再到偶尔听闻的抽泣声,都足以说明《芳华》的感染力。

同时,我也理解那些讨厌《芳华》的朋友。因为《芳华》就像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狡黠商人,在那个年代却仅仅只讲述了一个关于青春的爱情故事,原作中的矛盾冲突和人物性格被淡化。

或者一言蔽之:虽然《芳华》和严歌苓之前的小说一样,都是以小人物剖析大时代的脉络,但《芳华》这样的故事,支撑不起那个时代的明媚和痛苦。有人说它是套上时代外衣的《小时代》,这话虽然刻薄,却也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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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冯小刚想要讲述的并不只是一个爱情故事。而这样的故事背后,一定有着更值得玩味的目的和内核。

于是,昨晚失眠的时候,我重翻了严歌苓的小说,并且最终找到了想要的答案。

让我们从一个不太被人提及的细节开始入手,一点点抽丝剥茧,看一看《芳华》究竟是说的一个什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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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芳华》之后,我看了很多很多影评。是的,这些影评都很专业,纷纷从剧本和镜头语言的角度来给出对于这部电影的评价。但是,我发现所有的影评几乎都忽略了一个细节:丁丁为什么要举报刘峰?

或者说,丁丁为什么要拒绝刘峰的示爱?从电影里,我们不难看出来,丁丁是对刘峰有好感的。或者说,在刘峰谨慎而节制地表达自己的爱意时,丁丁的态度是默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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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刘峰一旦遏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做出更进一步的举动的时候,丁丁整个人都崩溃了。

在原著小说里,丁丁也不算是一个很检点的女生。小说里,有一段对白很有意思,在丁丁哭诉的时候,郝淑雯问她:干事和参谋都爱得,人家刘峰就爱不得?

丁丁的回话就很有意思:他......就爱不得!电影里还加了一句:他可是刘峰啊!

而这句话,在我看来正是整部电影的题眼,是刘峰和何小萍命运的悲剧来源。

刘峰在电影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顾名思义,刘峰刘峰就是雷锋的代名词。他学雷锋做好事,是整个部队的典型。他把上大学的机会让给更需要的战友,他自发为要结婚的战友打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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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完美。在电影和小说里,刘峰在众人心中一直是完美人格的代名词。他代表着所有的高尚品质,他代表了众人心目当中所有关于好的那一部分人格的向往。

小说里说的更加仔细:

如果雷锋有一种佛洛依德推论的“超我人格”,那么刘峰人格进化的每一点,都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痛恨死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任性就越少.....

我们由于任性的局限,在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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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里所表现的文工团,是一个具有强烈集体主义的代名词。无论是整齐划一的部队排练,还是部队的大背景,都无疑暗示了这一点。大家习惯于规则和集体,习惯于融入集体,集体带给文工团众人的是安逸和幸福,是属于那个时代的象牙塔。

可偏偏这个象牙塔里,有了一个不愿意当偶像的偶像刘峰,一个想要当偶像的异类何小萍。

刘峰当时并没有遏制住想要抱丁丁的欲望,抱了一抱丁丁。这一件看起来很小的事情,实际背后却不简单。

这意味着刘峰不甘于当一个符号。尽管这个符号就不是他的本意,可在集体主义泛滥的文工团里,这就意味着灭亡。

或者换一个比较流行的说法,偶像刘峰已经不再想去当一个偶像,他主动打破了自己的人设,去做一个追求欲望和感情的凡人。

这就是悲剧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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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电影里的文工团是一个集体主义者泛滥的集体,那么刘峰和何小萍就是这个集体主义当中的自由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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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是自发的自由主义者,他自发地去做好事,自发地去帮助他人,自发地在集体里做好自己,然后被集体抬上神坛。虽然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偶像,可在那个时代偶像的意义却事关重大。

我曾经和一个采访过很多模范的记者聊天。我好奇地问到:你采访的劳模都有什么特点吗?或者说他们和普通人有什么不一样?

