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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说的故事的男主人公,叫H先森。
这是官方称呼,私下里我给他起了很多昵称,比方说“猪头”“宝贝”还有“小浣熊”,因为他底盘低,眼睛圆,走路的时候笨笨的,很可爱。
和H先森初相识,是在晨曦微露之时,我和室友从校门口的网吧出来,因为熬夜很疲惫,所以在去食堂买早饭时没有注意到对面有个人正往我这个方向靠近。
“彭— —”的一声巨响,我的脑袋狠狠的砸在对面人的胸口上,滚烫的粥一股脑儿全倒在那人身上,空气里弥漫着葱花香。
“对不起,对不起”,我吓得大惊失色,连连作揖道歉。
对方淡定的整理了下粘稠的衣裳,扶正鼻翼上的金色边框眼睛,不紧不慢的回应,“呦,姑娘,你喂错了地方,嘴在上边儿呢。”
字正腔圆的东北调儿,我忍住了没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要不你把衣服脱下来给我,我洗干净了给你送过去?”
原以为对方会摆摆手说不用了啦,没想到他咧嘴对着我傻笑,“好啊,这辈子除了我妈,还没别的姑娘给我洗过衣服呢!”
这个人就是H先森,我把他衣服洗干净后,他又贱兮兮的非要我请他吃饭,最后我俩在校门口对着酒瓶撸了一晚上的羊肉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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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那时候小岳岳还没有凭借他那标志性贱笑的表情一统江湖,我也还没把方便面上的小浣熊当作自己的男神,但的的确确的,因为这事,我和H先森熟悉了。
H先森不胜酒力,两杯下去脸就开始发红发烫,一直红到脖子根处,他喝了酒之后不吵不闹,就干两件事,吃,然后睡。
所以H先森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时,我上前又是踢又是踹,他就是赖在那里,不肯起来。
最后,只能我扶着他,他扶着墙,在朦胧的星光里踽踽而行。
第二天中午,H先森给我打电话,“妹子,昨天谢谢你啊,为表达感谢,我也请你吃饭吧?”
我努嘴,“吃来吃去的,有没有意思啊?”
然后他就真的没有再请我吃饭。几天后,H先森准备了一个钥匙扣给我,是个酷酷的男孩子,额头上刻了一个“爱”字,他说这个男孩子的名字叫做我爱罗。
我拿着礼物,不屑极了,“送女生就送这个小东西,难怪你没有女朋友。”
H先森回应,“我送的是个汉子,又不是姑娘。”
我摆摆手,“我就是汉子怎么了,又不要你喜欢。”
H先生突然把嘴贴近我的右耳,神神秘秘的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我其实是个同性恋,我就喜欢汉子。”
我说,“那你的意思是说喜欢我咯?”
H先森回答的毫不犹豫,“对啊,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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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H先森交往后,室友一个个摸着我的脑门问我是不是脑子发烧了,也难怪,以前我都是对着杂志里八块腹肌线条分明的帅哥大流口水,抱着有胡军刘烨那一页猛亲的花痴女,突然间和翘着兰花指的王小贱好上了,这种风格转变之快,他们实难消化。
我抱着枕头得意的调侃,“我这是真爱。”
H先森喜欢打篮球,并且自认为打的还不错,为了摒弃我周围的追求者,宣告他对我的绝对主权,H先森和他的兄弟们打着“友谊赛”的幌子跟我们班的男士来了一场篮球赛。
“小鱼,你去给大家伙买水喝。”说着假装潇洒的掏出钱包里唯一的一张百元大钞丢给我。
“小鱼,我衣服脏了,你等会帮我拿回去洗洗吧。”
“小鱼,你给我买的这个护腕太小了。”
我冲他不停的翻白眼。
吃饭的时候,H先森握着我的手,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小鱼,我这个礼拜的生活费没了,你如果不支援我,你男朋友我只能饿死了。”
我气的跺脚,“装什么大尾巴狼,我可不养你。”
这时候H先森至贱无敌的表情又出来了,“我就喜欢被你包养的感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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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生日的时候,H先森在KFC上了一个月晚班,买了一对银戒指,大的那只他自己套在无名指上,有钻戒的那只他在生日当天送给了我。
H先森说,“十指连心,代表我对你忠贞的爱。你不要把它丢掉,以后拿着它,我给你换成钻石的。”
我感动的泪水涟涟。
大二,H先森搬到老校区去了。新校区在郊区,老校区在市中心,从老校区到新校区中间隔着一大片海,出行要转三趟车,十分不方便。
他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周五晚上哼哧哼哧的骑两小时车过来看我,周日下午又哼哧哼哧的再骑回去。
