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情葬爱(小心强奸陷阱,他能构成强奸罪吗)

请司机朋友们在车子没有减速前千万不要转弯,当遇到两种不同方向的作用力时,车子就会失控。在危急关头,一定要先减速,看清车子前后左右的路况,再小幅度转弯,避免造成车祸。开车门前要注意观后镜以及车门外的情形,避免伤到路人,也要避免下车时被车撞伤。

他应该还在狱中,谁能救他出狱:这天是戴鸿鹄和裴玉壶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他买了好多熟食,一家人坐在餐桌前,喝着红酒,享受着浪漫的烛光晚餐。回想着十年来恩爱甜蜜的点点滴滴,戴鸿鹄感到无比的幸福,道:“今年可真是特别的年份啊,再过几个月,就是我们的儿子十虚岁生日了,那天正好学校放假,我们一家人去公园快快乐乐玩一天,再去酒店订几桌酒,请亲朋好友来聚一聚。那一天儿子想要什么,我一定尽量满足。”戴锦儿开心地道:"等我生日那天,爸爸妈妈一定要说话算数,陪我玩一天。那一天我为大,你们都得听我的。”夜深了,戴锦儿也睡着了。裴玉壶道:"我们离婚吧,离婚协议我已经写好了,房子归你,儿子也归你,存款归我。如果你不同意,我就上法院起诉,那时你就丟人丢大了。萧懿德说了,如果你不同意离婚,他就到学校、单位去闹,到时大家都会笑你无能,你将颜面无存,还怎么在单位立足?"戴鸿鹄变了脸色,道:"萧懿德是谁?他哪点比我强了?”裴玉壶道:"我和你之间早就没有爱情了,他让我回到了初恋的感觉,我仿佛又年轻了二十岁。"戴鸿鹄心想,如果他们闹到单位,自己只怕是要成为同事的笑柄,以后还怎么做人?他愤怒地道:"你们也真无耻,竟然还想闹到单位去,也不怕丟人。为了离婚,竟然这样不择手段。”他冲出卧室,来到儿子的房间,坐在儿子的床前,一夜未眠,不知该如何是好。到第二天早上,他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两人离了婚。第三天,裴玉壶拿着离婚证和萧懿德领了结婚证。很快亲友都知道了这事。

这天,戴鸿鹄在朋友家喝酒,朋友喝醉了酒,道:“你也太窝囊了,这么没用,老婆给你戴绿帽子,你怎么这么轻易就同意离婚,太便宜他们了。夺妻之恨都不报,还能算什么男人?这样的奇耻大辱,换做是我,我就杀了他们,出出这口恶气。"戴鸿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不告而别,独自回到家中。心想,杀人偿命,自己可没那个胆子。再说了,自己要因杀人被判死刑,父母怎么办?儿子怎么办?谁来养他们?该怎样报仇既不违法又能出这口恶气呢?想了一个晚上,终于决定在儿子身上做文章。他将儿子转了学,寄宿在学校,不让裴玉壶母子相见。裴玉壶思念儿子,苦苦相求,希望前夫能让自己见儿子。戴鸿鹄道:"不和我睡觉,我就不让你见儿子。睡一次就让你见儿子一面。”裴玉壶无奈,为了见儿子,只得同意。

过了几个月,戴鸿鹄发信息给萧懿德:以前是你给我戴绿帽子,现在是我给你戴绿帽子,这是你应得的报应。萧懿德怒气冲冲地质问妻子,裴玉壶只得说了实情,萧懿德拉着裴玉壶到派出所报案,告戴鸿鹄强奸。戴鸿鹄被捕,他的房子是父母交的首付,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无力交房贷,只得低价转卖,父母带着锦儿,放假时住在郊区。

