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教程(第六版)

名词解释

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的社会组织。

风景名胜区,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

自然保护区,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给予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旅行社分支机构,旅行社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又称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到危险时的紧急救助的费用。

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活动的人员。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表示意思一致的协议。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解释,指当事人在使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之后,在履行过程中因对有关条款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应采取何种原则进行解释。

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应当采取通常解释给予说明。对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违约责任,是指不要求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而只要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的分类,自然现象(地震,水涝,洪涝)和社会现象(政治扰乱,罢工)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和领队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旅游执法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即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物品。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不完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你可能感兴趣的:(旅游法教程(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