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的撒哈拉

我仰望蓬勃的枝桠,想象数个世纪以前就可能开始酝酿的根系,基因在土壤里辗转,生命交织成一束萌芽破土而出,从此它生死不惧,一生只守护着这一片土壤,根深蒂固,落叶归根。

此时正是南方微寒和烈日交错的时节,十月,我退掉了公寓租的房子,打包了十二个箱子,背着一个双肩包闯入了钢筋水泥的森林—上海。       

上半年的日子稍显得安逸,耐不住无处可去的无聊我只身去了欧洲和土耳其,轰轰烈烈的把积蓄挥霍一空才心甘情愿的打道回府。老娘无可奈何的帮我打理从欧洲淘来的家当。眼看我没个下文又跑去上海凑热闹,稳定的日子过不踏实,絮絮叨叨说我不懂事。我盘算着老娘快退休了,想要体现自身价值唯有带个娃消磨,而我这个不孝女只有走为上计。赶紧定好了上海的公寓,十二箱东西被顺丰小哥及时送到,我便也像模像样的找起了工作,埋入蝼蚁般的人群。白天上班奔走,披上都市白领的皮囊,斤斤计较着老板压榨的剩余劳动力。用电影和书籍替代生活在别处的念想。

柏拉图说过:“唯有哲学家为城邦之主,城邦方有生之希望,得见天日。”

我就在我的理想国里,念叨着老庄的道法自然,梦里花落知多少,想象自己是乌托邦的国王。回到家就是天堂,睡觉是最强烈的本能,偶尔记录点梦境,罗列点人格缺陷,可惜身边既没有周公也没有佛洛依德,只好自己拿自己解剖,诊断为精分之后看谁都有点心里异常。朋友们指责我的没心没肺,可知少了我的社交圈,依旧活力十足,我便也忿忿发个朋友圈:天下尽乐土,何为久留兹。

我喜欢到处流浪,也喜欢到处浪。三毛曾是我偶像,可是自从文艺女青年都开始膜拜她之后,我便拷问自己究竟符不符合文青这个标签,后来我终于和她们划清了界限,我在土耳其时,遇见过一个真正的文艺女,她计划两年的行程只带了一个包,再加一个尤克里里作伴,琴弹的不太熟练,但能把仅有的行李分一半给尤克里里,说明生命中文艺的比重至少占据了50%,她思考最多的东西是花费,聊的最多的也是如何省钱赚钱哪里便宜实惠,我理解她迫在眉睫的焦虑,她想尽可能多的让行程延长,也想证明自己生存的能力,她联络好了去黑海的船上餐厅打工,在海上住一段时间后再换一个城市边打工边生活。这是真的生活在别处,有种流浪的悲壮感跟自我陶醉,我相信她的包里肯定有一本书,关于探讨生命的意义之类,她所拥有的回忆的价值远大于我,她也一定会写作。这一切都是一个人感受自己存在的过程。她跟我坐大巴一路从卡帕吐到了伊斯坦布尔,面对她的坚强我有点自愧不如,难以想象她这么羸弱该如何走完战乱的约旦和埃及,她骨子里的倔强和闪躲的眼神像一只小鹿,这是她第一次远行。或许两年后归国时,她会变成一只高傲的羚羊,奔跑在辽阔的雪域,她很快就灵活的在我眼前消失了,没有道别。

如果形容我是一个神出鬼没的游侠,我更乐意接受。我助人为乐,爱打抱不平,就差仗剑闯天涯,黑白通吃,凑齐108将统领江湖好汉。初入上海就结交一批狐朋狗友,早把原先的酒肉朋友忘的一干二净。生意没做大,蹭吃蹭喝倒是一身本事,摩拳擦掌想在魔都淘金发家,估计又着了凡夫俗子的道,精神文明的建树丝毫没有长进,老板挥着皮鞭让我们扑向羊群,我悠哉悠哉晃进陆家嘴吃一嘴浦东的尘土,抬眼看看跟我一样眼神迷茫的人们在写字楼门前进进出出,仿佛隔着一道屏幕,我想,这就是生活在当下了吧。

转念想到那十二箱的行李真是祸患,这下可好,说走就走有了牵绊,在这陌生的城市竟莫名其妙生出了根,工作像个集装箱一点点填满名为责任的货物,计划书排到了一个月之后,同事叫苦连天喊着亚历山大,我估摸着成功的概率核算时间成本和边际效益,逃是逃不掉了,那就硬着头皮杀出一条血路再找机会浪吧。

住的地方也不大,就像是一个宾馆房间,挤挤攘攘也铺不下我的十二箱家产,只好把每天扔三件东西作为日程表计划挂在墙上,你一定认为我是个奇葩。别笑,更深层次的哲学意义聪明的人已经领悟到:断舍离。我想要自由,却被自己的物质所困,还画地为牢,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东西至今还没行使它神圣的职责,想想那个尤克里里姑娘一个背包就可以撑两年,难怪可以那么潇洒。只怪我喜新念旧,追随我而来的还有十几年前的笔墨纸砚,收藏的老茶饼还不放心丢家里怕被不识货的老娘当垃圾处理了,一箱子买了没来及读的书,无数用来装饰皮囊的衣服,连笔都有个一百多只想想自己脱离书写时代好像已有一个世纪。我为这些物件的离去举行一场场仪式,好像在树叶没掉落之时将它摘下,好像它们原本是我回忆的一部分只是在我丢弃的时候才会想起,一一告别吧,别再让物质成为自己的负累了。

