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ll录音评析(一):罪是什么?

Bryan,2016.11.21


引言

距离上一篇“声明”已经过去几日,那时写声明是在有限的资料下做出的相对客观(保守)的声明。近几日又得到了一些内部培训录音资料,于是开始整理。

但手头已经有的录音就已经需要几十小时才能够听完,所以只能边听边整理,希望能有一些比较客观的评析。工程实在有点浩大,但为了能辨明真理,也出于亲自分析第一手材料的慎重,更为了避免只听他人所言而误解iwill,所以暂时也让我扮演一次iwiller,听听他们所听的吧。

对于身在iwill之外的人来说,网络上的资料已足够引起他们的谨慎。但对于iwiller来说,他们显然不认同网络流传的非议,并认为这是对iwill的误解。所以我采用他们自己的资料与他们对话,并且他们也很容易获得这些录音版本进行对证,来判明我所言是否属实。

我持开放的态度欢迎为iwill辩护的iwiller与我对话,毕竟我一个人对事实的评价也可能出错,哪怕对方当面对我讲过的话,我也依然可能记错。为此,对于一些关键部分,我尽可能多听几遍(这又加重了我的工作量/哭/ ),以免得出错误的结论。对于仍旧可能存在的无法避免的错误,欢迎指正。

另外,我相信,真理并不总是不辩自明的,在必要的时候,是越辩越明的。若iwill官方或者iwillers只持坚决不理睬的态度,这固然可能是一种独善其身的清高情怀,但我更以为这也可能是一种无力辩驳的逃避手段。

既然坊间流传的“恶言”在iwillers看来并不客观,那么,我邀请你们为自己辩护,岂不是非常合理,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录音版本

这篇文章只针对3月17日《二律论、穿戴属灵的军装》(又名《二律论、与罪征战》,总长1时30分13秒,第十三期)的录音进行评析。后期文章不一定会按照录音时间顺序评析。


马姐论罪是什么

马姐引用罗马书7:14-25节(经文较长就不贴出来了)来说明罪是什么。

她说:“罪是罪,人是人,你要把罪和人分开……最大的谎言就是,我们是罪。偷东西,是偷东西的灵在我里面,不是我,我是神创造的人……你对自己有否定,说自己很笨……我是神最美的创造,我有什么可笨的?如果我有什么做不到,不是我做的,是我里头的罪做的……如果你做了不愿意做的,那就是你里头的罪做的,不是你做的。你里头是良善的,罪逼着你做你不愿做的……我们替罪背了黑锅,替魔鬼背了黑锅……我是罪人的意思是,我是被罪辖制的。我认识了神,我从那里挣脱开……
不要否定自己,不要说自己不好,不要说自己笨,不要说没有人喜欢我……每天早上醒来你要清楚自己被什么情绪控制,被什么灵控制。不要被沮丧的灵抓住,被自责的灵抓住。要宣告你的罪脱离你,宣告,不断宣告在自己里面沮丧(愤怒、自卑、怀疑……)的灵退去。所有的沮丧都是罪。…第三度空间的人是被第四度空间的灵掌管着,这样分析问题特别简单……我们的敌人是看不见的灵。

马姐认为,人是人,罪是罪。人的本性是良善的,人犯罪是因为罪在控制人。罪不是我犯的,是“罪”本身犯的。

那么这“罪”到底是什么?难道它有自己的意志,是独立的个体住在人里面,控制人去犯罪?

马姐认为这“罪”就是邪灵,凡是错误的想法、行为、负面的情绪都是某种邪灵的影响和控制。偷东西是因为有偷东西的灵,自卑是自卑的灵,以及沮丧的灵、愤怒的灵……

所以,马姐认为罪不是人犯的,而是住在我们里面的邪灵犯的,人不需要替罪背黑锅,不需要替魔鬼背黑锅。没错,人没有犯罪!

罪到底是什么?

马姐的解经明显不符合圣经的原意。保罗在罗马书7章14-25节所描述的内容固然描述的是保罗的一种主观经历比较模糊,大多解经书对此也有几种不同看法,却也绝没有如马姐这般大胆的结论。

能够肯定的一点就是保罗所说两个律在我们心中交战。一个符合神的意思,一个是罪的控制。但这罪绝非来自他者,如马姐所说是邪灵的工作。魔鬼确实会引诱人,但这“罪”却非魔鬼本身。

雅各书1:14-15节说“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我亲爱的弟兄们,不要看错了。”

这节经文如此清楚地说明,罪是因为各人的私欲,而非邪灵。况且一个基督徒(包括保罗)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弗1:13,2:22),又怎么同时有邪灵住在我们里面?既然邪灵根本无法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又怎么需要去赶出我们里面的邪灵呢?

