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性取向是基因决定的还是后天影响的?能否被转变?

  关于性取向成因的问题,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科学家以及知识暴徒们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尝试和研究,到如今不过60年。以下是笔者搜集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一、基因导致、脑部发育导致

这项研究由伊利诺伊州北岸大学的研究团队进行, 据称,研究人员在同性恋和异性恋身上发现了两种基因的不同之处。这两种基因的不同可以解释性取向不同的原因。该研究发表在《科学报告》期刊上。研究团队对比了同性恋和异性恋基因组,发现了两种基因的不同。 这个理论认为同性恋基因是影响人和动物性取向的基因之一,目前已知的三种同性恋基因有Xq28、Wnt-4基因、Sphinx基因。 另一组导致人们性取向不同的基因组是SLITRK6,这是一种与脑部发育和荷尔蒙产出有关的基因。

上世纪90年代美国遗传学家迪恩·哈默(Dean Hamer)首次提出并引起全球关注的“同性恋基因”理论,最近被一项新研究证实。美国同志媒体Queerty报道,哈默在1993年7月发表的研究报告中称人类性取向受基因影响,他认为该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也就是上文提到的Xq28),由母亲遗传。

在母亲遗传的看法上,有些人更提出了附加理论, 一般出现男同家庭的母亲一方往往多子女(从遗传角度弥补男同生殖力低的潜在可能),还有母亲那族的男性亲戚中往往也更可能会出现男同。

一些科学研究显示,通过对同性恋者的大脑解剖,发现同性恋男性的大脑与异性恋女性的大脑有相似的地方,而与异性恋男性的大脑有区别。其他的发现包括同性恋男性的手指印与异性恋女性的相类似。如果一个胎儿的手指印在16周形成,这表示同性恋可能是由基因决定的。对同卵双胞胎的研究表示,如果其中一个双胞胎是同性恋者,则另一个是同性恋者的比率增加50%。科学对同性恋的研究还很初步,而每一个新的发现都改变著科学观察同性恋的方式。

主流的观点认为,同性恋是基因决定的,但不可以具体到某一个基因,而是一系列基因整体的复杂性问题。 “即使是基因的不同与性取向有一定的关联,也不意味着某种基因要对成为同性恋负责。这只是表示,在相关研究中,基因里的某些特点在少数特定人群中更有可能体现出来“。

早先的研究发现,与异性恋者相比,同性恋者的下丘脑区域要大34%。下丘脑区域在产生荷尔蒙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荷尔蒙又与控制性欲有关。

认为是脑部发育成因的,也有知识暴徒们做出的疯狂试验和尝试,比如诡异的额叶切除术(最丑名昭著的是瓦尔特费里曼的冰锥额叶切除术,冰锥从患者的眼眶进入穿透骨骼和鼻梁骨,进入大脑,切除前额叶皮层和大脑其他部分之间起连接作用的脑白质)。还有上世纪七十年代新奥尔良州杜兰大学精神病与神经病学院长罗伯特希斯的大脑电击刺激治疗同性恋,理论是患者在被电极控制之前,给患者看关于异性恋的色情图片或视频,然后连接最令他感到愉悦的神经按钮被触发,患者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异性恋是愉快的心理,从而远离同性恋行为, 原理和历史上著名的犬类刺激实验类似,比如每次给实验犬喂食前给它听铃声,久而久之,实验犬只要听到铃声就会感到饥饿并且吞咽口水。希斯后期经过研究,放弃了电击疗法,他推翻了瓦尔特费里曼的额叶切除术,他认为费里曼的手术只是针对大脑皮层,而希斯认为应该精神病应该是皮层之下更深层的区域控制的,那就是脑隔区。手术实验的结果显示并不能改变性取向,并且他在手术中选用罪犯、非裔作为手术实验对象,曾被指控精神控制和纳粹科学,这里不做深挖。推荐电影《发条橙》可以大概了解下电击疗法。

为什么说是知识暴徒,因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多人认为同性恋属于重大精神疾病范畴,因此相关手术是建立在治疗精神疾病这个前提的,而后来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同性恋不属于精神疾病范畴。因此,这些做手术的无疑打着知识分子科学家的幌子做着暴徒的事情。

1968年同性恋被认为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对于同性恋的定义更正为: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剔除, 这一天被全世界称为国际不再恐同日。 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出版,在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同性恋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由此,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疾病。不再把同性恋看作一种病态心理。

