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校团委、校学生会 学生干部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学院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组织建设,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职能,选拔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素质优秀、工作能力突出的学生加入学生组织,建设一支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在基层遴选校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岗位设置及人数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1人,组织部、宣传部、学术科技与创业部、社会实践与西部计划志愿工作部部长各1人,媒体运营中心主任1人,大学生素质发展中心(“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管理中心)副主任1人;各部门干事10人。

校学生会:副主席1人,副秘书长1人,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权益工作部、少数民族工作部、女生工作部部长各1人,学生社团联合会信息中心主任1人;各部门干事10人。

遴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理想,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模范执行《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中的要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能严格要求自己,群众基础良好,能够带领同学、服务同学,言行一致,具有先锋模范作用。

3.熟悉掌握竞争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工作能力强,认真踏实,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领导能力,善于沟通与交际。

5.热爱学生干部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学习成绩良好,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2017-2018学年上学期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7.参加遴选部长级以上的学生干部需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历,各部门干事只针对2017级学生进行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干部必须有在基层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经历。

8.同等条件下校院两级青马学员优先考虑。

遴选程序和办法

1.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报名。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干部报名表》。报名者可自报1—2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分配。

2.推荐审核。按竞聘的条件和资格,首先由各学院分团委进行推荐审核,然后报学校团委进行审核。

3.由校团委负责组织集中笔试和面试。

4.组织考察。对拟任职人选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其勤、德、能、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5.讨论决定。校团委在参考对拟任职人选考察情况,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决定任(聘)职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时间安排

1.报名交表:学生需填写附件1、2交于各分团委,分团委确认后于3月22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2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办公楼226室)

2.笔试及面试:3月23日-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3月26日—3月28日

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按照学校团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做好本次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遴选工作。

2.参与本次学生干部遴选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进展顺利。

3.对在学生干部遴选工作中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资格,已聘任者,解除聘任。对违反纪律者要严肃处理。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干部报名表

      2.2018年校级学生组织遴选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名册                         

共青团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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