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我没裸奔,我有穿袜子 (9)Yesterday Onc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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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中时文科成绩很好,理科一塌糊涂,我女友正好相反。我们的座位只有一条过道之隔,这个距离,我可以轻松嗅到她身上的味道。
  刚开始时,我们互相借对方的课外练习册,美其名曰取长补短。我爸在买书上一向慷慨大方,于是她以提高作文水平为由开始从我这借杂书,比如《我的名字叫红》、《黄金时代》、《海子诗选》。
  一天,我拿着她的练习册,隐隐约约能闻到上面她残留的香气,我莫名产生一种冲动,把脸埋到整本书里使劲嗅。嗅完抬起头,我发现她盯着我偷偷笑,脸色微微发红。
  高二一个周日下午,我们在课室上完自习,决定到市中心的公园散步。秋日的阳光把她的长发也染成了金色。她的长发随着走动和呼吸摇曳,散发出一阵阵微温的气息,那气息分开花香和树叶的味道,款款进入我的鼻腔。那一瞬间,我懂得了李商隐在诗里写的“蓝田日暖玉生烟”是什么意思——暖玉一样的肌肤,如烟一般可见的香气。
  我做贼般望了望四周,没有熟悉的人,伸手去搂她。
  她没有躲闪,只是白皙的后颈和耳廓都红了。
  我还不是你的女朋友呢,你这样子,会让我产生错觉的。她有些慌乱地说。
  我有点恍惚,听到自己对她说:那我现在批准你成为我的女朋友,然后就把她按在了路边的一株老树的树干上。隔着衣物,我可以感觉到她温暖的身体在颤动,然后我就死皮赖脸地亲了过去。我至今记得老树树皮的粗粝与她双唇的柔软。
  这就是我女友成为我女友的过程。
  她对于这一情景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她坚定地认为我是一个流氓,而且我姿势熟练、动作简单、感情粗暴,一看就是个惯犯。而且最为罪大恶极的是,我竟然没有向她告白。
  我女友说,一段没有经过告白就建立起来感情,仿佛走私汽车、劣质内衣和莆田耐克鞋,是经不起检验和曝光的,男生都是被性欲驱使,冒着黑烟咆哮的柴油拖拉机。
  我对此不以为然——所有性腺发育正常的人类都受生殖冲动驱使,女生却喜欢以纯洁的感情自诩,而把男生贬成是兽欲。这纯粹是实施双重标准,通过贬低他人来获得良好的自我感觉——每个人本质上都喜欢自己,厌恶他人,例如洁癖就是这一本质发展到极致的表现。
  所以洁癖的人并不是真的爱干净,同理,把追求纯洁感情挂在嘴边的人在对待感情上可能连下水道井盖都不如,天下乌鸦一般黑。
  我的辩解并没有什么作用,我的女友仍无数次提起这个片段,嘲笑我是一条人形直立行走的犬科动物。
  我们开始放学后留在课室一起自习,直到教学楼断电。断电以后,回家之前,我们躲在教学楼楼梯转角的黑暗里短暂地接吻和相互上下求索,像两只缠绕的蛞蝓。
  有时会碰到其他抱着同样目的的情侣,这时大家会识趣地排队,直到学校保安的脚步声和手电白光开始从远处靠近。
  高三那年的寒假总共长达九天之多。我爸妈不在毕业班任教,假期的数量一天不少,有一个多月。这年他们都有老同学聚会,二十几年未见,两人兴冲冲地奔赴外地,把我一个人扔在家,留下一本菜谱和满冰箱食材,叮嘱我既要保证营养好好学习,又要适当锻炼独立生活能力。
  听完他们的话,我两眼一黑。我烹饪能力无限趋近于零,独自烹饪和保证营养这两点同时出现在我煮的食物上,好比男性来月经,绝无可能。
  爸妈去意已决,我只得照着菜谱依样画葫芦。菜谱编的像教科书,理论长篇累牍,涉及实践内容却惜墨如金。我烹饪出来的肉,吃上去像茹毛饮血,蔬菜则咬起来满嘴土腥砂砾,我有时像条吃尸体的鬣狗,有时则像泥土里打滚的¬蚯蚓,总之跟人类没有什么关系。
