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仅仅说以退为进并不能完全解释第一季里弗兰克的行为,我想用相近的一句话来阐述他的另一面,那就是只有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
还记得第一季里引起电视剧人物以及我们无限遐想的那个“大桃子”灯塔嘛?一名花季少女晚上开车时因为看到这个东西想给男友发个短信吐槽一下欢乐一下,结果车毁人亡,弗兰克的死对头郡长奥林解题发挥,鼓动死者父母状告国会议员,以期达到打击弗兰克的目的。
也许,很多读者会像我一样,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实在是太过搞笑,然而国情不同,意义当然不同,就连忙于教育法案的弗兰克当时都没有意识到,或者说,并不是他没有意识到,而是对于他来说,教育法案的通过远远比一个破桃子引发的惨案要重要的多。
只有他的幕僚长道格(真不明白为什么要给这个角色起一个和DOG谐音的名字,难道是因为他们有共同之处?)嗅出了其中的危险,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哪怕只是晚一天,一旦闹上法庭被美国那无休止的官司缠上,那么不但教育法案可能胎死腹中,甚至连弗兰克本人都会被汹汹民意拉下马去。
请注意,这里其实提示了我们两个问题。
第一,其实无论打什么官司,弗兰克这面赢面都是极大地,何况是这样一个无稽之谈,问题其实不在于这里,关键是,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独裁国家,强者永远是受到崇敬的。设想一下,如果弗兰克连这种小事都摆不平,甚至还要闹上法庭,并且必须屈尊去法庭上作证,去和平民以及主要由平民组成的陪审团去讨论一件如此可笑的事情,无论胜负如何,弗兰克本人都会成为一个笑柄,他的形象将永远和这个“桃子”定格在一起,而且一旦他有什么花边新闻都会掺杂着这件事情,经过媒体添油加醋的渲染,没有人会意识到他的冤枉,只会把他当成一个导致花季少女死亡的凶手。试想,在一个民意为权利基石的国家里,谁会支持一个这样的人?谁又能相信这种笨蛋是一个能够引领人民的人?
换句话说,形象是不可逆或者说很难修补的一种东西,需要我们好好珍惜。其实我们很多人在现实中真的珍视我们的形象了嘛?我说的形象并非是仪表,谈吐,当然这些也很重要,我要说的是胜利和污点。
想要做一个好的领导,或者有志于成为领导的下属,那么就需要一个又一个胜利和尽量少的污点才能走到最后,前者鼓励你的下属相信你,认为可以跟随你;后者让你的对手望而却步,不知道从哪里捅你的刀子。
甚至包括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领导也是一样的,因为再强大的后台也有付不起的阿斗。
第二,不要忽略身边任何微小的事情,要知道皮肤组织任何小面积的溃烂都有可能造成整体的死亡,或者给了其他病毒代入死亡引子的机会。
如果换一个角度,任何微小的事情都是机会,无论是利用它还是消除其中的隐患,遗憾的是,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这就好比同样一件事情,有些人能看出门道,有些人只能看到热闹,这其实也就考验我们的洞察力和对于事物本身以及人性的掌控力。
最终的结果我们看到了,很完美甚至可以说是很出气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过程却非常的艰难,迫使弗兰克不得不两线作战。
其实这个桥段经常会让我想到国内电视剧中,省市主要领导干部去破产企业安抚群众的一幕,很遗憾,大部分电视剧处理的过于简单了,其公式是因为身居高位者来看你们,重视你们了,所以你们感动了,所以你们放弃了。
而复盘一下大桃子事件你就会发现,美国选民实在是太难缠了,在该区连胜11场的国会议员弗兰克亲自来慰问,竟然没有好脸色,得知对方会去第二天教堂做礼拜,他又安排了一场感人肺腑又充满骗术的演讲,终于感动了对方可以和他坐到一起来谈判,当然他还做了其他的补救工作,比如在壕沟两侧安装“勿发短信”的指示牌,关掉大桃子晚上的灯光,以死亡女孩为名字建立一个基金。
但是就算做了这么多,编剧依然非常冷酷的显示了一点:并无卵用。因为孩子她妈的哭泣和感动并没有换来孩子她爸的回心转意,这是一个很难驳回的哲学问题,孩子都死了,你弄这些补救对我们还有什么用处。
弗兰克不愧是法律系的高材生,他用“无可辩驳”去迎击“无可辩驳”,“正因为于事无补,所以才需要我们从无法补救当中寻找补救的办法。”这种几乎极致的诡辩虽然依然拉不回孩子她爸的心灵,但是临界点就在眼前。
于是弗兰克终于甩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在这个临门一脚之前他有一段自白,让我们欣赏一下。
