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得有自己的高招,大厨英语,英语习得之二

前些年著名美剧《老友记》超级流行的时候,很多朋友都痴迷看这个,也有很多朋友强力推荐我看,他们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人从流行话语的角度说不看这个剧,没办法和周围的朋友交流啊;有的人说看这个剧有助于了解姑娘们的心理;还有的人干脆就是冲着喜欢听那卷舌的美式英语去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也看了一点,还是没敢看下去,原因很简单啊,时间宝贵。这美剧的确好看,独特的“美式”幽默,令人拍案叫绝,可这剧播了十年,一共两百多集,每集二十多分钟,从头看起,这得多少时间啊,更何况我已经在看另外一个系列的美剧:CSI。所以呢,这部剧就搁置了起来。

不过有的人的确能把这《老友记》翻过来掉过去的看好几遍,以前在IDG有个同事,没有出国留学,就靠反复看《老友记》,加之是北京人,本来就有京片子的卷舌,这样看下来的结果就是,说得一口流利的儿化美音。前次说到,英语想要好,还得靠自觉。自觉是个苦差事,尤其是要坚持很久的事情,比如学英语。为了不让自己感觉讨厌,所以有必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我这个同事,就是从喜欢出发,反复看《老友记》,在不知不觉中,故事也看了,英语也会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中国和意大利合拍电影《马可波罗》,其中的元世祖忽必烈需要找一位懂英语,懂历史,会表演的演员担当,挑来选去,找到刚当上文化部副部长的英若诚。那么英若诚是怎么掌握英语的呢?前两年出版的英若诚自传“Voices Carry”,封面就是他饰演的忽必烈剧照。在自传中,他提到在民国上教会学校,有一门课程就是背《圣经》,每天背《福音》中的一段。到离开圣路易教会学校时时,他已记住了《福音》书中的全部各个章节。在自传中,英若诚明确指出了掌握一门外语的方法:“我得说,《福音》就其结构、语言,还有意料之外的情节发展,都是写得很成功的文学作品。我还认为,如果要学习一门语言,建立扎实的基础,最好还是背诵杰出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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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应该说的是持之以恒,要想掌握一门语言,没有上千小时的训练是不成的,这么长的时间,为了避免枯燥,所以要选择适合的读物,这就是杰出的文学作品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流行通过背诵“新概念英语”第四册,这个方法是对,可是选择的读物有问题,新概念第四册中都是一篇一篇的,没什么联系,如果强行背诵,难免陷于枯燥。

在二〇〇三年的时候,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位化外高人介绍欧美流行惊悚侦探小说,他说自己利用在机场、巴士上的零碎时间,把Tom Clancy的作品都看了一遍,然后品评各个作品的优劣。他讲到,看流行小说的确是个习得英语的好办法,可以做到日用而不知,并且有的优秀的流行小说,会有相应的电影,互相参看,提高作用很快的。他这个办法有点高,高的意思,一方面高明,另外一方面是指目标高起点高。看英文小说,对于初学者是不太合适的,只有那些有一定基础的人,才能体会到其中的乐趣。

再说一个例子,旧中国有两本英文课本,《泰西五十轶事》(Fifty Famous Stories Retold),《莎氏乐府本事》(Tales from Shakespeare)。很多受过旧式英语启蒙教育的人,都受益于这些课本,例如季羡林在《牛棚杂记》中的自传就提到当时上中学的时候,英文念《泰西五十轶事》、《天方夜谭》、《莎氏乐府本事》、《纳氏文法》等等。后来的翻译家朱生豪在中学时的英文课本就是《莎氏乐府本事》,这也许是他翻译莎翁作品的兴趣起源吧。季羡林、朱生豪后来在语言方面的成就,和当初的启蒙课本大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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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了四五个例子了,习得英语,每个人都得有自己的高招,有的高招是被迫的,例如英若诚在教会学校里背《圣经》,有的人是乐在其中的,例如看《老友记》和读流行侦探小说。其实我相信,英若诚背到一定程度,也同样会乐在其中。条条大路通罗马,关键是要找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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