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老年聚会责任书值得推广》“刷屏”了银发一族的朋友圈:“如果我突发疾病,那是我自己身体有病;如果我不幸受伤,那是我自己不小心;如果我饮酒过量,那是我自己要喝的;如果我搭乘了同学驾驶的车辆发生意外,与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携带老伴参加同学聚会,老伴也要遵守以上承诺;我已经向我的法定继承人告知了我的如上承诺。
若有意外事件,他们必须尊重我的承诺,不得向参加同学聚会的任何人提出任何要求。不得打扰我的同学们的平静生活。本承诺长期有效,永不作废。我是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签名按印的。”
中老年朋友在尽量把有限的生命过得更温馨、更惬意、更绚丽、更无憾,中老年朋友已经步入老年,明白“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道理。
随着年岁的增长,渴望和老同学(包括朋友,下同)叙旧游乐,不愿蜗居宅老,何况即便足不出户,亦不可能违拗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则。
尽管不畏死,但毕竟年事已高,危险因素甚多,使同学会的参与者顾虑重重、唯恐意外。
友谊需要法律保障。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份承诺书吧!
承诺书
1.我会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慎重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同学聚会。如果我参加了同学聚会,那是我对自身健康状况评估后的选择,与告知我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
2.如果我突发疾病,那是我自己身体有病,与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
3.如果我不幸受伤,那是我自己不小心,与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
4.如果我饮酒过量,那是我自己要喝的,与带酒的同学及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
5.如果我搭乘了同学驾驶的车辆发生意外,那是我自己要求搭乘的,没有人邀请我。车辆的所有者和驾驶者已经事先向我说明了风险,我表示甘冒风险,要求搭车、责任自负。如果我受到车祸伤害,我自愿免除车辆的所有者、驾驶者的法律责任。
6.我自愿参加各种形式的同学聚会,包括但不限于聚餐、结伴旅游、自驾游、结伴避暑等等。因参加这些活动产生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乘座、疾病、餐饮、游乐等受到伤害,我同意承担和接受所牵涉到的伤害风险,并永远免除活动所有其他同行人员的法律责任。
7.如果我携带老伴参加同学聚会,老伴也要遵守以上承诺。
8.我已经向我的法定继承人告知了我的如上承诺。他们表示理解和认可我的承诺。若有意外事件,他们必须尊重我的承诺。我要求我的法定继承人和亲友履行对我的承诺的认可,不得向参加同学聚会的任何人提出任何要求。不得打扰我的同学们的平静生活。
9.本承诺长期有效,永不作废。我是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签名按印的。以上表达是我的真实意志。我相信发生意外是小概率事件。大概率事件是同学聚会顺利、愉快!
同学聚会签名:
年 月 日
小编有话要说
但小编认为虽然有了承诺书,但中老人在参加聚会或者活动时一定要充分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自己的聚会活动。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祝愿每位老年朋友晚年都能开心快乐,幸福安康!
首先,意外发生后责任认定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签了这份责任书,是不是就能保证活动组织者和其他参与者高枕无忧?答案是否定的。一旦老年人在聚会中发生意外,判断谁要负责任,要以事实为依据,如果事实确属组织方、其他参与者的问题,那么,这份责任书并不能为他们免责。
至于具体要承担什么责任,则要以法律具体规定为依据。在这份责任书中,免责意味过浓,并不符合所有参加聚会的老年人和具体活动组织方的情况,老年人签署还需谨慎。
其次,责任书的签署,应当按照老年人自己的意思、自愿并同意签订,法律术语为意思自治。比如报道中提到了一位年过八旬的武汉市民表示,只要可以参加聚会,签什么免责书都可以。
参加社会活动是每一个正常人的一种正常需求,完全可以理解,但如果没有对责任书所列条款内容认真清楚地理解、认可,就着急签字同意,仍会为日后纠纷埋下伏笔。
第三,组织方的顾虑如何排解应重视。这份责任书一方面反映了老年人走出去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组织者的顾虑和困窘。这一矛盾如何化解,需要为老年人服务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
其实,根据个人情况在聚会前一一列明需防范之处,可以提醒自己,也可以提醒组织方和他人对照留意,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因此,在充分提醒老年人及其家属尽首要注意责任同时,规范、提高老年人活动组织者的专业水平和应急能力十分重要,鼓励越来越多的专业团队和专业人士为老年人活动服务,亦可以借助意外险等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活动纠纷的理性、有序解决提供保障。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老年人需求供给不足的问题正通过各种渠道暴露出来,期望在国家供给侧改革中,老年人的更多需求能得到国家力量的关注和倾斜,让老年人聚会不是事儿、照护不是事儿,过好晚年不是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