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建桥”与“造船”

做律师这些年,经常有客户有一些困惑。好多困惑都与法律有关。如果给客户讲法律,听起来很枯燥不说,想让没有多少法律基础的人听明白,有时候还真不容易。

所以,在实践中,为了说明法律问题,我打过不少的比喻。法律理论不好懂,比喻可是很形象,一听就明白。

某行政区与主城区之间有一条河。区政府想建一座桥,一方面可以便利与主城区的交通,另一方面又可以借打通道路,使得道路两边的不动产升值,政府可以获得相应的收入,同时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政府资金不足,就与河边的一个经济发达的居委商量,让居委出资建桥,同时承诺给居委一定的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经过简单的商量,居委最终答应了。商量的结果是,政府与居委分别出资一半,把桥建起来。

桥最终建成,需要向政府移交。居委领导去找区领导汇报,想让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移交。

区领导说:“谁的财产谁维护。桥是你们建的,桥的维护、桥的照明等,电费啊、人工费啦之类,当然是你们村负责啊。但是注意哈,不准去申请收过桥费!”

居委领导当时被说得竟然无话可说。

居委找人做了一下测算,这一座桥,日常维护主要有卫生、路灯、检修、霓虹灯、电费、定期检修等等,每年大约二百多万元。年年这样算下来,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居委领导找我,说,这桥我们出资建起来,花了近三千万。本来说政府居委各出资一半,结果政府就出资一千万,剩下的都是我们出的钱。政府的意思是,桥我们可以用来经营,但过桥不能收费。可以设置广告位,租赁费可以归居委所有。也可以考虑其他经营方式。

居委领导说,他们找广告公司打听过,确实是可以设置广告位,出租赚取广告费。但这点广告费,相对于这座大桥的维护费来说,那简直是杯水车薪。这座桥,还能有什么其他经营方式?

要是政府允许收费那可就好了,这么大的流量,一辆车五块钱,一天得收多少钱?用不了多久,建桥的资金就都收回来了。但是政府又不让,据说收费要经省政府批准,这种桥去省政府申请收费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再说,要是真的收费,真的是于心不忍。以前的另一座桥收了好久的费,弄的怨声载道。现在的这座新桥,确实不能再收费。

于是,居委的领导找到我,让我为他们出主意。我说,“这事就好比,我造了一条船,我把船送给你,我不要你给我造船的钱。你使用船,我也不要船的租赁费,但是用船过程中的船员的工资、船所需要的油料,还有其他维护费用等,你不能让我来负担啊。”

村居领导把这话给区领导一说,区领导哈哈大笑,说:“嗯,是这个理!好吧,费用你不用管了,我安排有关部门与你们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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