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时空‖虚伪的律师

本文纯属娱乐之作,
各位赏个脸了!

本文以《雾都孤儿》中的奥立弗为主人公,以“本人”为视角转述其长大后的警察故事。

亲爱的奥立弗: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我收到了你上周的来信,说实话,我也很想你们,以后我有机会一定会去看你的,到时候咱们好好叙叙旧。

对了,你信中说你升职了,当了警长,可喜可贺啊,小哥,以后我去伦敦可全靠你罩着了!哈哈!

另外,最近你在伦敦触头的那一件大案,如果不介意我胡说八道,我可就发表一下意见喽!

第一,案发现场。尸体是在郊外一个别墅的私人游池中发现的,池塘旁边有血迹,还有倒车的车印,很明显是抛尸——但你说尸斑是与落水姿势极度相符的,说明是没死多久立即转移的尸体,可……为什么要费力转移到这儿呢!?

第二,被害者。三十岁白人男性,律师,没有明显仇人,是公认的多金阳光好男人。尸体是被秘书发现的,法医鉴定是昨晚(上周的昨晚)遇害的,身上有多处骨折与擦伤,死时手中还抓握过什么的样子(这都是你看出来的,这里我只疏理了一下)。

第三,嫌疑人。据你的交代,你们一共见了五六个人:律师的妻子,律师的秘书,律师的上司,律师妻子的闺蜜,以及律师的同事。

妻子,据说是关系很好,从未吵架(不科学,怎么能从未有过矛盾),与丈夫是一见钟情,由于工作地点在外地,两人很少见面。对了,你还提到妻子听到丈夫去世没有流泪,难道你也感觉到有问题了吗?所以后来才又去找了闺密。

秘书,据说关系好到有桃色绯闻,可你说她是同性恋,所以应该没她什么事吧!我想,她也有可能喜欢律师妻子才……当然,我只是随口一说,她俩该从未见过面,因为妻子从未去探示过丈夫(好奇怪)。

上司,很欣望律师的一个人,想必律师一定为他赚了不少钱,不然怎么会听到死迅后整个人都呆住了呢!不过,作为律师长,会不会出于嫉妒呢!再说,他让律师接的活儿有没有奇怪的人还说不定呢!

闺蜜,主要还是谈妻子的事,听她讲话后你一定很开心——她说妻子与丈夫关系并不好,甚至是走在离婚边缘。她说妻子曾不止一次抱怨律师的冷漠无情。最重要的一点,妻子好像有外遇了!据说是一个商人。但不知道具体名字找不到是吧,替你苦恼。

同事,又有料了,还是第一次有人直接表达对律师的反感,他甚至激动地拍了桌子是吧,你当初真该二话不说先绑了他(你们英伦警察不是都特厉害嘛)。好了,说着玩得,怎么可能打草惊蛇。

第四,不在场证据。妻子说她当天夜里与闺蜜在一起,但闺蜜说她们常以在一起为混工作日期的幌子,她记不清了(我猜妻子极有可能当时与商人在私会,我猜你也这么想,不然你不会追问妻子与丈夫的关系);上司说他熬夜与秘书加班,互相可以佐证;同事说当时一个人在家,但车子没去过家门,不可走远路,也算作不在场条件了吧!

第五,受害人身份的深入了解,我想,调察到这儿时你一定很……那什么,毕竟你们都是孤儿,抱歉我这么说,但我想他一定与你不同,我希望你不要过分移情,我的朋友,你的那句“我不相信他会是同事口中的骗子、妻子口中的混蛋”一定是想到了自己,朋友,你跟他不同,每个人都不同,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不在于你的意志或希望!

妻子交代说两人的关系已名存实亡,她看清了丈夫的假仁假义,他把每个当成牵线木偶。这与同事的言辞不谋而合——他对派不上用场的人暗中算计,常常胁迫同事为他干活跑腿,不然就放出“馋言”。

当然,这很有可能与小时的经历有关,缺少关爱让他难以相信每一个人。不过——

奥立弗,我仍旧要说,你是不同的,你既是幸运的又是自强不息的,听着,好在有我,我知道谁是凶手了!!!!!

凶手,在某天晚上约律师来到山顶,争执中推其下山,律师掉入山下,正好滚入自己的游泳池(这就是为什么尸体多处骨折擦伤,且尸斑正常),凶人开车回来律师家察看死去的律师(就是为什么抛尸却没有倒车车印,因为他并不是来抛尸的)。而凶手则在第二天退回了租来的车(他怎么会知道现场有抛尸车迹的呢?)。

凶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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