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如何做好梧龙古村落保护开发利用的几点看法

关于对如何做好梧龙古村落保护开发利用的几点看法_第1张图片

       传统村落,是指形成较早,拥有较为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具有地域文化特色或者传统风貌的村落。它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华,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团结精神,是维系华夏子孙文化认同的纽带和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根基,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2014年11月17日,国家住建部等七部局公布了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中,我县西埔镇的梧龙村和樟塘镇得古港村,榜上有名。
       2019年3月2日,东山县作家协会组织部分协会会员到梧龙村采风,使我有幸第一次与梧龙古村落“零距离”接触,置身于古香古色的梧龙古村落之中。据陪同采风的梧龙村党总支部林书记介绍,梧龙古村落建筑于明末年间,迄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主要以该村的大祖祠“作求堂”周边的古民居群为代表,整个古村落保护区的用地面积约137.6亩、建筑面积约有2.7万平方米,至今仍留存着具有鲜明明清风格、独特的闽南沿海建筑特色的古建筑民居群。这些古村落,红瓦白墙,燕尾翘脊,横平竖直整齐有序地排列着古民居130多间。从空中鸟瞰,好像一块块橙红色的绸缎,铺盖在碧绿的山野田间。这些历经岁月沧桑的古村落,尽管褪尽了表面的着色,但仍然显得格外的典雅古朴,展示了梧龙村多维的文化、厚重的历史和先人的智慧结晶,是梧龙传统村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采风中,我们边走边看,一直徜徉和陶醉在美丽如画的古村落中,好像回到了六百多年前的祥和村庄里。我们既看到了梧龙古村落的历史由来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变化,也了解到,自从梧龙村被列为国家级传统村落后,县、镇和村“三级”高度重视,十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荣誉,将其作为梧龙村乃至东山县的一张“国家级”名片,并多方筹措资金,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有力的措施,对古村落进行包装宣传、测绘规划、保护修缮,同时,也对古村落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大规模的整治,实施了“硬化亮化美化”工程,使古韵的梧龙古村落焕发青春。特别是2015年10月,该村邀请厦门的一家规划设计公司对古村落的保护发展进行规划设计;2016年3月,又委托漳州一家测绘公司对古村落用地及居住面积进行测绘,两项费用将近28万元;投入6万多元制作古村落的简介和宣传画册等资料。由于受梧龙古村落的影响,2017年以来,先后有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过年了》全国农民春节大联欢节目和电视剧《谷文昌》到梧龙村进行外拍取景,梧龙古村落也由此名传海内外、声誉扬天下。采风中,我既看到了梧龙古村落得到初步有效的保护和修缮,也了解到古村落在保护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梧龙村的实际,现就如何做好梧龙古村落的保护开发利用,谈谈个人的几点看法,仅供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
      1.保护资金不足,导致古村落保护性修缮滞后。自2014年被列入传统村落以来至2017年止的四年间,梧龙村在古村落的宣传、规划测绘和整治中共投入资金约320多万元,平均每年投入80万元,扣除上级财政补助290万元外,其余均由本村自筹,这给梧龙村经济带来一定的压力。由于古村落保护资金的严重不足,导致古村落的保护规划没有真正付诸实施,一些正常的修缮维护得不到切实有效的推进。比如古村落的一些已严重破旧的房屋无法得到加固修缮;一些较为安全完整的古民居,没有购置增添一些配套设施和设备,导致古村落的看点不多、功能不全。
       2.保护措施单一,整理性的多、修复性的少,导致古村落的亮点不多、观赏性不强。除了对古村落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整体整治外,而古村落的实质性的保护和修复少。比如,近几年来,梧龙村对古村落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对一些村道和古巷进行了修缮硬化,新建了卫生公厕,添置了路灯,也种植一些花卉,使古村落周边的“脏乱差”得到切实改观,但对古村落的内部结构和外墙没有采取加固和修复,有些建筑物由于年久失修,已摇摇欲坠,甚至出现坍塌现象,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另外,一些不协调的修缮,也损害了古村落的原有风貌和形象。比如,在古村落的外侧墙壁上随意制作宣传栏和张贴公益广告和标语,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如现代瓷砖、现代涂料、铝合金和不锈钢等)对古村落的进行修缮,与古村落的建筑风貌不相协调,确有大煞风景之嫌。
       3.受古村落保护制度的制约,不敢对古村落实施合理的改造和有效的开发利用。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虽然对传统村落的管理改造做出了一些严格的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并不是不能改造、不能开发利用。由于受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制约,梧龙村对一些切实破旧的古村落的民居,不敢随意实施改造,导致有些古民居破烂不堪、垃圾成堆、臭味难闻,使人无法靠近参观,影响了古村落的整体形象;也不敢对古村落的开发利用进行有益的尝试,使古村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二、看法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看法建议:
       1.切实做好规划先行。首先,要做好古村落的分布、居住、使用、建筑破损等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摸清可住人使用几间、不能居住使用几间、需要小修缮几间、需要拆除重建几间;其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原有的规划成果进行修订,如有条件重新编制规划更好;第三,根据规划文本,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和资金筹措情况,实施分批分期修缮建设,争取每年都有一部分的古村落的民居得到修缮和改造。
