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冬夜里的小盛夏

灵感来自,深夜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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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片然后做成明信片


      你觉得夏天是最好的季节吗,原本不想这么认为,觉得臭汗可以概括一个夏天带给我的感受,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大家身上都渗着汗水,我在睡意昏沉之时也难以入眠。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发问西瓜售卖的价格,我是极少去市场买菜买水果的人,“缺乏很多生活常识”,是我妈对我的准确而基本的概括。

      如今寒冬,又是12月,年末,迎来农历“大雪”节气。南方却无飘雪,前阵子仍是骄阳遍野的模样,这几天终于开始可以走在大街上与寒风相拥。

       寒冷的日子里,想念夏天暖暖的阳光,只是在大夏天里,那阳光却是很毒很毒的,总要撑着伞来躲避它。

       我们总是在不同的季节里见异思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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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一封信


       随着12月的到来,旧历又要被换去而挂上新的年历。一年又一年。

       我记得我在12年的时候夸下海口说:“我2016年要去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看奥运会。”当时还有模有样的上网百度了一下巴西货币人汇率什么的,现在2015年快过去了,对于明年,对我来说,考四级似乎更加重要。

       12年夸下海口的我,就像小时候一群男孩子说“长大要变成奥特曼”,一群女孩子说“要变得和白雪公主一样漂亮”;以及,上学时同班小伙伴一直强调“我以后要考清华北大的!”

       可是,记忆中的男孩们都没有长大成为打败小怪兽的英雄,奥特曼还没老去,他们却也都长大了。

       女孩子们也离开了喜欢芭比娃娃玩过家家的年纪,她们从没看过真正的白雪公主,当我看着华特迪士尼的公主们时,我想,干嘛要成为白雪公主呢,她都没灰姑娘仙杜瑞拉好看。

       而那些一直纠结在选择清华还是北大的童年小伙伴,有的已经落入滚滚红尘愤世嫉俗,有的已经在新的环境下过得如鱼得水。

       我庆幸我从小到大都没有想过要考清华还是北大,所以我如今去了广大吧。

       我好像一直都是个只会写些酸文而无多大志向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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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想象自己在年轻时真的亲眼见到白岩松老师


       冬天是用来冬眠的,而夏天,我想,该像夏虫一样有个想要语冰的心愿。

       今年冬天短得只能算浅眠甚至失眠,无梦可发,我便做了点实事,哪天有时间就去学校的田径场跑跑步,跑上十圈一小时的,或者去学校里的肯德基呆一个晚上——看英语,玩手机,趴桌睡觉。再者,回宿舍上网看书。周末逛街看电影。

        今年夏天却长了点,北方有春夏秋冬,而广东好似只有夏与冬。

        一大半是火焰,一小半是冰水。

        从去年夏天开始,便有那么一群人活在我的记忆里了。在我遇到的那么多人里,大多数人只在我记忆里停留了那么一会儿,还有一些人在我记忆里杵得算比较久了,而这一群人,却活在我记忆里。

       “活”是一个很重要的字眼。

坦白说,念旧或许容易衰老,但我觉得可以让我看上去像个大学生而不是初中生那也是挺值的。

在没大考之前,我们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两分一道的英语完形填空真的做得要死不活的,语文作文永远会有审跑题的风险,数学选择填空70分就要了好汉的半条命;我记得生物减数分裂永远会让我承受人格分裂的危险,化学流程图题让人捉襟见肘的难堪,而最不堪的是物理,在不及格与及格中随意游荡。

后来感谢大考时,上天的眷顾,物理似乎考得出奇的好,最拿手的化学却考得最差。语数英都很一般,只是当了三年数学课代表还是会遗憾。

而现在,我回头看这一切无聊的调侃,我才发现,上了大学后,我早已不学数学“多年”。

但无论怎么变,物理在我心中仍然无法有多高的地位。

我,可能略知天文,却全然学不懂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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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动能定理不懂机械能守恒,但我知道灰姑娘的时间魔法和胖胖的仙女教母


