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曾读到过连岳的一篇文章,很有意思。
有个读者来信诉说苦恼,她与丈夫结婚1年了,但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没有性生活?不是,每周例行一次,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家庭冷暴力?不是,丈夫自结婚以来,一直好言好语,有商有量;
婆媳关系差?也不是,这个读者很孝敬,也会说话,哄得老人挺开心。
那是什么原因呢?
她讲到一个细节:
每天早上,她都希望吻别。在各自去上班前,在开始忙碌的工作之前,她渴望用一个吻开启充满活力的一天。
但是丈夫记性不好,总是忘。她只好每天都主动索吻作为提醒。但下次还是忘。
并且她发现,不光是早上,丈夫平时也很少主动亲她。甚至是啪啪啪的时候,也只专注下半身,能不亲就不亲。
问及原因,丈夫振振有词:
“都在一起这么久了,这些形式不重要吧,你不要这么感性……”
于是她开始反思,是自己太感性了么?反思的结果是,并没有啊,自己平时一向理性懂事,丈夫当初恰恰是看上这一点,还说她这样的女人最适合娶回家了。
她想不明白,工作中客观理性是职业要求,生活中大气懂事是做人的品质,但在爱人面前,难道不是最该感性的时候吗?
于是困惑,写信给连岳。
连岳这个情场老手,看得明白,答得爽快:
“真正爱一个人,肌肤会有饥渴。隔段时间没触碰到他,就会有焦灼感。他不想亲你,不是由于粗心,而是生硬地拒绝,那只能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他不爱你。”
又说,“相爱的两个人,无论再怎么聪明,在一起的时候都不会是理性克制的。他们可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讨论大事件,反而回到孩童时代,甚至就像两只狗,轻轻咬一咬他,嗅一嗅他,抱抱他。”
美妙的回答。
爱一个人不就是这样吗?
与社会地位无关,与年岁阅历不染。你爱他,就会在看见他的那一秒,瞬间变成个孩子,唤起了所有的欢乐记忆,甚至变成一只小狗,无忧无虑绕在他身边,什么都不用说,只是靠近他,黏着他,感受他。
2
说到“变成对方的小狗”,最近倒是火了一只“小狼狗”。
百合花的那只。
说实话,我对镜头下这只小狼狗的履历出身并不感冒,对他和百合花相好的过程也不关心,至于有网友说,是小狼狗主动爆料给卓伟的,这些我们也无从知晓。
只是单纯就泳池边那一幕而言,觉得很有趣,甚至说,很有爱。
你看他,泳池边兴高采烈、俯首帖耳、花式讨好。每一个细胞都刻着两个字:“开心”。若是长了尾巴,肯定摇个不停。
你再看她,忍不住凑过来,脸贴脸说话,不知说到什么高兴事,仰头大笑合不拢嘴。
恋爱中的欢愉,是装不出来的。
盼星星盼月亮盼着见到对方,等终于见到了,就手舞足蹈、上蹿下跳,眼神再也离不开对方。那一刻的开怀,也是最真实的情感流露了。
姑且不评论离婚了的百合花,会不会和小男友走得长远。只是纯粹地希望,世上所有有情人之间,像小狗一样简单地、炽热地、浓烈地爱着的感觉,多一点,再多一点。
3
我常有种感觉,人类的情感之丰富,完全超出了语言的表达范畴。
语言虽然清晰,但不够迅速,不够充分。所以面对极端情绪时,人们常说:“我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肢体比语言有效。
“我爱你”还没说出口,深情的眼神就已传递过去;
爱到浓时,“别说话,吻我”,最有力的不是语言,而是触碰;
一对情谊深厚的伴侣,走到哪里,都会不自觉寻对方的手。
哪还需要那么多语言呢?爱上了,就换了个心性。像个什么都不需要思考的小狗,或是小猪,或是笨熊,只想呆呆地守在这个人身旁,只要在他身旁就好。
4
想起王小波和李银河的爱恋。
他们交往一段时间后,因为小波丑,李银河的妈妈不让女儿继续和他好。
丑归丑,但李银河却是真的欣赏小波的才华。最终架不住小波一封又一封情书,她背着家里和小波恢复交往了。
再次爱上,爱得死去活来。
李银河回忆说:“一有空,我和小波就黏在一起接吻……接吻已经完全到了上瘾的程度,有时甚至感觉到缺氧窒息,恨不得把嘴唇吻肿,两人看上去就像袋鼠妈妈和它的小袋鼠。”
这大概就是爱情的至高境界了吧,
——我爱你,所以黏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