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项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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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

近年来,市档案局(馆)持续开展了专项资料征集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力量搜集报送了记录我市各项事业发展轨迹的资料,公民也踊跃向市档案馆捐赠了族谱、书画、老照片等资料,这些珍贵的资料成为我市档案馆馆藏的有益补充。为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我市档案馆馆藏资源,保护好我市人民共同的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和价值,市档案局(馆)决定向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专项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单位形成的资料

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自单位自成立以来,在各个时期所出版的书籍、期刊、内部资料、画册、光盘、照片、报纸、影像等资料。

(二)个人资料

1、人物传记、回忆录、题词、书法、绘画作品、著书、笔记、书信、照片等资料。

2、个人保存的古籍、族谱、年谱、墓志、碑文、书画等资料。

二、征集工作要求

我市档案馆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是集中保管我市区域内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档案资料的基地。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需要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单位报送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档案资料的查找、收集、报送工作。一部分单位已报送过联系人,有些单位未报送过联系人,也有些单位联系人有变动,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月15日前上报现实际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联系情况。

2、对于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为其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档案捐赠者,市档案馆颁发给“馆藏证书”。对捐赠珍贵档案有重要贡献者,将申请市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媒体予以宣传。

3、请各部门、各单位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书籍、期刊、内部资料、画册、光盘、照片、报纸、影像等资料报送至市档案局(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玉霞  霍猛  周峰

联系电话:3315774

传    真:86679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492号

邮政编码:277800


枣庄市档案局(馆)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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