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作家亦如是。周氏兄弟的“鲁镇”、沈从文的湘西、老舍的北京城、莫言的高密、苏童的南京、王安忆的上海等等,至于西方作家,普鲁斯特有贡布雷、乔伊斯有都柏林、舍伍德·安德森有温士堡、布鲁诺·舒尔茨有鳄鱼街、奥尔罕·帕慕克有伊斯坦布尔等等。于坚的故乡自然就是“昆明”,他的童年在滇池游过,他的青年在图书馆勃发,他的中年穿越武成路的街道,他在这里生活,他写作。《昆明记》写的是“昆明”的种种,那些远去的名词和景物,活生生的,就在眼前,当你翻开这灰色之书,一定会有什么扑面而来,滇池的风?街上的叫卖?高原上的苍鹰?但它分明触及了某种“故乡”的共同体,这故乡之海,慢慢近了,浪花拍在心灵的岸上,原来故乡竟这么清晰,却又那样模糊。
事实上,“昆明”已经不复存在,“昆明”作为“故乡”这一身份被抹去了。于坚写道:“多年前我相信我也会重返我少年时代长大的街道和大院,指着那棵老枇杷树对我的后代说,我小时候就在这课树上玩,还用小便浇过树根。但后来我发现我永远不可能写一部像歌德那样的回忆录了,我在这个城市不过四十多年,我的城市已经焕然一新,往日生活的痕迹荡然无存,举目可见皆是我不认识的建筑和街道,石灰和水泥的新鲜气味,它的造型、亮度、色彩都是我所陌生的,在这里我们都没有刻下丝毫的痕迹,最多只是‘到此一游’罢。”还剩下什么呢,除了回忆,回忆。
书的开篇是一组昆明早年的照片,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为主,照片为黑白,透着几分忧郁,平淡而凄凉。那时,古老的街道还在,集市还在,茶馆还在…再看一张滇池的照片,湖面泛着白色泡沫,草海不复,游船既歇。这之后于坚以一首《故乡》开启了回忆之旅:
从未离开 我已不认识故乡
穿过这新生之城 就像流亡者归来
就像幽灵回到祠堂 我依旧知道
何处是李家水井 何处是张家花园
何处是外祖母的藤椅 何处是她的碧玉耳环
何处是低垂在黑暗里的窗帘 我依旧知道
何处是母亲的菜市场 何处是城隍庙的飞檐
我依旧听见风铃在想 看见蝙蝠穿着灰衣裳
落日在老桉树的湖上晃动着金鱼群 我依旧记得那条
月光大匠铺设的回家路 哦 他最辉煌的日子是八月十五
就像后天的盲者 我总是不由自主在虚无中
摸索故乡的骨节 像是在扮演从前那些美丽的死者
“从未离开/我已不认识故乡”,“从未离开”和“不识故乡”两者撕裂的鸿沟,是任何悲伤都填不满的。好在凭着微不足道的记忆,还能写点文字。写着写着,“昆明”就从黑暗里走了出来,好似忘老友,踱到灯下,说着两种生活,一种是“自然”,另一种是“日常”。
“二十多年前,我年轻的时候,经常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登山临水,昆明与自然的关系太密切了,生活在这个城市,人必然要亲近自然。”这便是昆明的生活之一。登的是什么山呢?“一个白天,我登上了昆明北面的长虫山,那是我19岁,天空湛蓝,一只喜鹊收起翅膀停在我面前。”(长虫山在昆明以北,筇竹寺藏焉,寺中里五百罗汉,神态各异,颇为奇特)“另一次我和朋友在星夜登上了西山。”(西山位于昆明西郊,相传古有凤凰飞来,栖于其上,见者以为碧鸡,名之碧鸡山,山势陡峭,龙门跃起)并且“那个夜晚我预感到了什么,那个夜晚深刻在我的生命中。”此后写的有关云南高原的诗歌大概和这些经历密切相关。比如这首《南高原》:
太阳在高山之巅
摇着一片金子的树叶
怒江滚开一卷深蓝色的钢板
白色的姑娘们在江上舞蹈如春天之鹤
天空绷弯大弓
把鹰一只只射进森林
云在峡谷中散步
林妖跑来跑去拾着草地上的红果
阳光飞舞着一群群蓝吉列刀片
刮亮一块块石头 一株株树干
发情的土地蜂拥向天空
蜂拥向阳光和水
长满金子的土地啊
长满糖和盐巴的土地啊
长满神话和公主的土地啊
风一辈子都穿着绿色的筒裙
绣满水果白鹭蝴蝶和金黄的蜜蜂