  复课的那天是周六,一星期唯一不用晚自习的日子。我女友见我面露菜色,便问我是不是寒假期间做了太多数理化习题。我说完原因,她乐得直不起腰。笑完她问我,那你爸妈什么时候回来呀。我说,他们要礼拜一下午才回到家呢,我打算周末都到外面吃算了,你晚饭想吃啥。
  我不想到外面吃,你爸妈不在,我们晚上到你家做饭和自习吧,我女友笑眯眯地提议道。
  我那时候还很年轻,隐隐地既紧张又期待,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单纯。对我这种活在考试高压下的高中生,有整个夜晚的两人独处,是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下午放学后,我和女友一前一后地回到我家。我先走,她比我晚了十分钟,上楼梯时我左顾右盼蹑手蹑脚,走得像个特务。因为教师宿舍楼里,上下邻里都是我爸同事,如果被看到,可能会招来无妄之灾。
  我女友进了屋,房门一关,我俩立马抱着亲到了一起,忘了此行原来的目的。亲了片刻,她在我怀里金蝉脱壳般,解了自己大衣,穿着紧身毛衣去开冰箱门找食材。她挑挑捡捡,最后取出了由于我烹饪技能低下,一直不敢碰的冷牛排和一条大鱼,又抓出了一把豆苗。我至今不知道那天我们吃的鱼的名字,鱼在我眼里只有四个分类:生的熟的大的小的。
  女友说,我煎个牛排,烤条鱼,再煮个上汤豆苗,你就帮我洗洗菜打打下手好了,这世界上还没有别的男生有幸享受过我的厨艺,你这个人啊,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德,走了多少狗屎运。我只能傻笑,点头如捣蒜。
  饭快做好,我看着家里饭厅惨白的日光灯,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想起以前看过的欧美电影,我恍然大悟,跑到楼下附近便利店,买了瓶不知道牌子的干红。
  钱是我妈给我的,作为防止我不会做饭饿死的Plan B——作为一个悲观现实主义者,她对我的烹饪能力有精准的认知,这点比我爸盲目乐观主义好得多。
  我拎着干红跑上楼,女友已经把菜都端到了桌上。她迷惑不解地看着我,直到我拧开葡萄酒倒进酒柜里取出的玻璃杯,关上惨白的日光灯,从房间里取出两盏台灯放在饭桌上点亮。台灯灯光昏黄,仿佛两盏巨大的蜡烛,我打开CD机,放起肯尼基演奏的萨克斯曲。
  我女友的眼睛也亮了起来。虽然是山寨烛光晚餐,但想不到你还是有点情趣的嘛,她说。
我女友的手艺确实可圈可点,她说因为她爸开过餐馆。我觉得红酒又酸又苦难喝至极,但看到红色从酒中转移到女友脸上,她目光迷离,又觉得它实在是好东西。餐毕,音响里正在放《Yesterday Once More》。
  这曲子好熟悉欸,一时又想不起是什么,她说。
  嘿嘿,这首曲叫“Yesterday Once More”,就是“昨天再摸我一次”,表达了女歌手想回到旧日时光,被人爱抚的迫切渴望,我说。
  呸,无耻下流。女友说。
  我酒壮怂人胆,猛然挑起横抱住她,直接扔到了我房间的床上,并使劲扒她的毛衣和裤子。我睡的是爸妈淘汰下来的老双人床,床板在暴力下发出吱呀吱呀的惨叫声。
  面对人生中历史性的一刻,我激动得头皮发麻,毛发倒竖,饿虎一样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完成了自己生物学意义上的最高使命。
  然后我们为了更高的使命,从床上爬起来,打开了课本和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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