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薪酬做法

1.同岗同薪制或同级同薪制

相同的岗位或相同的级别,从组织层面的设计来讲看起来都一样。可是当岗位有了具体的、不同的人来做的时候,对组织来说,他们的绩效和贡献度还会是一样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他们的绩效有高有低,贡献有大有小。如果他们拿的薪酬一样,高绩效、高贡献的人一定会不平衡,这就是忽略了个体和岗位的价值。所以设计薪酬体系时,不能简单的基于岗位和等级,还要基于价值和贡献。

2.固定工资直接转为绩效工资

有些公司推行薪酬改革,员工本来是4000元的月工资,没有绩效考核。改革了之后,变成了每月有2000元是固定工资,2000元是绩效工资。这样改革之后,员工炸了锅。因为月度绩效考核很难拿到满分,只要不是满分,折扣之后,相当于员工每月的工资大概率会减少。这样的改革必然引起员工的反感。

参考的正确做法是,这种绩效薪酬的改革随着涨工资一起做。用员工涨工资的部分作为每月的绩效工资进行考核。比如该员工涨800元工资,原来4000元的月工资作为基本工资;新增的800元作为绩效工资,根据每月绩效考核结果折扣。

有些公司不论什么岗位、什么级别,绩效工资都是基本工资的一倍。这种做法也是有问题的,原因如下。

(1)不同岗位和级别对企业的价值和贡献度不一样,责任大小也不同。

(2)不同岗位和级别绩效评价衡量的方式和标准是不同的。

(3)有些岗位是很难做详细的、客观的量化考核的,比如行政文员、保安、后勤人员等。考核的主观因素太多,不宜让绩效工资占总薪酬的比重过大。

3.无限制的司龄工资

那么,对于已经有无限制司龄工资的组织,该如何改变呢?可选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彻底废除司龄工资,按照绩效结果做薪酬调整。

(2)对长期服务的员工,以荣誉、福利或适当奖励的形式体现。当然,建议不需要奖励“所有”,而是奖励“优秀”。比如,在年会上设置一个针对10年以上司龄职工的“特殊贡献奖”,由公司高层领导亲自颁奖和表彰,并发放精美的奖杯和奖品。

(3)如果领导层执意坚持要保 留司龄工资的话,可以给司龄工资设置上限。同时采取逐渐递减制,金额不宜过大,比如司龄工资最高加到10年,第一年加100元,第二年加90元,第三年加80元……到了第十年之后就不再增加司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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