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救?

昨天,有人转发了一篇文章,说妹妹为了救哥哥,打掉了自己的孩子。

这让我非常震惊,于是我说,这怎么行?

为什么不行?有人问?

夏虫不可以语冰。湖鱼不可以语海。三季人,你跟他理论说一年有四季,他会气死。

为什么呢?

这个妹妹为了救生病的哥哥的命把自己的亲生骨肉堕胎。这里暗藏的伦理道德观念,是很可怕的。

第一,兄妹关系,这个是血缘关系,但是,按照顺位来说,兄妹关系,没有自己的血肉关系的顺位高。也就是,自己的胎儿的顺位,高于兄妹关系。自己的孩子的生命,高于兄妹的生命。因为要救自己的哥哥的命而把自己的骨肉扼杀,这个要是搁国外,是犯罪,是要坐牢的。也就是说,妹妹肚子里的孩子也是生命,你没有权力随意处置。

第二,而且,妹妹的肚子里的孩子是与她老公的共同的后代,你没有权力自己随意判处孩子的死刑。即使她老公同意,也是犯罪。因为孩子不是你自己的私人财产,你没有权力私自处置孩子的生命。

第三,关于哥哥的命,既然他可以把自己搞成重病,我不管他对于妹妹的原生家庭多么重要,因为哥哥自己的责任,才会导致自己重病,医生是否能救回他的性命还是两说。也就是说,医生是不一定可以救回他的性命的。何况,如果妹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才可以救回哥哥的命,这本来就是一命换一命的事,杀死肚子里的亲生骨肉,本来就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虽然你有非常冠冕堂皇的借口,即使因此你哥哥获救,你也会愧疚一辈子。我认为,疾病都是病人自己造孽得的,所以,疾病其实就是上天惩罚造孽的人一种手段,这个叫天谴,救重病之人,其实就是违背自然规律,就是逆天。而新生儿就是顺天。你为了救一个逆天的人,而杀了一个自己的顺天的亲生骨肉,你还有理了?

第四,本来妹妹就是出嫁到了丈夫家的人。她怀上的孩子本来就属于她们夫妻所共同拥有的后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虽然这个概念非常的老土,但是道理却是非常简单。也就是说,妹妹是嫁入了老公的家门的人,却因为原生家庭的哥哥的命,夺了自己嫁入的老公家的孩子的命,理由是要去救原生家庭逆天哥哥的命。这个说明,妹妹根本就没有把自己的心交给丈夫的家庭。未来,妹妹在丈夫家庭的生活状况,堪忧。也就是说,妹妹更加看重的是原生家庭的关系,而没有把丈夫家的利益放在眼里。她还是原生家庭的人,没有成为丈夫家的人。

本来,妹妹肚子里的孩子,与哥哥的获救与否,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但是,有人混淆视听,故意将两件不相关的事情搁一起来颂扬,这个事情就有关系了。既然有关系,我们就要说一下道理。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妹妹打掉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去救患重病的哥哥的行为,是高尚的。我怎么看,都看不出她高尚在哪里。妹妹家的哥哥要获救,似乎妹妹打掉了孩子,哥哥就可以获救似的。你看,妹妹为了救哥哥,把孩子都打掉了。这个是道德绑架。妹妹肚子里的孩子,与救哥哥的命之间有关系吗?你怀着你的孩子,就不能救哥哥了?反过来,你打掉了你的孩子,就可以救自己的哥哥了?假借一个罪恶的行为去行一个看起来高尚的行为,确实可以忽悠到一些人,可恶。难道,妹妹怀着自己的孩子,及不能救自己的哥哥了吗?

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非常自私的人。当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身败名裂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的。比如那个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私自下车被老虎咬咬伤的人,直到今天她还在找借口推脱自己的责任,我晕车了,我以为我们从野生动物园出来了,以为没有危险了,所以我想自己去开车。就这么一个任性的决定,夺了她母亲的命,自己伤势惨重。试问晕车的人,还会主动要求开车吗?这个怀孕的妹妹也是如此,我以为我怀着孩子就救不了哥哥,我以为我打掉孩子就可以救哥哥。也许她也有难言之隐,试图掩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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