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需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律师团队?

〖提要〗余受命于斯,欲究团队建设之要,苦思良久,乃按已思之纲,搜罗百家之言。吾从军廿载,略通管理之学,窃以为管理之要,根源在人,乃不自量力,融个人己见于百家之言,以求教方家。


我们为什么需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律师团队?(代序)

大卫·布鲁克斯说:在轻薄的机构里,永远存在功利主义的算计,比如,这对我有好处吗?我得到的回报会大于投入吗?于是人们和机构之间自然会产生距离;而在厚重的机构中,有一种源于共同热爱的亲密感和一致性,想象一下一群教师望着台上光芒四射的学生,或者一群工程师推崇同一个精巧的解决方案的情形吧。”这段话是对什么是组织很好的阐释。

精明无比的一大群律师“精英”,真的可以放下自我,不分你我,齐心协力地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吗?“精英”们的惯性思维是“我很牛”(潜台词是“但你不行”)。这样的“精英”组织,注定是一盘散沙。这在一对一的对外竞争中或许能够侥幸获胜,但面对一个真正的团队时,注定会溃不成军。如果竞争同一个案件,一方是一个有着严密组织分工的律师诉讼团队,一方是一位单打独斗的律师,竞争结果显然是不言而喻。

实践证明,许多大项目、大案件的成功往往是多专业、多团队高效协同、一体服务的结果,这正是真正的团队化服务相比其他单打独斗或临时拼凑的律师们有着无以匹敌的客户服务优势。高端业务的角逐需要匹配专业的、高水平的专业服务,越是高端的客户,其法律服务需求越是多样化,律师需要承办的法律事务类型也越多样化,越看重服务团队的专业实力,“万金油”律师因此才被逼退出主流市场。同时,客户对律师服务的快速反应尤为看重,强大的专业水平并不意味着律师在办理业务中就必须“吊死”在一颗树上,同时服务于多个客户是必然会出现的情形,快速高效解决客户的需求唯有依赖团队的力量。所以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下,团队建设绝不是作秀,专业水平和团队实力的充分结合,在法律服务竞聘的角逐中会占据很大的优势,在法律服务及客户关系的维护中也会频添砝码。

但现实中,团队作战还是单枪匹马,很多时候不仅仅是认识的问题,更多时候是利益的抉择和能否对眼前既得利益的割舍。

律师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棘手问题。很多问题之所以无解,是因为局限于我们看问题的维度。比如,在二维世界里,给你画个圈就能锁住你,而在三维世界,只要抬下腿就能出去。所以,在更高的维度,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纷繁的世界只是表象,律师需要培养化繁为简,透过现象直达本质的能力。要从始至终地培养团队成员追求极致的思维,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到最好。而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追求,并非一日之功。

一个真正的团队,必定是真正消融了“你”“我”边界的组织。他们明白,地球上并不存在孤立的岛屿,所有看似孤立存在的岛屿,透过水面就会发现底下其实都是连成一片的。本质上,此岛(我)即彼岛(你)。他们明白,其实本没有“你”“我”之别,你我本是一体。他们相信,凡事应该从“利他”角度出发,因为自己是整体的一部分——利益了他人,整体就获益,而个人是整体的一部分,自然也会获益。无我,不是没有了自己,而是我与整体合一。一个真正建立“无我”理念的组织,即便现在还很平凡,也注定会走向卓越。

无论是律师事务所,还是团队,皆是如此。

因此,在团队化服务成为必然趋势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应该单枪匹马地去战斗,而要想方设法获取他人的帮助。要获取他人真心诚意的帮助,除了找对可以提供帮助的人以外,还要为他们提供卓越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个人在团队中得到最好的成长。这样的团队,才会成长为最卓越的团队。

打造卓越律师团队的十三条军规(目录)

一、明确清晰的团队愿景

二、具体并且可以明确表达的价值观

三、合理且实际践行的使命

四、高度认同团队价值观且能力互补的成员

五、合理的分配机制和薪酬制度

六、专业分工、高效协同、一体服务

七、团队成员多元学习机会和可预期的上升通道

八、科学的考核机制

九、法律服务的产品化

十、法律服务流程的标准化

十一、高效的团队管理体系

十二、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十三、高度重视平台的力量

后记


陈万财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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