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的十字架——该用死刑来完成自我救赎吗?

史也和纱织学生时代因为无知他犯了大错,然而为了自我救赎,史也一个成为救死扶伤的儿科医生,纱织却活在阴影之中深受偷窃瘾的折磨。造作为了让这段故事沉寂下去为了史也不走进监狱,因而杀了小夜子,他把这当做报恩。无论是婴儿还是成人,都是鲜活的生命,怎么可以为了一己之私而枉顾人命?刑罚当真是虚无的吗?

文中呈现两种不同的人生。

小夜子的女儿被杀,杀人凶手判处死刑,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但是这种死刑的背后只是刑法带来的惩罚,道德伦理上忏悔与悔过自新毫无体现,死刑带来给杀人凶手的十字架是虚无的。甚至凶手只是简单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无悔改。

另外一种人生,是史也这种,年少无知杀害了婴儿,由此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他用自己的一生在进行悔改,一辈子都在弥补二十一年前的罪行,他救了花惠与她的儿子带给她生的希望,他做了一名儿科医生,拯救了无数儿童。

这两种方式,究竟哪一种才是救赎。

故事的结局,因为找不到孩子的尸体不能构成犯罪事实,没有完美的审判,也没有绝对的公平。

死刑是用一种暴力去制裁另一种暴力。它不是最好的结局,但法律和伦理自然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虽然法律制裁并不能减轻受害者及其亲友所受之伤痛,但至少力争一个公道,也限制了罪人,也给了世人警示。每个人的角度不同,经历不同,因而观点不同,但是法律却是最公正的。法律和道德在共同维护我们的社会,这是毋庸置疑。死刑,有它存在的现实意义,但需要更进一步人性化,如何才是真正的救赎,怎样才是真诚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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