所以,保罗所说两种律的交战,根本不可能是神的律与邪灵的交战,而是跟我们体贴肉体的堕落的罪性交战。我们常常体验到的如保罗所说般的经历,是因为我们一方面明白神的律法,希望按照神的法则行事,一方面我们活在堕落的肉体中,深受肉体的辖制,体贴肉体,被私欲引诱。

如果罪都是邪灵的错,都是邪灵的责任,那么人就不需要为罪承担责任。如果罪是邪灵犯下的,基督何须为人的罪而死,难道基督是为邪灵的罪而死的吗?

马姐将罪归在邪灵身上,认为人需要对付的不是自己的罪,而是那看不见的灵,并且认为这样分析问题特别简单。殊不知她为了便于教导采取这种简单理论的同时,也将福音简化为“无罪”的福音,那根本就不是福音。

另外,马姐提到的负面情绪中,比如愤怒,她认为那是愤怒的灵。假如愤怒就是邪灵的工作,神也发怒,耶稣也发过怒,难不成神里面也有愤怒的灵?还是说愤怒有好多种,有几种属于邪灵,有几种不属于邪灵?

我认为愤怒就是人的正常情绪,为了保护自己免受侵犯。但它可能会被误用,比如因为愤怒而辱骂别人、伤害别人。情绪不是罪,因为某种情绪而有的错误的思想、行为才有可能是罪。所以,我认为马姐的理论看似很有道理,实则毫无根据可言。


马姐谈怎样处理罪

在谈到怎么摆脱罪,马姐提供了这样的方法:

重复“罪是罪,我是我”,大家一起说10遍,要将它植入潜意识中。当你明白这点的时候,就不再被罪所辖制。……每天早上醒来你要清楚自己被什么情绪控制,被什么灵控制。不要被沮丧的灵抓住,被自责的灵抓住。……要宣告你的罪脱离你,宣告,不断宣告在自己里面沮丧(愤怒、自卑、怀疑……)的灵退去。所有的沮丧都是罪。

马姐认为,我们摆脱罪的第一步就是要认识“罪是罪,我是我”,也就是要确认一个事实,就是我没有罪,并且要坚信如此,才能够不再被罪所辖制。

虽然罪不是我犯的,是住在我里头的邪灵做的,但是认识到这一点还不够,因为我仍然受邪灵的影响。那么第二步就是赶出这些邪灵,具体方法就是奉耶稣的名宣告这些邪灵退去。要不断宣告,不断重复,有时候甚至需要1个小时的宣告。

基督徒该如何处理罪?

耶稣出来传道,一开始就说“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信福音。”(太4:17,可1:15)“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
耶稣复活后对门徒说:“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路24:47)彼得五旬节起来传道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

对于罪,我们必须要悔改,才能得赦。耶稣和他的门徒所传的福音是悔改赦罪的道。如此简单的道理,在马姐看来,悔改似乎并非重点,并且在这一个半小时专门讲罪的课程中一句话也没有提及。

如果事实真如马姐所说,一个人如果自己本身没有罪,就不用悔改了。因为他认为犯罪是邪灵的责任,只需要将邪灵赶出去就OK了,罪就离他而去了。他需要承认的不是他有罪,而是他被邪灵控制,他只需要承认控制他的邪灵有罪。既然罪不是自己犯的,既然只需要赶出邪灵就不会犯罪了,何须悔改呢?

马姐给在座参加培训的人提供的对付罪的方法就是宣告,不断宣告这些邪灵从自己里面出去。

一个不用悔改的人,无论怎么宣告,他的罪都不会离他而去。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会对当事人有用,那实际上也是自我暗示的作用。

比如一个人很自卑,你宣告自卑的灵出去,你宣告你是被爱的,神爱你,也有很多人爱你。这样不断重复的宣告,其实也是在修正自己错误的理念——过去对自己错误的看法与评价,当这种错误的理念被正确的思想取代,并且自己坚信不疑,那么你就真的不自卑了,至少不会像以前那么自卑了。

然而自卑不是罪,类似很多被马姐定义为罪(或者某种邪灵)的并不是罪,而是一种错误的思想、信念导致的负面情绪。这些问题,通过这种自我宣告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会改善或者改变问题。这也许能够帮助人,然而我还要说,它不能赦罪。

马姐说要宣告,要宣告很多遍。我暂且认为这是一种祷告。固然圣经要我们迫切地祈求,以至于哪怕一个贪官都可能因此而改变心意,更何况神岂不应允他儿女迫切的祈求?(路18:1-8)但圣经也对那种重复的祷告提出另一种看法:“你们祷告,不可象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太6:7)如果一个祷告一两次没有效果,却需要靠无数次机械的重复(甚至一个小时重复一件事)来达到效果,那么到底这样的祷告是否合神心意呢?如果这样的祷告有效果,这效果到底是因为祷告蒙应允而有的呢?还是因为重复本身而有的?

