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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半局,中年危机并非戏言。
1970年出生的关女士,自2012年7月起在一家化妆品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4年后的2016年2月,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不再设置人力资源总监一职。随后,平时掌握其他人职场生杀大权的她,被解除劳动合同。
无奈之下,关女士将前东家告上了法庭。2017年5月,在法院判决的支持下,关女士回公司上班。但公司不安排工位,也不做工作安排。之后,在未经她同意之下,要求她去其他城市上班。随后,以关女士不服从安排、未按通知地点报到为由,再次与关女士解除劳动合同。
关女士又再次将前东家诉之法庭,结果如何?且看文末彩蛋。
关女士的遭遇,是许多遭遇劳动纠纷中年人的缩影。
北京西城法院副院长王元田透露,在北京市近三年来的劳动争议案件中,39至50岁的中年劳动者纠纷占比达到60.1%,已成为劳动纠纷的高发地。
六成!中年人已占领劳动纠纷高地
“人到中年不得已,保温杯里泡枸杞。”
这句玩笑话已成现实。脉脉数据研究院一份调查显示,58.5%的职场人能感受到中年危机存在,76.9%的41岁以上人群,遇到过职场“天花板”。
据王元田介绍,北京市近三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据显示,39至50岁的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占比,已由2017年的53.2%上升到60.1%,成为名副其实的劳动纠纷“主力军”。
他总结出了中年人劳动纠纷的三大特点:
一是以外企和民营企业居多,规模多为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在遭遇经营困难时,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不具备优势,员工认同感和归属感不足。
二是技术性行业、互联网行业、服务行业、IT业等新兴朝阳行业居多。这些行业更新换代快,结构调整频繁,人才供大于求,易产生职业震荡和成本调整。
三是用人单位变相解除现象突出。用人单位往往不会刻意辞退,而是以削减待遇、踢出核心项目、调岗、免职、竞聘落选等方面让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中层竟最易遭遇劳动纠纷
令人诧异的是,根据西城法院的梳理,中年人劳动纠纷案件中,涉诉劳动者大多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中层管理者,年薪多在50万元以上。
51岁的洪先生,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7年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先后被任命为办公室主任、国内承包部经理、成本核算部部长。本到了事业有成的时候,却意外在2018年5月接到免职通知。踢出独有办公室、不安排具体工作、工资待遇减半、年终奖停发……多次抗议无果后,洪先生于2019年3月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起诉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类似洪先生这样的例子,在中年劳动者纠纷案中很常见。
王元田说,这些涉案中年人具有四大特征:
一是入职长、资历久。大多涉案中年人都有10年左右的工作经验,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二是学历高、职位高。往往担任中层管理者以上岗位,具有一定知识背景和沟通技巧。
三是收入高、社会地位高。年薪大多在50万以上。
四是应诉能力较强。具备一定诉讼技巧,维权相对理性,相应胜诉率也较高。
各有原因 劳动纠纷举证难度大
从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法律层面,西城法院民四庭法官李曦对这些劳动纠纷的成因做了深刻分析。
首先,用人单位多是基于经济形势和成本调整作出的无奈选择。当用人单位利润受到挑战时,为了节省人工成本,便采用工资低的新员工替代老员工,老员工便成了被甩掉的包袱。
其次,中年人已过黄金劳动年龄。身体素质下坡、知识更新减速、工作热情冷却、职业规划迷茫、工作压力剧增是许多中年人在职场的现实境况。但由于高端职位难寻、转换跑道难度大等原因,半数以上的人依然会选择留在当前企业继续工作。
最后,“被离职”、“软离职”等情形举证难度大。“被离职”、“软离职”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的规定尚不完善,举证难度较大。调职调岗的合法性、合理性与企业经营自主权之间存在法律空白,成为劳动纠纷最常见的诱因。
破解“中年职场危机” 法官有话说
中年职场纠纷已较常见,中年职场人应该未雨绸缪,以备在遭遇不幸时能尽可能维护好自身权益。对此,李曦有话说:
一来需要跳出舒适区,克服职业倦怠并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及早制定长期职业发展规划,在一份职业面临“天花板”时,能从容切换赛道。
二来若不幸发生纠纷,要及时保留证据,第一时间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和职业成本。
最后,若遭遇解除劳动合同,职场人应合理评估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充分考虑机会成本,出理性决定。
李曦也告诫企业: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考核、调职调岗、调整工作地点应明确约定、及时告知。在解除、裁员或降薪前,需评估用工成本和及有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慎用劳动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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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在未明确关女士具体岗位、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工作地点,又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行为缺乏合理性。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需全额支付关女士工资。
编辑:颜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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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张晓光 王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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