       2.用好用活优惠政策。要认真收集和组织学习古村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学会用好用活,积极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县、镇两级政府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文化体育和旅游、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及时通过保护和改造的技术支撑,切实兑现好古村落的相关优惠政策,共同推动古村落保护和改造的进程。
        3.多方筹措保护资金。上级财政虽然有拨付一些资金,但这些资金对于古村落的改造实施,切实有些“杯水车薪”,更多的资金,需要依靠梧龙村去多方筹措,积极争取。除政府系列的资金补助外,梧龙村可以通过设立古村落保护基金等模式,积极向热心古村落保护管理事业的单位和企业以及乡村先贤广泛宣传,争取资金支持,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于古村落的保护修缮。可以尝试通过采取“以租代养”、“冠名认养”等方式,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入,以解决古村落开发保护资金困难的问题。如将一些已腾空、且功能配套比较完整、建筑绝对安全的民居,在保持古村落原貌的前提下,由承租人先行改造修缮后,将其民居由其租用经营。比如,通过公开征求,将民居有条件的给一些民营企业,或企业家认领后,冠以该企业名称或企业家的名字,由认领企业或企业家向村委会缴纳相应的认领费用,专款专用于古村落的开发利用。
        4.加强适度的宣传推广包装。梧龙古村落虽然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具有国家级的“含金量”,但知道了解情况的并不多,就算身处本县的作协会员而言,如果没有县作协组织这次采风活动,相信其中还有不少人不知道梧龙古村落的事,更谈不上有一睹古村落风采的眼福,那种“好酒不怕巷子深”的意识已经过时了。尽管前些年,中央电视台和省东南卫视台以及拍摄谷文昌电视剧组有到古村落进行拍摄,并作了相关的宣传报道活动,但这些还不够,需要梧龙村有必要再采取一些措施,对古村落加强适度的宣传推广包装,以提高知名度。同时,要设立古村落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对古村落的日常管护、改造修缮、宣传讲解等一系列事务,明确人员及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经费保障。
       5.政府不仅要从资金上予以支持,而且也要从技术上予以支持。由县政府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不定期深入古村落进行考察指导,提出可操作性强的保护方案和指导意见,并责令镇政府和村委会做好落实实施。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认领、租赁、投资、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
        6.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做大做活古村落的开发利用。保护古村落,不等于不能开发建设。要有机地与乡村经济振兴和富美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进一步发挥古村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推动新农村经济和建设发展。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保护与利用:
      (1)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应当保证原住村民的参与,调动原住村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保障原住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原住村民的生产生活。鼓励原住村民依据保护规划要求在原址修缮居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从事体现东山特色和梧龙本村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保持古村落原有的风貌,对那些不需要修缮,且可以继续使用的古民居,征求村民意见,想继续居住在古村落的,可以继续居住;对那些想离开古村落或因古村落保护管理需要,需要搬迁出古村落的村民,经协商一致后,采用征收安置、住房保障和宅基地置换、适当经济补偿等方式实施协议搬迁,将古村落的民居腾空收归村集体所有,恢复古村落的历史遗留,并将其保护起来,并开发成古村落展览馆、民俗馆和其他观赏点;也可以在遵循必要适度的原则,注重保护整体风貌,严格控制商业开发面积的基础上,结合新业态的兴起,开辟为文化创意、理发店、乡村诊室、农机维修点、小卖铺和民宿等服务配套设施,方便游客观赏购物的需求。
       (2)确保古村落原汁原味的开发利用。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在古村落核心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同时,划定古村落的保护范围,实行建设控制区,对在古村落建设控制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其色调、体量、高度、形式等应当与整体风貌相协调,且不影响古村落核心保护区轮廓线和主要视线走廊。古村落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的维护修缮,应当遵循修旧如初的原则,采用传统技术、传统材料,并在古村落保护专家的指导下由传统工匠施工。
       (3)对那些破损严重的古民居由村集体统一收回,作为村集体财产,按照古民居的原有结构和风格,大胆予以拆除,在原址重建。
        (4)根据本村的民俗风情和古村落的内部设计,在古民居内添置一些古香古色的家具、农具、居家工艺品和室内装饰物等,以提升古村落的观赏档次和品味。
        (5)要将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有机融合起来,将古村落与周边的寺庙、祠堂、楼阁、塔碑、石刻、名树、古迹、田野风光和自然景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人与自然的有机整体,同时,结合传统节日、民间艺术、信仰习俗等活动的开展,做大做活古村落的开发利用。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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