我以为这个城市我不会停留太久,直到我遇见了晓。晓之所以成了我男友,就好比我在江湖闯累了总要有个客栈停留,晓就是那客栈老板,正好给了我一个疲惫时的落脚点,安逸舒适还可以跟我多聊些江湖趣闻,自从我进了他的客栈他这客栈就关门歇业只为我一人服务,还免费,乐哉。

我恳求阿婆把老宅的钥匙交给我,我拖着晓开车去度假,难得的出走,终于有了个伴。阿婆的老宅在一个农场,儿时的每个暑假,老娘都把我放养到那里,任我野蛮生长。白天去塘里钓鱼摸螺蛳,晚上去田间抓青蛙逮蛤蟆。最有趣的一次是一个鬼灵精的丫头,跟我说她找到一个秘密基地,带我去的话要我一辈子保守这个秘密,哈哈,拉钩上吊一辈子不许变。我就跟着她走啊走,走啊走,沿着田间的小路,走得迷失了方向时,她突然拉我钻进一处芦苇丛,我一下子惊呆了,我看见一处辽阔的湖面,像一个全新的世界在眼前铺展开,芦苇比我还高出许多,我抬起头看它们翩翩起舞随风摇曳,在湖边,在湖中央,夕阳下的水鸟匆匆掠过,我看见它嘴里叼着一条银色的鱼,还有,还有那荷包蛋似的夕阳,映照在微微泛起波纹的平静的湖面上,一切都那么静谧而美好,岸边是白色的砂石,光着脚踩上去是烫的,可是探脚进湖水里又是冰的。我们就坐在岸边,两个七八岁的孩子像大人一样讨论起人生的话题,你以后会去哪里,你长大要做什么,偶尔湖面扑通一声是大鱼跳起来偷听我们的谈话。后来那女孩早早随父母进城,我便时常一个人来到这被芦苇丛挡住的秘密基地,一坐一下午,发呆晒太阳,那么多个安静的下午,我就像一个打坐的僧人,将自己全然放空,在这样一个无人知晓的世外桃源里,我什么都不懂,但是似乎又懂得了很多,每个夕阳下壮烈的景色,都是我儿提时再难抹去的记忆,长大后回去的几次我再没找到那片湖,听说那片水库早已干涸,而我却常常梦见它。我迫不及待得带晓来到我梦中的地方,此时的农场几乎已经没有人居住,阿婆也搬进了城里,老宅一幢幢破败而空洞,阿婆的老宅堆着比人还高的煤堆,那是以前用煤炉烧水时攒的,家里有烧柴的窑灶,还有散发着霉味的古旧的箱子和衣柜。我使劲嗅着这里熟悉的味道,二十多年这里的味道依旧没变,我被记忆的洪流包裹着,味觉唤起我那些关于十岁以前的夏天的回忆,伴随着虫叫鸟鸣的田野间的晚间冒险,是神采奕奕的阿公给我打着手电,二十年前带我钓鱼捉虾的阿公,打起篮球不输年轻人的阿公,如今躺在病榻的年迈的阿公,那个我如今看一眼就忍不住要流眼泪的阿公哟,我回来了,时间带走了一切,只留下记忆了吗。

晓对这里仅仅是好奇,可能无法理解我为何一会兴奋到手舞足蹈一会又怅然到长叹连连,记忆的根没有从他心底长出来,阿公的英姿他没有看过,阿婆用柴火烧的拿手菜他没有尝过,水库的美景他没见过,水塘的蛤蟆他没捉过,半米长的大鱼他没钓过,啧啧,我比他富有多了。

晓哥哥你知道荷西吗?

那不是南京房价最高的地方吗?

滚。

去沙漠,去荒原,去海的地平线,习惯了形影单只,才会乐于向陌生人伸出友善的双手,文青总会说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而我觉得每个人都是一棵树,每个人都有根,即便是在异乡多年也会有念念不忘的故土和家园,即便在外打拼着成长着也都有梦见儿时场景的夜晚,即便是爱流浪的三毛也把根扎在了撒哈拉,那是她的一个标签,那是我用指尖敲打出的关于流浪的一个梦。

老娘退休之后潇洒了百倍,一边照顾阿公一边也会隔三差五的去某个海边或古镇留下批发来的毫无技术含量的到此一游式照片,拍照的是她新男友Pony。 而我的时间却越发紧凑起来,全国范围的奔波,睡眠被挤压到不够做一场完整的梦,有时候在展会上遇见一张似曾相识的画作会驻足良久,那画的就像我儿时的夏天,光影的色彩恰到好处,如果可以走进画里,我会找一棵树,静静倚着它坐一下午。

其实人这一辈子无非是学会两件事:在该认命的时候认命,在不该认命的时候反抗。你所做的所有的选择,都没有什么对与错,只关乎你想把自己的人生过成什么样。后来我还是跟晓分手了,客栈总归是客栈,我要的是一个目的地,而我跟他之间,隔着一个撒哈拉。或许下一个目的地处是一个被流放的中年人,也可能是一个在奋斗和焦虑中的青年有为者,又或许是一个对我而言稚气相投者,但是,我最终会扎根在哪里,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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