昨晚不知怎么的,舍友们就谈起那场把我们打回原形的高考,我说自己原本高三还想考中大呢。

我们舍长打趣说:“小学时想去清华北大,上了初中知道了原来武大的樱花很美就想去武大,后来发现厦大也很美。刚上高中,觉得中大不错,到了高三后,觉得能考一本就不错了。到了最后,只能来广大。”

原来很多人都一样,大家总是忙于思考去选择什么,却忘了原来选择的余地如此之少。

我说,广大不错啊,人杰地灵的,只是可惜了没有上床下桌和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冷气。

刚说完,就迎来舍友们的白眼。

没上大学之前,高三那会儿,天天发毒誓“老娘上大学一定要选文科专业,再也不读理科了!”

之后填志愿,勇敢的把广电和法学写在前头,最后还压箱底的写了个中文系。想那时,我真是一条好汉,真的选了新闻专业,可真的不学数学“多年”。

如今的文科生怎还记得上半年还是个理科女。

我们宿舍六个女娃,高中时半数学文半数学理,如今大家都在学文,基础写作近现代文学史四六级英语新闻学概论,真的都是文。

有趣的是,大家的第一志愿都不是广电,有的甚至把广电写在第五个位置,前边都是一溜烟的金融工商管理。只有我,一开始把广播电视学写在第一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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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记得那句话“吃五个甜甜圈,就能拉出一个奥运会”


今年盛夏刚刚来临时,一群人还在备战高考,到最后那几天,我感觉我脑子都快坏了,考语文那天早上,我爸载我去学校,我在车上不知怎么的,眼泪都流出来了,莫名其妙的紧张。然后第一天考试结束,回家时搬了一堆理综资料复习,说是复习,不如说是临时抱佛脚。

不,应该是临“死”抱佛脚。

之前高中考试前一个晚上,我总会在家看书看得很晚,我妈说我平时懒散现在要考试了就半死半活,我总是头也不抬地说:“明天记得五点半叫我起床,我还有好多东西没看完。”

那时候真的是这么过来的。

上课时发呆走神到九霄云外,但眼神不忘盯着老师看。上课还喜欢和同桌聊天,我想,我同桌的成绩多少被我拉下水了。

我至今觉得在上课时最邪门的事情就是,每次抬头看墙上的钟,总是离下课还有15分钟!

谁能跟我解释一下这是什么道理。

现在上大学,一节课90多分钟,每次看时间,看到离下课还有一个40分钟就觉得很高兴了。

高三时很喜欢跑到教室最后一排去问物理小王子问题,其实有的问题他讲了好几遍我都不会,那时我恨透了物理,上物理课便自卑感大发,只想念一万遍巴拉拉能量,物理物理快及格,顺便,也快点下课吧。

现在走在大学校园里,当听到某某说,我是物电学院的,我都会想起我那场物理经常不及格的梦魇。

物电的是吗,同学你好,我是新传的,我可以用摄像机砸你吗。  我在心里脑补着我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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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初外婆住院时,我和哥哥站在医院楼顶拍的,风景独好,不在乎你站在哪里看


高三那会,天知道为什么晚上我会留下来继续晚自习,回到家已经十点半,洗完澡再吃点宵夜就过了十一点,我刚要拿出书本或作业,我妈就打着哈欠说,快去睡觉吧。

我说,你要睡了吗。

她说:“我在客厅看会电视,等你爸回来。”

“那好啊,我也要看!”