二、激素影响、子宫环境影响

芝加哥的科学家认为,同性恋的产生也取决于胚胎还在子宫里时受到的激素影响。芝加哥医生Chad Zawitz将该研究称作在解决有关同性恋科学研究问题、减轻同性恋者面临的歧视与羞辱的“一大跨越”。他说:“成为同性恋就像是人本身特定的肤色、瞳孔颜色一样,这是你与生俱来的。大部分异性恋者都不是主观上想‘我是要成为异性恋的人’才选择异性做伴侣,不过很多人都不明白这一点,认为同性恋者就是主观上采取的行为。英国朴茨茅斯大学(the University of Portsmouth)戴安娜·弗莱施曼博士的一项科学研究的调查结果表明,女性体内的孕酮激素高低对性取向有直接影响。

据瑞典卡罗林斯卡学院的研究小组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上的文章表明,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大脑对性激素的反应有明显的区别,女同性恋者的大脑对性激素的反应跟女异性恋者的反应是不同的。研究也表明,男同性恋者与男异性恋者大脑的反应也不同,而且差别更明显。女同性恋者的大脑虽然大部分都和女异性恋者相同,但在气味处理部分与男异性恋者的大脑反应相似。(男同对男性荷尔蒙反应强烈)维索茨基博士说:这个发现证明,男同性恋者更喜欢男同性恋者的体味,而女同性恋者和女异性恋者对荷尔蒙的反应各不相同。也就是说,人们对气味的喜好和憎恶不仅与气味的来源有关,而且也与个人的性取向有关。

贝利说:“基因的作用不完全是决定性的,肯定还有一些环境因素。”荷兰神经学专家迪克·斯瓦布(Dick F. Swaab)曾在新书中指出,女性在怀孕期间的行为或所处环境,对孩子天生是双性恋或同性恋者的几率有一定影响。

三、后天形成的观点

笔者在第三篇文章里提到libido概念时,顺便讲到libido和同性恋形成的关系,关系婴儿期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弗洛伊德理论)的割舍失败问题。

精神分析学说认为,儿童期3~5岁是人类性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幼儿对自己的异性生身亲长即父亲或母亲产生特殊强烈的依恋之情,特别是怀有本能的性欲渴求,同时伴随产生的是对同性生身亲长的敌对感。这就是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在此阶段,双亲对儿童的性本能既不采取过分抑制,又不采取过分刺激的合理态度,儿童就会顺利通过这一阶段。相反,如果儿童在此期间心理遭受创伤,那么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就会潜藏在意识里,并继续影响个体的心理发育,最终在性成熟后发生相似的心理异常。行为主义特别重视的是伙伴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经历。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情感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引诱,就会产生同性恋的倾向。比如童年时期的性别认同错误,家庭教育中性教育被忽视,或者被拒绝,或者被歪曲(异性化教育环境),乱伦行为等这些偶然的机会或者特殊的经历会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形成同性恋。

家庭环境也会一定程度上导致同性恋的产生: 比如说他父母在他小时候严管他不让他与异性接触,而与同性在一起久了产生了好感。也有可能是接触到了同性恋的人群,比如有个新闻将是一名男同在很小的时候他的叔叔很喜欢和他进行拥抱、抚摸等亲密行为。有的是从小因为家里想要个异性孩子(想要女孩,但生的是男孩;或者相反),在穿着上言语上名字上等都将子女看成异性孩子来对待,使小孩儿从小心理有认为自己就是异性的观念,产生了性别认知错位,潜移默化,影响后来择偶时会选择同性。

社会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生活中由于遭遇情感挫折,或者在学校里产生和同性的超友谊行为,由于好奇尝试同性性行为等。有些特殊极端的环境也会产生同性恋行为, 比如女子学校、男子监狱等。

看到这里,相信我们已经对第二个问题“性取向能否被转变”心中有了答案。对于反同人士来说,“先天决定”是作为先天缺陷可能会作为攻击同性恋的武器。“后天决定”则可能成为矫正论的论据。性取向能不能被转变这个问题就像认为左撇子是疾病, 左撇子能不能被矫正。

根据我目前掌握的有限知识来看,我个人的看法是:同性恋大部分成因是先天决定的,后天因素也有,但不占据主要因素,所谓“后天掰弯”其实并不能否定他出生时已经是一个同性恋,只不过他发现并对自己的性取向认知是被“掰弯”的那一刻。

性取向是流动性的,我想再强调这个观点,你可以在这个点认为自己是个纯粹的异性恋,也可以在某一时刻你认为自己可能是同性恋,也会最终在某一刻认识到自己是个纯粹的同性恋,并逐渐面对和接受这个认知。

毫无疑问的是,性取向问题是个人的,隐秘的,自由的,你不必广而告之,无需被迫对外宣告,更无须被迫转变,你就是自己世界的王国,怎样使你快乐,怎样使你感到爱的存在,你就坚定选择你的性取向,并随时可随心所欲的变化,只要你愿意,只要你觉得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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