如果罪的解决只要靠这样的赶鬼宣告就能达成,却不需要任何心思意念的降服,谦卑悔改的行动,我有理由相信,马姐所传的福音,不是圣经所讲的悔改赦罪之道。

关于录音中的其他细节:一个被神圣化的公司

马姐在录音后半部分引用以弗所书6:13“所以,要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

马姐提到一个iwiller,这个人说自己曾说要跟随iwill一辈子,结果试探就来。他的一个顾客需要接送孩子上下学,就希望这个iwiller加入他们公司,岗位随便选,工资八千到九千。上下班不用打卡,可以提早下班。他说他想起马姐的话,心里笑笑:“这完全不用想,根本没有任何想法!”

马姐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什么叫“磨难的日子”,外界诱惑太多,当你宣告什么灵退去,就立刻被什么事吸引。魔鬼就是要破坏神的计划,所以刚回到神那里的人,魔鬼就勾引他。

马姐又举了另外一个例子,一个iwiller的父亲把自己的儿子从iwill带走了。她说,这个父亲虽然不是魔鬼,但是是被魔鬼利用的对象,是魔鬼的代言人。

这段讲解的用意很明显,iwill是神的工作,魔鬼是来破坏神的工作的。在iwill工作的人都是神的旨意,离开iwill就是魔鬼的伎俩,是罪的诱惑。

我认为你可以批评这些不同意自己孩子在iwill工作的父母或者离开iwill的人没见识,不理解iwill的工作,可以批评这些父母不尊重孩子的选择,太霸道,但是却不能说这就是魔鬼的工作。

因为纵使iwill是神的工作,也不代表所有人都应该待在iwill。纵使有人离开iwill(不管自愿还是被迫)去别的地方工作,也未必就不是神的旨意。难道只有iwill是神的工作,其他地方就没有神的工作吗?为何马姐可以这么不假思索地说这是魔鬼的工作?还是说,她就是想让大家知道,那些诱惑你离开iwill的人或事,都是魔鬼的工作,好让你更加坚定地留在这个她所说的神对她个人的带领而成立的公司?就算神对她个人的带领是创立iwill,难道神对所有人的带领都是一直留在iwill吗?

这种在言谈间随意地将个人(或公司)的使命神圣化,并且将这种神圣性凌驾到所有员工身上的行为,我认为有僭越之嫌。言外之意就是,“神对你的带领就是让你跟随我的带领,除此之外,都是魔鬼的作为。而且你们一定要抵挡魔鬼的诱惑!”

总结

如果以上判断都正确,并且没有断章取义(因为还没听完所有录音),那么,我认为,马姐所传的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她正带领一批又一批的人误入歧途。如果她不赶快悔改并修改她的教导,那么我可以确信,末日的审判正等着她。而且教导人的要受更重的审判。

对于有些人说,公司是公司,教会是教会,所以不要用教会的标准来评价iwill,我认为实属无稽之谈。马姐在这里这么明显地讲罪,讲怎么解决罪,讲属灵的争战,有人却让我不要用教会的标准——也就是圣经真理的标准来评判一个可能只是随意提到圣经或者只是涉及基督教文化但实则全面宣讲基督教真理的公司!这就好像有人讲圣经,却让我不要用圣经的标准和原则去评价他所讲的一样,实在可笑!

因为时间有限,所以我并不知道其他录音怎么说,所以无法根据其他录音来佐证或修正这里针对这段录音所提出的看法和见解。如果需要修改,当我找到足够的证据,自会修改。

附:在听这录音之前,甚至包括听之后,我都觉得iwill问题还没有那么严重。但是当我开始写,开始分析,越写越觉得可怕,如果在这些亲切、热情、真诚的教导背后,是一种错误的神学,是一种类福音的假福音,纵使这样的教导对人有帮助,纵使马姐确实出于真诚、爱人的心,却仍免不了成为那个给瞎子领路的瞎子。到底人们喜欢的是这种热切、温馨的情感,还是寻求的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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