这天,戴锦儿坐公交车来到母亲的新家,敲开房门,跪在地上磕头道:"妈妈,你放过爸爸吧?你去和警察叔叔说,爸爸没有强奸你,求他们把爸爸放回来吧?”裴玉壶又惊又喜,道:"锦儿,你怎么找来了?快起来吧?”戴锦儿道:"妈妈,你不答应我,我就跪死在这里不起来了。”裴玉壶对萧懿德道:"看在孩子的份上,我们撤诉吧?不要告他了。”萧懿德扶着她的肩膀道:"你不能够心软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如果你说他没有强奸你,那你就犯了诬告陷害罪,要坐牢的。他出狱后会放过我们吗?他会来报仇的,他会不会杀了我们都很难说。"裴玉壶道:"锦儿,你也该体谅妈妈的难处,妈妈也怕坐牢啊。”戴锦儿冲上去狠狠地咬了萧懿德的手臂一口,骂道:“你这个大坏蛋,你为什么要抢走我妈妈?你为什么要陷害我爸爸?我咬死你。”萧懿德扬手就是一巴掌,道:"你这个小疯狗,怎么乱咬人?"打得戴锦儿跌倒在地,脸肿了半边。裴玉壶护住儿子,道:"萧懿德,你怎么能和孩子一样见识?你怎么能打他?”萧懿德愤怒地道:"你讲不讲道理?是他先咬我的。在你心中,他永远比我重要,对吧?”戴锦儿推开母亲,痛哭道:"你这样陷害我爸爸,你不配做我的妈妈,我没有你这样的妈妈。今天是我的生日,可是你还能记得吗?你答应要和爸爸带我一起去公园的,你怎么能说话不算数?爸爸坐牢了,妈妈跟别人跑了,从今以后,我就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了。”锦儿冲出门去,裴玉壶赶紧追了出去,却不见儿子的踪影,找了好一会儿也没能找着,打车赶往公婆家,买了一大堆锦儿最爱吃的零食,好不容易等到锦儿下了公交车。裴玉壶迎上前去,将零食递给儿子,道:"锦儿,你以后跟着妈妈过吧?不管你想要什么,只要妈妈能做到的,我一定答应你。”锦儿将零食全扔在地上,道:"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爸爸,你把爸爸还给我。我宁愿跟爸爸一起去坐牢,也不会跟你走的。你想要让我跟着他吗?他把我打成这样,他会把我打死的。”众邻居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对着裴玉壶指指点点。一邻居骂道:"呸,不要脸,朝三暮四、水性杨花,跟着野男人跑还不算,还要告自己老公强奸,太黑心了吧?”一老头叹道:"十年的恩爱夫妻,却缘何反目成仇敌?只可怜了孩子,被打成这样,他爸爸要知道了,该有多心痛啊,只怕要气疯了。"锦儿掩面回到爷爷奶奶家中,裴玉壶失魂落魄地道:"为什么邻居们会这样骂我?为什么儿子会这样对我?为什么儿子会不认我这个妈?为什么我会落到这样的下场?”

法庭两次开庭审理了戴鸿鹄强奸案,戴锦儿跟着爷爷奶奶来到法院,法警阻拦道:"未成年人不得入内,小朋友,你在法院门口等庭审结束吧?”戴锦儿跪下磕头道:"叔叔,你就让我进去见见我爸爸吧?我爸爸见不到我,他会难过的,他会急疯的。"锦儿将户口本递给法警,一法警拿着户口本去向审判长请示,经同意后,锦儿和亲人走进法庭。法庭经审理认定戴鸿鹄以不让见儿子胁迫裴玉壶发生性关系,裴玉壶为了见儿子不敢反抗,戴鸿鹄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戴鸿鹄不服判决,反复辩解道:"我没有强奸她,我和她之间是交易,用见儿子来做交易,她是自愿做这项交易的。她从没有说过不愿意的话,我没有强迫她,没有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怎么能构成强奸罪?我之所以做这样的交易就是为了报复萧懿德,他破坏我的婚姻家庭,法庭为什么不追究他的重婚罪?”庭审结束,法警将戴鸿鹄押出法庭,戴锦儿冲过去扑进爸爸的怀中道:"爸爸,我要和你一起去坐牢,我要去牢里陪你。萧懿德他打我,我好想你来保护我。”戴鸿鹄气疯了,道:"萧懿德、裴玉壶,你们竟敢这样伤害我的儿子,等我出狱,我一定要找你们报仇。”锦儿道:"爸爸,我帮你报仇了,我狠狠地咬了萧懿德一口。”戴鸿鹄仰天长笑,而后痛哭道:“好儿子,我的宝贝儿子,爸爸没有白养你,爸爸没有白疼你,你好好跟着爷爷奶奶,等我出狱。长大以后,一定要记住,不要找一个象你妈妈那样的蛇蝎女人,小心掉进强奸的陷阱里去了。”

