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三种形态

是日春分,温润的夜里,藏着喜悦的静。

去看电影《Genius》的路上,让我想到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一样是湿漉漉的街道,二十世纪初的晚风吹到今天,穿过幽深又黑暗的小巷,带着你走进那间烛光摇曳的午夜咖啡馆,那是文学最好的年代。有沃尔夫站在窗边不停地写,纸张如白雪飞落,也有海明威的威士忌和砸在桌面的拳头,还有角落里的注视,来自菲茨杰拉德如湖水湛蓝的眼睛。那时,人们对待文学,就像对待生命一样的严肃。

是传记式的电影,还原这一群天才。第一个天才是托马斯·沃尔夫,戏剧硕士毕业,生活过得也戏剧。写的书原稿得用马车来装,被全纽约的出版社给拒绝,直到麦克斯认可并出版他的书,才一炮而红。他坚持自传体式的写作,再糅合普鲁斯特那种意识流的措辞,这注定了他可能再也分不开艺术与生活的边界。这是用一种极端换取另一种极端,用最坏去换最好,在最黑暗中发现光。这也就意味着,你不能过世间稳定且安逸的生活,你不能遵守规则。不需要家庭或事业,不爱人也无需被爱,你要承担这种风险,你要看见毁灭,然后开始创作,直到看见那条金黄色的河流。我其实很佩服这类人。

第二个天才是电影的主角,也就是编辑麦克斯。其实现实中有很多人问过麦克斯,说你文学素养已经高过那么多知名作家,为什么不自己出一本书?麦克斯只说,因为我是编辑。有些人,就是属于幕后的。可能是放不下,也可能是身边有太多需要照顾的人,无法随着自己忽明忽灭的才华去任性去挥霍。久而久之,这种抽离感会慢慢演变成一种淡泊,再老一点,就会变成遗憾。这个时候,幸运的话遇到一个燃烧生命的人,可以将自己多年的经验和那种原生的力量对接,彼此成全。这是一种极美的隐喻,像悬崖边跃下又飘起的花瓣。

海明威在电影之中属于配角,陪麦克斯吊了条大鱼,再聊了几句就退场,准备去西班牙冒险。而有意思的是,他身上既没有沃尔夫那种要爆炸的才气,也没有菲茨杰拉德那种睿智的文学触觉,海明威就像一个渔民。大西洋的海风雕塑了他的每一寸肌肤和面孔,赤脚踏在甲板上,每一步都有其应有的力量,不多不少。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写小说,但文学的边界或许就该由这种人来突破,大音希声,这是天才的第三种形态。我知道我离这种人还很远。

很喜欢里面一段,麦克斯和沃尔夫跑到屋顶,看着傍晚的纽约,看着一整个城市的力量与迷惘。沃尔夫说,大萧条时代文学没有价值。这时,麦克斯说,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夜晚都围着篝火取暖,远处火光照不到的地方狼在嚎叫,然后有一个人开始慢慢学会了表达,开始讲故事,慢慢的大家也就没那么害怕了。

所谓天才,大致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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