他想了想,郑重地告诉我:模范也是普通人,只不过做了一些好事。但是当上模范了,很多好事就会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不仅是他个人,我们记者也得去挖掘他身上的闪光点,甚至有时候不是他的事迹都得算在他的身上。

因为群众需要这样一个模范,上层也需要这样一个模范。

他顿了顿,笑着说道。

刘峰就是这样一个被当做模范的普通人。

可当刘峰放弃集体主义,想要追寻欲望与自由的时候,矛盾与裂缝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在集体里,他可以收获名誉、声望、前途和金钱,唯独不能拥有的东西就是自由。

相较于刘峰,何小萍的自由主义者之路则是被刘峰所激发出来的。她从一开始想要出人头地,到后来因为难以成为集体主义者被众人厌弃。

当她看到了,一旦被集体主义抛弃后的刘峰的下场后,反而得到了救赎:何小萍不再想变成集体的一员了,她痛恨集体主义的虚伪与残酷,她拒绝了曾经集体主义给她的最高梦想——当A角。最终走上了和曾经救赎过她的刘峰一样的道路。

她开始寻求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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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戏剧专家说过:打破安逸现状的唯一方法就是锋利的现实。

在电影的上半段,众人的生活像是一块光滑的玻璃片——它平整、自然、闪耀着光芒和青春的活力,虽然偶有小划痕,但是依旧光滑平整。

冯小刚选择在电影的后半段用一样东西将这块玻璃片狠狠打碎。

这样东西叫做战争。冯小刚用了中国电影史上最写实的镜头和画面,毫无顾忌地、不留情面地用两位自由主义者的视角展现了战争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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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刻意为之的反差导致了在电影放映到这里时,整个电影院的人鸦雀无声。经历过《唐山大地震》和《一九四二》的冯小刚更加熟稔地懂得如何去用镜头展示现实的残酷。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电影的前半段有多美好,后半段的现实就有多残酷。

这种残酷狠狠加诸于两位主角的身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差,甚至产生了一丝微妙的嘲讽:

文工团们继续用歌舞和爱情,用即将分别的离别伤感继续青春的舞台剧,而何峰和何小萍却独自吞咽战争的苦果,直接面临现实的重击。

就好像在电影《迷雾》的结尾,勇于去争取和冒险的人杀死了家人和爱人,而畏畏缩缩的胆怯大众却收获了和平和拯救。

而这种讽刺意味,终于在整部电影里最好的一场戏——何小萍的月下独舞中达到了巅峰。脱离了集体的何小萍,终于遵从自己内心的何小萍,经历了战争与和平,经历了生与死,哀与痛,经历了平静与疯狂,最终在文工团的暗示下,在月下完成了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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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独舞也是何小萍最美丽的一场戏,在这里没有战争也没有歧视,没有时代里的悲喜。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残酷和悲伤,看不到时代的伤痕,我们看见的只有美。

而后一笔带过的后续交代更像是玻璃被摔碎后的一地鸡毛。

郝淑雯嫁给了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丁丁远嫁海外成为华侨,旁白记录者穗子成为了作家。

每一个屈服于集体主义的从者最后都有一个好结局。

唯独刘峰和何小萍。

刘峰缺了一只手,被联防所讹诈,何小萍的现状在电影里未曾交代,小说里做了交代,但总之过的不如意。

我特别喜欢冯小刚给这部电影安排的结局:遍体鳞伤的刘峰和何小萍最终相遇,何小萍和刘峰说:

你能抱抱我吗?

在电影里看到这一幕的我,终于流下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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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的《芳华》的英文名字就是“you touched me”(你触碰了我),此时再看,却有种别样的辛酸。

一个自由主义者为自由付出的代价有多高昂,他们得到的魅力就有多永恒。而这是属于他们的芳华。

写到这里,我特别愿意用顾城的一句诗来结尾,这首诗写于电影里刘峰和何小萍的芳华绽尽的1989年,而恰好能够给这一切的荒谬和无奈画上一个尽可能温暖的句号:

长长清凉的手臂越过内心

我们在风中游泳

寂静成型

我们看不见最初的日子

最初,只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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