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审查、撤职、党纪处分!唐山11人被查处

近日,唐山遵化市通报了5起破坏发展环境和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件,共有11人分别被党纪处分、撤职、立案审查及判刑。

1.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路北分局科员王志强吃拿卡要案。2017年5月至7月间,王志强在未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不开具票据的情况下,以罚款为名,向辖区内4家服务对象收取现金共计4000元。对此,王志强负直接责任,路北分局局长刘占国负领导责任。经遵化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占国党内警告处分。

2.遵化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张雷挪用、贪污老年公寓医药费案。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张雷任市光荣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兼老年公寓主任期间,将入住老年公寓老人的药费及注射费共计147228.13元账外保管,用于给职工发放福利和待客使用,其中35628.13元被张雷用于个人消费。对此,张雷负直接责任。遵化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建新作为分管领导,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光荣院的违规问题,负领导责任。经遵化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雷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责成市民政局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张雷撤职处分;给予周建新党内警告处分。

3.遵化市东旧寨镇徐店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立新,现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成银、村会计徐志刚骗取惠农补贴案。2006年至2009年间,徐店子村虚报沼气池133个,骗取补助款40075元;2009年10月,该村以钻深井名义,冒领财政奖补资金12060元;2011年、2012年间,该村将出租车费、饭费、购买水果瓜子费用等不合理开支共计8196元,以修路名义变通入账。经遵化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东旧寨镇徐店子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立新、现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成银、村会计徐志刚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4.遵化市堡子店镇大埝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金成、村委会主任李术明挪用救灾款案。2014年1月,李金成、李术明经召集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将60800元救灾款用于村内集体开支。遵化市人民法院以犯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处李术明、李金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经遵化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金成、李术明开除党籍处分。

5.遵化市刘备寨乡宫里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宝立、原村委会主任许爱民截留、挪用救灾款案。2012年7月,张宝立截留民政部门拨付的临时救灾款55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间,许爱民将69800元招待费以用工费名义变通下账;2013年8月,张宝立与许爱民私自将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48000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5年2月,许爱民个人决定将春节慰问五保户和低保户的5000元,用于进京赴省接访费用。对上述问题,张宝立、许爱民负直接责任。经遵化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宝立、许爱民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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