毛烟雨听说了这个案例后,叹息道:"娶妻应娶贤,找对象千万要慎重,戴鸿鹄想要报仇,反遭算计,不能算智。轻易离了婚,失去了婚姻法的保护,想出的这是什么馊主意啊?要想报仇,一不能违法,二不能冲动,好好用大脑想一想,比如说找到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重婚罪的证据或其他违法的证据,将他们送进监牢。若枕边人是那种黑心的人,那还是趁早离婚的好,坐牢还算好的,要是枉送了性命,那就太不值了。强奸罪必须是主观故意,过失不能构成强奸罪。根据被告人案发前后的言行来推定被告人案发时的主观心态,如果他是强奸,他敢告诉萧懿德吗?想要坐牢吗?这不合逻辑、不合常理。被告人只有和裴玉壶用儿子来做交易的主观故意,并没有强迫裴玉壶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他认为裴玉壶为了见儿子,是自愿和他发生性关系的,如何能定强奸罪。他在短信中提到了戴绿帽子。在中国古代,服饰颜色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相传于春秋时期,依靠妻女卖淫收入为生的男子以绿头巾裹头作为识别。《汉书.东方朔传》颜师古注:绿帻,贱人之服也。《元典章》规定娼妓之家长和亲属男子裹青头巾。只有女性婚内出轨,才能称之为给丈夫戴绿帽子,并不包括强奸的情形。法官肯定会驳斥说,那是被告人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请法官不要混淆了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这两个法律概念。依据百度百科强奸罪、《2015年司考刑法知识点:强奸罪》、《2015年司考刑法考点解析:强奸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条文可知,如果被告人明知被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没有性防卫能力的精神病人、熟睡、醉酒等情形,既使被害人是自愿,仍应构成强奸罪,被告人不知自己的行为违法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定罪量刑。如果被害人因吸毒、服药、酒后乱性,误把被告人当成丈夫、情夫,主动勾引被告人,被告人不知被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没有伤害到被害人的身体)等情形,误以为被害人自愿、无法控制自己,则不能构成强奸罪,这就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如果被告人故意趁被害人酒醉、冒充被害人的丈夫、情夫、利用迷信、邪教骗被害人、假冒治病,使被害人不知反抗,则应构成强奸罪。有性防卫能力的、间歇精神病人知道反抗不法侵害的,自愿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的,就不能定被告人强奸罪。法律不应剥夺有性防卫能力女性、精神病人享受爱情的权利。幼女因性发育不成熟,法律应当保护幼女的身体健康,既使幼女自愿,也应定被告人强奸罪。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特征: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胁迫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为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因果关系必须考虑因果之间的直接性、原因力大小、具体情况等,因果关系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必然关系,威胁是不是必然导致犯罪结果,这个是不确定的,而且受害人已经不再受害时,这个更大的因素是自身原因。如通过第三者胁迫或书面胁迫时,不存在紧迫的危险,不认定为强奸罪的着手。(不让见儿子属于紧迫的危险吗?)婚内强奸不成立强奸罪,根据案情可以成立其他犯罪,例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非法拘禁罪等。例:警察骗某妇女说只要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让她的丈夫提前释放,此欺骗行为不构成强奸罪。本案与法律条文中提到的案例类似,法官凭什么认定被害人是不敢反抗?如果被告人说:‘你不跟我睡觉,我就不给你钱,睡一次觉给一次钱。”这也能认定为强奸罪吗?真是岂有此理。被告人明明是做交易的语气,怎能算胁迫?根据被害人案发前后的言行来推定被害人案发时的主观心态是自愿还是被迫,而不能由被害人说了算。如果全由被害人说了算,任何人都可以被陷入狱。案发后几个月内,被害人多次和被告人达成交易,被害人为什么不去告发?如果被害人去告发,被告人就将坐牢,戴鸿鹄就无法再阻止她和儿子相见,她还可趁机夺回儿子的抚养权。不告发就可以推定被害人并不认为被告人强奸了自己。以儿子作交易怎能令被害人不敢反抗?被害人完全可以发动亲友找到儿子,也可上法院起诉。被害人是在萧懿德得知此事后、为了保住婚姻家庭、迫于萧懿德的压力才不得已告发被告人的。由此可以推定,所谓的强奸罪,是萧懿德认定被告人强奸了被害人而不是裴玉壶认为被告人强奸了自己,是萧懿德诬告陷害,萧懿德是主谋。警方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害人是被迫、不敢反抗而不是自愿?被告人有作案动机就能证明被告人作了案吗?被告人有作案工具就能证明被告人作了案吗?如果所有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据之间存在疑点,就不能被告人作了案。如果是外人以被害人的儿子相要挟,被害人迫不得已和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坐牢还不算太冤枉,可他们毕竟是十年的夫妻啊,有着共同的孩子,有着割不断的血缘亲情,原本应当是最亲的亲人,怎能视作外人仇敌?法律条文列举了种种胁迫构成强奸罪的情形,当被害人害怕自己和家人被杀害、害怕隐私被揭发而坐牢、身败名裂等情形,被告人利用职权、抚养关系、裸照胁迫,被害人害怕因生活无着饿死等情形,被告人则应当构成强奸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官怎么敢擅自援引法律条文、对法律条文作扩大化解释乱定罪?被害人婚内与人同居、以张扬出轨之事胁迫被告人离婚,有着严重的过错,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的判决怎么可以违背公序良俗?《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抢劫罪》1,手段行为:必须达到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以将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以及以当场立即实现损毁名誉、毁坏财物等非暴力内容进行威胁的,不成立抢劫罪,可以成立敲诈勒索罪。2,目的行为。3,因果关系。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手段等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与夺取财产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警方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人这一句话能给被害人造成精神强制、压制被害人使她不敢反抗?警方又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人这一句话与结果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冤案当中强奸案大概是最多的吧?有些女性假装醉酒引诱男性,然后以监控为证据以告发强奸罪相要挟敲诈勒索,男性如果找不到证据,就很难证明自己不是强奸。女性更应小心落入陷阱被人强奸,不吃不喝别人的东西、不单独去别人家、尽量不要去偏僻的地方,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坏人宁装穷莫装富,假装乞丐要钱避免被劫财,假称要借钱治性病避免被劫色,在危险环境下不要贸然呼救,有些坏人因恐慌、情急之下会杀人灭口,应当假意迎合沉着应对,不要说出对方的真实身份,既使认识也应假装不认识,避免被灭口。只有在人多较安全的地方才能向他人求救。”

