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敌视法官?

每当出现法官被伤害的新闻报道,评论中总不乏一些对法官的污蔑之词,什么死有余辜,什么杀的痛快,什么不多杀几个……

看完这些评论,你会觉得这个社会很悲哀,没有丝毫的尊重生命,没有丝毫的尊重法律。

诚然,法官队伍中确实有个别的害群之马,要挟当事人,徇私舞弊,雁过拔毛。然而,绝大多数法官并不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社会还会出现对法官的敌视呢?

1.不了解。很多人对法官的误解源于不了解,不了解法官的工作现状和工作强度,不了解法律的规定,不了解他们眼中的事实是法律所还原不了的事实。他们可能仅仅是道听途说。

2.误解。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由来已久,自古就有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说法。而如今,看了两句法条就自认为懂法律的人太多了,他们带着对法律的误解去评判司法的裁判,他们眼中的错误其实不是错误。

3.私怨。有些当事人自己案子输了,不但不从自身找问题,不尊重事实和法律,总认为法官有倾向,法官收了对方的好处。因此,一旦出现法官被伤害的情况,他们就借此发泄。

4.个别法官确实不负责。负责并不意味着要担责,但不负责总要承担责任的。

5.害群之马的影响。这个就不多说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啊。


最后,为什么写这些内容,是因为最近一个朋友有一个案件一审取得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于是想让法官出一个判决生效证明,以便到有关单位办理判决确定的事项,就不用申请执行了。

可事与愿违,求爷爷告奶奶,法官死活不出,也不解释,当事人一地的无奈。

其实,法院内部是有证明判决生效的固定格式的,可就是不给你做,这不就是造成误解吗?!


互相尊重,活着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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