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5-4《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五)2018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4.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468.78亿元,增长6.8%,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的84.4%投向中西部地区,并向贫困地区倾斜。全国约1.45亿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1392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3700万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支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约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88元,并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5户中央企业和浙江、云南两省的划转试点工作基本完成,19户中央企业的划转工作正在推进中,推动建立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增加的40元中一半用于加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55元。支持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全国860余万优抚对象。继续支持各类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年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90万户。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5万余所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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