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过?包容?复仇?

“对他们的制裁,应该由相关部门去做,媒体不能做出误导社会大众的事。他们在未来一定会受到社会制裁。我们这些大人必须思考的,是如何让他们在社会的制裁下重新做人、走回正道。然而,如果只放大社会制裁的部分,那会让他们更难重新做人。你们为什么不懂呢?”

“我们就是认为法律制裁的部分根本不完备。现在的少年法,让人觉得根本无法做出符合现状的制裁。”

“你有所误解。少年法并不是为了制裁孩子,而是为帮助误入歧途的孩子走回正道而制定的。”

“既然这样,那受害者呢?他们受到的苦要发泄到哪里呢?只想着如何帮助加害者就是正道吗?”

在《彷徨之刃》234-235页,作者写了电视台对长峰事件的评论节目。社会对歧途少年应该是抱何种态度——放过、包容还是向长峰一样复仇呢?

而在小说的最后,作者又这样写到:

”组长······不,您认为神秘密报者的所作所为正确吗?您觉得那就是正义吗?"

"原本很平静的久冢霎时间变得很严肃,但随即又露出笑容。“该怎么说呢?最后的结局是这样,或许不能说是正确。但如果密报者什么都不做,结果会如何呢?当真会有更好的结构吗?管野和伴崎被捕,经过形式上的惩处之后很快又可以重返社会,然后重复作恶,接二连三地还会有长峰绘摩浮尸河中。这就是幸福的结局吗?”

······

“对,没错。”久冢说。“我们都无法回答。面对孩子遭到杀害的父母,谁能对他们说:”这是法律的规定,请您忍耐吧!“

作者在最后的定论,我认为他是赞同了长峰的做法,也对当时日本社会法律制度上的欠缺提出了强烈的反抗。社会少年法对歧途的少年予以了保护,他们在犯罪之后,接受了不痛不痒的惩罚之后,几年出来依然还是毫发无伤。而失去被他们残害了孩子的父母,却终日饱受痛苦和折磨,家不是家,再无幸福可言,严重者甚至自杀身亡。于是,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杀人者活着,被加害人的家庭却什么也得不到。这种法律造成了两个极端,不公平特别凸显。

杀人偿命,谁都懂得这个道理。然而,在对杀人者进行审判时,更加应该考虑动机、环境等等。长峰绘摩的死,是因为快儿和伴崎的不人道的侵犯。这两个少年甚至以侵犯少女为乐,受他们侵犯过的少女达几十名。这样的少年,为何还要给予包容,放过他们做过的错事?若我是法官,我绝对判他们以命相偿。可怜了无辜的绘摩以及痛苦的长峰。

从当时日本社会法律来看,按照法律规定,快儿和伴崎或许只是坐牢几年。几年之后,若在思想上仍无悔改,那么就等于社会法律保护了人渣,保护了罪犯,依然会给社会上的少女带来痛苦的遭遇。若两个人真正能有悔改,证明社会法律是造化人的。可谁能保证劣迹斑斑的人,在牢狱之中能反思自己之过,重新做人呢?

像长峰一样,用一己之力去报仇,这是不被社会所允许的。复仇就等于自己也杀人犯了。可在社会保护加害人的情况下,长峰的做法未免也情有可原。有时候,社会法律不一定是站在加害者的角度去制定的,正如当时的日本少年法。我虽然对长峰的做法同情,但也不赞同他的做法。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不要让自己变成自己憎恨的杀人犯。绘摩悲惨死去的痛苦,是需要很长很长时间才能淡忘的。而且绘摩也不希望自己最爱的父亲走进另一种凄苦的人生。逝者已去,活着的人更要坚强。所以,我觉得长峰更应该坚强起来,活得更加幸福,这肯定是绘摩的希望。而且,长峰应该协助警察,让两名少年受到社会制裁,并在社会制裁中走回正道。以德报怨,未免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当然,我只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去看待整件事情。若我是长峰,或许也会做出跟他一样的决定。

PS:《彷徨之刃》第二篇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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