和H先森在一起我很踏实,有种被安全感满当当的占着的感觉。他虽然不帅,但是很幽默,虽然腿短,但是很可爱啊。有一次半夜,我的肚子突然剧痛起来,胃里感觉翻江倒海的,我躺在床上痛的来回折腾,冷汗直流。
最终我忍不住了,拨通了H先森的电话,一边讲话一边泪水直流。他在电话那头急的团团转,一个劲儿的安慰我。慢慢的,我睡意袭来,迷迷糊糊的见周公去了。
室友一大早把我拍醒了,睡眼朦胧中我看见桌上有杯冒着热气的红糖水,旁边还放着刚拆的红糖袋子。室友羡慕的说你男朋友太贴心了,一大早买了红糖求我们务必要泡给你喝。
我端着水杯走到阳台,H先森在楼底下使劲的挥手。
从那以后,他把我的生理期牢牢的记在心里。每次我忍不住偷吃冰淇淋时,他就一脸愠色的责怪我,夺过我的冰淇淋不让我吃,吃麻辣烫的时候特别要求店家不准放辣,零食也从炸鸡薯片换成了姜糖红枣牛奶。
我嘟囔着人生从此生无可恋,H先森暖暖的拥着我,宠溺的揉着我的头发说,“怎么会?你还没有嫁给我呢!”
那个时候,我人生唯一也是最大的愿望,就是挽起青丝,换上白纱,做H先森最美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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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我考上了上海的研究生,H先森在上海找了一份工作,他说等我研究生毕业,我们就结婚。
上海的工作并不好找,H先森花了三个月,每天投简历,跑人才市场,但是投出去的简历几乎封封石沉大海,找的工作也并不是很满意。
正在这时,H先森的爸爸打电话要他回去,他爸爸是当地某局的一把手,妈妈是市人民医院的妇科主任,家里面给他安排了工作,只要H回去,就可以立马上岗。
我试探着问H先森要不要回去,他捏捏我的鼻子,笑着摇头。
“我不回去,我要在这里,和你一起,在上海闯出一片天空。”
23岁的我们,踌躇满志,心有无限大。
最穷的时候,H先森买了一瓶老干妈,就着大饼馒头,我们啃的有滋有味。
拿到工资的第二天,他带着我,在人民广场奢侈的点了一份我最喜欢的水晶虾仁。
他住在老旧的阁楼里,楼梯很窄,走上去咯吱咯吱的,每天下班后,H先森骑车跨半个城市去学校陪我吃晚饭,晚上再骑回阁楼睡觉。
每个周末,我拎着啤酒和炸鸡,在阁楼里陪他打游戏,看电视,做饭给他吃。
那时虽然穷,但是穷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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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三,我实习,H先森的工作依然只够温饱。
他依然待我很好,却流露出了消极的情绪。当我再次问他是不是打算回老家时,他的回答模棱两可,不再坚定了。
这个时候,H先森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爸爸病危住院,医院开出了病危通知书,妈妈在医院里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H先森说,“我要回去一趟,爸爸病了,妈妈需要我,我要把家撑起来。”
一个礼拜后,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H的妈妈态度诚恳,求我放过她唯一的儿子。
我握着手机一声不吭。
H先森的妈妈哭哭啼啼的说,“我知道你们相爱,但是H是家里的独子,我们对他另有安排,家里已经给他安排了工作,H的爸爸需要他,我需要他,所以求求你放过他,好吗?”
我也知道H的母亲并不喜欢我。
所以,当H先森再次打电话给我时,我提出了分手。
三天后,H先森出现在我实习的单位,我们俩聊着聊着,突然我“哇”的哭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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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先森在家人的安排下进了一家贸易公司,有了父母强大的人脉和资源优势,他的工作很快有了进展,混的风生水起。
我们经常通电话,对未来只字不提。
直到有一天,我跟H先森说,“我谈男朋友了,他对我很好,你不要再打给我了。”
挂断电话,我握着手机,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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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我29,谈了几场不咸不淡的恋爱,一直没有安定下来。
在人民广场偶遇H同寝室的兄弟,他跟我说,H前几天结婚了,新娘挽着青丝,身着白纱,很漂亮。
他看着我,欲言又止,“那姑娘瘦瘦的,眉眼英气十足,像个假小子一样,她长的…跟你很像。”
我低着头苦笑。
那枚戒指,我一直带着,却再没会找H先森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