月光下的大地披着美丽的麂皮
南高原的爱情栖息在民歌中
年轻的哲学来自大自然深处
永恒之美在时间中涅盘
南高原 南高原
在你的土地上
诗人和画师都早已死去
或者发疯
南高原 南高原
多情的母兽 人类诞生之地
生命之弦日夜奏鸣
南高原 南高原
那一天我在你的红土中睡去
醒来时我已长出绿叶……
临的是什么水呢?无疑是滇池了。“有一年,我父亲带着我,乘渔民的木船到滇池西岸的太华寺去…过往的船只在水生生物中间开辟了一条航路,像一条绿色的小巷,闪着光,映出蓝天和白云…这是我所看见的最美丽的世界之一。”正是这条“小巷”,引导作者走向自然,也就此打开作者的生命。
昆明的另一种生活就是日常生活。“昔日,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昆明的街道和小巷里漫无目标的步行。”这是一种自由的体验,虽然在那个时代,“自由”并不是一个日常的词汇。“昆明感兴趣的是过日子、‘口福’,市民人生的三件大事是‘烤太阳、吃茶、冲壳子(聊天)’。这就是昆明世界的生活。一个无比缓慢的城市,人们有的是时间来把生活精雕细刻,而置那气喘吁吁的叫做‘时代’的列车于不顾。”在作者的记忆里,“昆明”是一个安于生活的城市,没什么野心,祖祖辈辈守着代代相传的旧日子。
二
但“昆明”毕竟只存在于记忆中,如今的“昆明”还是那个“昆明”吗?多少人失去故乡,“鲁镇”也好,湘西也罢,又或者是高密、南京,哪一个不是面目全非?不,应该是变得越来越相像。作者每每回忆起昆明来,都充满着无限的眷恋和惋惜。书里的照片渲染着这样的气氛。这时候,“昆明”逐渐成为一种“印迹”,经过不断回忆,这种“印迹”刻在灵魂深处,而这种印迹背后恰恰承载着昆明的历史和文化。
这历史包括个人和集体两个维度。个人历史属于作者。“我的一生是从昆明武成路上的某个房间中开始的。”这是个人史的开端,也是作者对于故乡最早的印象,“某个房间”相当于一条河流的源头。武成路上走着他的童年。“我少年时代的种种嗅觉都与这条街有关,这条街已经成为了一种嗅觉。”此后“我是一个热爱光明的少年,在我后来接受的教育中,我肯定不会对那腐朽的旧世界有丝毫兴趣,但我爱我的外祖母和她的武成路,是她使我在潜意识中和那个旧世界达成了谅解,那个世界依然可以造就出我外祖母这样的人,它必然有它存在的基本理由。”
另外一种历史就是集体历史,始于古滇国。昆明一开始就是地方的。“昔日,这是中华帝国西南方向的天空下一个以传说和奇闻编织起来的面目模糊的地区。”它在正统的历史之外,却有着一个辉煌的青铜时代。“其青铜器具有中原从未出现过的独特风格,生动、具体、纪录片般高度写实的造型,完全是一部古滇社会生活的史诗。”这说明,昆明打一出现,就是一座生活之城。这种地方性跟昆明的少数民族分不开,可以说,昆明是由土著民族开创的城邦。“1382年是昆明历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明政府在这一年改中庆路为云南府,昆明成为云南首府,终于以昆明一名和省城纳入了帝国版图。”这时候人们才知道,原来昆明竟可以这样美,其景色之佳,堪比江南。昆明人的生活是慢的,个个都是“生活家”。“我喜欢这种历史,它与教科书中的历史完全不同。”因为它是一部活泼泼的历史啊。
另一个就是昆明的文化,可以称之为“市井文化”或“街道文化”。昆明的文化和大地联系在一起,人们在大地上劳作、游戏、追逐、停留。“昔日,昆明的节日大多数都是民间的,节日是日常生活和大地的颂歌,节日的目的是让人们感激和享受生活,意识到人和宇宙、自然、季节和万事万物的关系。使人敬畏大地、传统和祖先,感受永恒。”在这些节日里,人生多姿多彩。街道也在昆明文化里占据重要的地位。“这是一个生活在街道上的城市,街道不仅仅用来交通,它也是日常生活的天堂。”“天堂”不是高高在上的,就在脚下,踩在上面,踏实。街边有“茶馆、小吃摊、装着瓜果蔬菜的担子、闲人、做买卖的、儿童、妇女···”他们吆喝、交谈、讨价还价,好不欢快。