What you have to understand about my people is that they are a noble people。Humility is their form of pride。It is their strength, it is their weakness,and if you can humble yourself before them,they will do anything you ask。(你要知道,我的选民们都是高尚的人。他们的自豪表现在谦逊中,这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他们的缺陷如果你能在他们面前保持谦卑他们会任你差遣。)
然后他说,“你要我辞职吗?如果你要,我马上就可以辞职。”这句话把自己逼上死角,同时也把对方逼入了死角,最终,对方屈服了。但是请注意,这句话既然是杀手锏就必须在合适的时间和氛围扔出来,或早或晚都会作茧自缚。无独有偶,就在一集之前,弗兰克在诱导教育法案第一个起草人唐纳德主动放弃并拱手将起草权让给他自己之前还自白过另一句话:
What a martyr craves more than anything,is a sword to fall on,so you sharpen the blade,
hold it at just the right angle,and then 3, 2, 1--(烈士最渴求的,就是壮烈牺牲。所以,你磨好兵刃,调整好角度,默数三 二 一......)
于是,弗兰克得偿所愿了。
好吧,说了这么多,我觉得可以阐述我的结论了,人心和人性是这世间最奇怪,最高深莫测的东西,但是你一旦掌握了揣摩人心,熟知人性的技巧,那么你将化身为高高在上的神。
我这里着重要说的是,弗兰克在国会的22年并不是白呆的,而我们看到的,已经是成型的弗兰克,你要求自己,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就想看透人心,那只能说是超能力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积累,去体验,去尝试。
我想纠正的是我们另一个错误在于,也许我们对一个人非常熟悉,感觉完全可以抓住他的想法了,请千万不要有这样荒谬并且自以为是的结论,也不要妄想真正能够洞察每个人的想法,这种妄想症只会造成我们的某种幻觉或者将引领我们走向新的错误,我们顶多是了解它的动向,明晰它的可能性为我们的决策提供帮助而已。
在第一季的最后,我必须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个导向性的错误,换言之,不要被其误导。我之所以提出这个是因为近期有一个朋友要做某件事情想听取一下我的意见,并且他是以纸牌屋的这句话作为自己的论据的。
Not an easy thing to say no to the most powerful man in the free world。But sometimes the only way to gain your superior's respect is to defy him。对自由世界最有权势的人说不可不容易,但有些时候,要想赢得上司的尊重就只能违抗他。
这句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的,但其实,它在大部分时间都是错的。
我也一再提醒我的这位朋友,原句中分明提到一个他忽略的单词:sometimes,有时而已。那真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比如说,如果你的上司就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那么你去违抗会有好果子吃吗?比如说,如果你本身在组织中无足轻重,这时候去违抗他,不就相当于的螳臂当车吗?比如说,如果你的上司非常忌惮你或者不看好你,这时候违抗他,不是自掘坟墓吗?更不用说赢得他们的尊重了。
很不幸,我的这位朋友起码占了比如中的两条。幸运的是,他听从了我的劝告,没有造次,我想这是对的。
在任何组织形式中,你都必须明白,你到底是核心层之外还是核心层之内,如果一直是排除在外,那么就应该想办法挤进去或者老老实实做人;若是已经进入核心层,当你想要赢得上司的尊重的时候,而且必须要以违抗的形式来体现,那么你要充分考虑自己在组织中的位置,权利,能量、人缘和一贯表现,否则,仅凭一句慷慨激昂的电影台词,只会让自己的处境愈加尴尬和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