我妈一把夺过我手里的遥控器:“不要和我抢台。”

于是,多少个晚上,我都是和我妈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着《百家讲坛》。

还是文史版的。

其实我从来都不喜欢学历史,那时候看,真的是出于无聊,我妈和我哥却是很喜欢看历史的人,他们想不通我为什么不喜欢看历史还经常鄙视我。

我说,要么是修养不够,要么就是,一切不能以遗传相论的,都是突变。

我知道学新闻的要学好历史通读史书。

我知道想写好文章离不开认真多看书。

所以最近在追《芈月传》,最近看了《小团圆》。

现在,一星期两大节近代文学史和一大节近代中国历史都很少出现我的身影。

大一开学没一个月就被记旷课,每种课我都逃过。真的就是我。

我们舍长说:“宿舍最屌的就是你,一个星期课原本就不多,你能把五天里面至少两天过成没课的周末。”

高三时,有的同学会叫我学霸,学霸是担当不起的,但现在我再也受不起这个称号了。

开始喜欢在电脑上码字。

其实高三时很讨厌做诗歌鉴赏那道题,我记得有一次考试,明明那首诗歌只是描写战乱,我偏偏那时候刚知道有一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便在作答时和装逼的写下“霍乱”二字。

改卷老师气不过,除了给我狠狠扣分外,还把这两个字圈了出来。

书读得太少,逼格不够。

那时候刚看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爱得不得了,便在写作文时添油加醋的搬上其中的字句。还有,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说我喜欢生造词语,比如某某词某某词的。

确实如此,以为多看了一两本书,多念了一两首诗,就要把这书,这诗全写下来好表现自己的本事。多看了两遍《简爱》就把每篇作文都写上简爱的故事,在年幼无知时最喜欢卖弄所谓寥寥无几的学问。


是我这么多年来的坏习惯,像通病。


想寻找同病相怜者,却又早已自封城池,竖旗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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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选的一封信


高三教室在二楼,高二的教室也在二楼。一个曾经望着另一个过去,没有相互怀念的凭据,但有各自缅怀的勇气。

每间教室都在某段平凡岁月里尘封了一段属于一群人的记忆。

如今奔跑在去不同阶梯教室的路上,我却总是记不清等下到底去哪一个教室上课。

而生命中有千千万万段平凡时光,我说希望你安好,你言愿他乡遇故知。


可他乡毕竟是他乡。就像你来自地球村,但你开口会说上一句“我是潮汕人”一样,归属地总是容易更迭,而归属感却可以一直不变,永远在那里。与破旧新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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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山山底买的石敢当,我一直想去泰山看日出,爬上去,再爬下来 自己去就好


初中读过一篇课文叫《六月的草莓》,所以我一直认为草莓只在初夏有,然而这个月却总是在水果摊上看到草莓,我又想起我之前很傻很没有生活常识的问题“西瓜多少钱一斤”。

可是,现在住在大棚里的草莓,哪里只是六月的呢。

我们也一样,在年末的寒夜里温暖入眠,却再也难以回想盛夏光年,一群人落座在一起,大家身上都有汗,汗臭味谁也避免不了的,却也低头苦干着。

我想,在年末写一篇文章纪念一下即将逝去的2015年,这一年有太多故事与转折,相信大家都有。但这一篇可能不是今年最后一篇,又或许是。

长夜漫漫,我也不知道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晚睡,习惯在深夜码字。尽管我的文章一点也不出彩,都是些零零散散的碎碎念,但我开始找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题目取作小盛夏,抱歉,是不是又离题千里了。我一直觉得,写文章,最难的就是为文章取一个题目。

可这个“小盛夏”,应该是有那么一群人会理解的,不可被辜负,却已然辜负了的三点一线的小日子。

足以被缅怀,也足以被遗忘。

“  有些时候 你怀念从前日子

可天真离开时 你却没说一个字

你只是挥一挥手 像扔掉废纸

说是人生必经的事

酒喝到七分 却又感觉怅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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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唯一一家独立书店,可是在去年九月就倒闭了。


写完这篇文章,我是不是终于能让他人一眼便感觉是大学生而不是初中生了呢。

而曾经作为高中生的日子,在之后的二十多天里,翻滚发酵汹涌澎湃直到平息无声。

2016来了。

我还想继续当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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