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与服从,谈谈行动科学

一本组织行为学的厚书看到第三章,才渐入眉目。对于前两章我没有多大好感,几乎是半懂不懂的状态。第一章写科学哲学方法论的议题,讲了传统科学(以物理学为代表),诠释学(包含人文学科,重在认为人的行动是有意义的。)

那么何为意义?书中并没有讲这个事情。我想意义是不同于表面现象的同时能和人类伟大情感(比如说真善美)所联结的现象。

米尔格拉姆的电击试验是社会心理学方面几乎是人尽皆知的实验,米尔格拉姆刚开始受了二战纳粹军坑杀犹太人的启发,想去探明是怎样导致了纳粹军如何从常人变成了魔鬼。在他受传统科学的启发,就如同以前做的物理实验一般。先抽象出多个因果变量,同时对实验室情景施加单向控制。

但人的生活真的能被区区这样几个变量所了解么?这样的实验室实验又能在多大程度上还原社会现实。尽管米尔格拉姆的实验得出了惊人的结论。同时我也并不去质疑实验室所得出的结论。

那么,得出这样的结果就完了?科学家对自然事件经过大量实验得出普遍结论。心理学也有必要如此么?我们一般不对科学家的道德品质加以批判,但作者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样的知识对人类本身到底有何用处。

若是说用处的话,这样的心理学结论对人类的用处有一些是负面的。比如说利用心理学知识,当一位新的独裁者。或者这样的知识只能埋藏在大学图书馆的某个角落,等着哪位心理学博士来阅读。

同时自然的法则可以看作是固定不变的。但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比如说这次实验揭露出来的现象)真的是固定不变的么?是什么导致了人们会服从权威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作者的想法都是认为人类社会可以通过有用知识的实践使得整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那么如何改变这一社会现实。自然是有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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