昆明的历史和文化,总与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
三
于坚写记忆中的昆明,又或者写作为一种“印迹”的昆明,是为了表达一种还乡的愿望。在《昆明记》的结尾,作者插入了几首关于滇池的诗:写于1979年的《滇池月夜》、写于1983年的《滇池》、还有写于1997年的长诗《哀滇池》和一首写于1980年的《献给外祖母的挽歌》。滇池是作者生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曾经是创作的源泉之一,也是成长摇篮;外祖母则是作者过去艰苦岁月里的温暖,已经成为了性格里柔软的一部分。这样的结尾绝不仅仅是一种纪念,而是一种更为强烈的愿望——还乡。海德格尔曾说:“诗人的使命是还乡。”在这里且不谈“使命”问题,单就“人”而言,“还乡”不是一种普遍的愿望么?具体意义上的故乡是回不去了,毕竟,人们几乎不可能像大马哈鱼那样,溯流洄游,但于坚借着《昆明记》表达他的态度,做出他的努力。
努力的方向有两个:其一,回到朋友;其二,回到日常生活。
于坚在《朋友是最后的故乡》里这样写道:“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朋友。故乡在他们的记忆里,心灵深处。你不必在昆明,在世界任何地方,遇到老朋友,你就回到了故乡。”“就人生来说,每个朋友都是在乡音里天然出现的。”“只有朋友,乡音未改鬓毛衰,记忆从活人口里说出来,像浇到干渴的鱼身上的水,即刻活泼泼的。”和老友在一起,“记忆像串珠似的,一颗接着一颗亮起来,照亮了时间的仓库,故乡像一座沉没在黑暗之水下的岛,升起来了。”《昆明记》中,“朋友”是以“昆明”的姿态出现的。在朋友那里,仿佛又一次回到了故乡。
何谓日常生活?《昆明记》中说:“日常生活就是人生最基本的生活,它以常识为基础。”“日常生活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在意义如此玄奥深邃、五彩纷呈的历史下面,它是支撑一切的东西,它是世界的河床,它不可能只服从于任何单向度的意义,如果一定要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修辞活动去暴力地摧毁它的无意义,让它立场、路线、爱憎起来,世界就要倾斜、倒塌。”孔子所说的“绘事后素”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而这种日常生活又和“神性”相关,这种“神性”不是“假大空”的,抽象的“神性”,而是去蔽之后重现于日常生活中的神性。“我要召唤的,是中国世界真正的神,日常生活的神。中国人一张普通的睡觉的床都要雕得百花盛开。让你睡在大床上感觉就像在天堂里面,在伊甸园里面,让你感觉到你是亚当、夏娃。”再想想那个“昆明”,不就是充满着日常生活的神性的城市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回到日常生活,也是回到故乡的方式之一。
四
于坚《昆明记》中的“昆明”不仅是回忆中让人向往的地方,那个“自然”,“日常”的城市,那个遍布玩场的城市,也传达出作者对昆明的历史和文化的认同,更重要的是,从中闪现出作者“回到源头”的思考,而这种思考也成为作者写作的立场和出发点。在这样一个求新求快,不断向前的社会,于坚这种“后退”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但正是这种“不合时宜”同样给失去“故乡”者带来一点慰藉不是么?即便没法证明“故乡”的存在,文字的温度又有谁嫌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