我的丈夫讲述了他同行遭遇的强奸陷阱。在小山村中,家家户户以做烧香、扫墓用的黄纸为业,很多人家都雇了几名工人,一般都是几个月结一次工资。有一人名叫翁同诚,和老板的嫂子达成性交易,一百元两次。翁同诚和她睡了一次后,给了一百元,约好下次再睡一次。过了几天,翁同诚想要再和她发生性关系,谁知她竟不同意。翁同诚认为既然有约定,就应当遵守,想要用强,她高声呼救,并报了警。警方赶来,了解了情况后,道:"性交易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她不同意,你想要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强奸未遂也要坐牢。只有赔偿求得她谅解,你才能免于坐牢。"翁同诚无奈,只得把工钱都用来抵赔偿了,另外还赔了些钱,因小失大。还有更冤枉的,有一人名叫韩松枝,这天老板有事外出,老板娘让他到自己卧室里来把工资结了,他信以为真,到卧室以后,老板娘扯住他大声呼救,说他想要强奸自己。他百口莫辩,怕坐牢,只得工资也不要了,离开了小山村,几个月的工资打了水漂。他也太好欺了,话说回来,谁能保证他不会被冤枉入狱?这老板娘也太黑心了,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赖账,敲诈勒索赚这种昧心钱。有一女人夏天时睡在自家屋前竹床上,竟然睡着了,到半夜时老公上床,她说:"你刚才要了,怎么现在还要?”她老公说:"坏了,你怎么被人强奸了都不知道?一定是附近下夜班路过的煤矿工人干的。”

我的丈夫讲述了二十年前在温州打工时曾到朋友的出租屋去玩,见他们正在洗被打下来的胎儿,准备烧了吃,他吓得赶紧跑了。知情不举不构成犯罪,吃胎儿应当构成侮辱尸体罪,不过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

一网友发信息:你发红包给我,我就十信还给你。 我心想,我只发一角,他若还一元,我只还一元,绝不多发,若能骗到骗子的钱,那到不错。网友见只有一角,回复:一角太少了,我懒得发。你发十元,我就十倍还你。 我回复: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你不先发红包,谁敢相信你?你要敢骗钱,我就去举报你。 网友把一角发还给我,回复:你想骗我的钱,我才不会上当呢。 我心想,我又没承诺十倍返还,怎么能算骗钱呢?(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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