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惩治思想犯,自媒体却要惩戒人性

当雪崩发生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负有责任,那么,把雪花往一个地方吹的风向有没有责任呢?

法律不惩治思想犯,自媒体却要惩戒人性_第1张图片

1、

这两天打开公众号,关注的的号里有四分之一提到了江歌和刘鑫,充分反映了各自媒体捕捉热点的职业敏感度。

事件简单回顾(摘自互联网):

“2016年11月3日,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的公寓门前遇害。凶手是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刘鑫先江歌一步进门得以幸存。江歌死后,刘鑫没有参加葬礼,也迟迟没有面对江歌的母亲,讲述事情完整过程。悲痛欲绝的江歌妈妈在网上公开了刘鑫及其家人的全部个人信息,引发了大规模人肉搜索与骚扰。最近,视频栏目《局面》促成了江歌妈妈与刘鑫的见面,再次引发了舆论排山倒海般对刘鑫的谴责。”

蹭热点的公号中超过一大半表达了对刘鑫的嘲讽和愤怒,看文当刻,我心底也翻涌着愤怒。整体情况符合《乌合之众》所述,愤怒果然最容易广泛传播。

随着大众愤怒气焰的高涨,我不由得害怕起来,为什么悲剧发生以后三百多天,一个采访视频的导火索,燃爆了这么大规模的愤怒,点赞人数几十上百万,这是迟来的“群起正义”吗?自媒体们风向的威力之大更让我不寒而栗。

但,我想问问现在和未来的“雪花们”——

1、如果我们拥护了某些自媒体人裁决人性的召唤,刘鑫受不住舆论压力而选择轻生,我们会觉得“大快人心”吗?

2如果自媒体们发动的舆论导向有着调配社会(司法)资源的权力,甚至可以做出裁判,我们会放心吗?

让我们稍微回忆一下事情刚发生那会儿,并没有人在意江歌真正的死因是什么,评论里清一色都是批评妈妈送江歌去日本读书

“死了挺好的,不死也说不定是个日本特务,现在国内特务到处是,估计有三千万。”

“这就是去日本的报应,自作孽不可活。”

就连腾讯网的“社会”专栏里,也有一篇题为《她不顾亲友劝阻留学日本,最终倒在了日本武士刀下》的文章。

我们都欠江歌和她的妈妈一声郑重道歉,但是现在就是真相大白天下的时候吗?

舆论的轰炸会让刘鑫“翻然悔悟”还是会加剧她的“固执己见”?未来的走向我们不得而知。

有公号发文《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法律不惩治思想犯,自媒体却要惩戒人性。

我们一些自媒体们正在用看到的几篇报道加几段采访,试图草率地裁决人性、判定案情。试问在这个过程里,自媒体们保持了程序正义进行有效取证了解全部真相了吗?有没有在发布观点时进行添油加醋的主观描述混淆了读者的视听?

我们大多数人都对刘鑫的这些举动愤怒不已——“把江歌的妈妈拉黑,烫头发,买新包,和朋友出去吃饭,自拍发朋友圈”。

即使刘鑫做出了种种违背善意常人的举动,我们愤怒的这些细节不是断案的关键,也很难概括全部人性。

而我们很多读者甚至已经成为了这些冲动裁判的执行者。如果我们的愤怒加剧了这三个悲剧家庭的“不原谅”,这对江歌妈妈来说就是最好的结局吗?复仇和愤怒不该是这个可怜的母亲活下去的支撑。

如今,很多自媒体粉丝百万千万, 自媒体人们凭借对热点的嗅觉撒播出来的风口取向,真的可以有效调节到整个社会,让有限的司法资源丨舆论资源真正使用到社会正义最大化的事件上了吗?

一个案件的判决影响的不仅是当下的正义,还会对人们未来的行为产生引导作用

举两个例子:

① 一些人贩子该被千刀万剐,但法治精神为什么还会呼吁废除死刑?我们是不是该想得长远一些:当人贩子拐卖儿童后,不小心被人发现,他会想事情暴露自己反正会死,不如现在就杀人灭口埋尸荒野,逃之夭夭或许还可以死无对证。对罪犯非生即死的判决可能会扼杀受害儿童的生路。

所以在惩治犯罪的时候我们愿意用多一点理智的宽容,给未来的罪犯和受害者多留一些回头路。

② 江歌妈妈的微博,每天都会收到请求帮忙转发的评论或私信,有些内容非常悲惨。一方面我们的法治确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另一方面这些“刘鑫案”也让一些人看到了舆论裁决的便利。自媒体们能保证自己完全不被不良企图者利用吗?

2、

幸好,我也看到了一些守职业操守的自媒体人,在自己擅长的专业范围内做出“专业的论断”。

范例一:《江歌们,远离职场上的“刘鑫”们》 公号:瞎说职场

作者的论述也比较冷静:“其实很多事情可以理解。比如因为害怕锁死了房门;比如因为恐惧,直到警察出现才开门。

承认了又何妨?是,多了污点,朋友在外保护自己,自己却把房门锁死害死了朋友。但扪心自问,面对暴力,谁都有吓晕到小腿肚子发抖的时刻。”

以此为戒,说了几个职场法则,劝导我们在职场中远离和不敢承担责任的人。

表达得当。

范例二:《做个本分克制的旁观者,也是一种善良》公号:书单

作者说:熟悉“书单”的“书米”可能知道,我很少针对热点事件直接发言……

因为不忍。我不忍给已经如此激愤的群体情绪火上浇油;也不忍躲在电脑后边敲几行字,就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和她的家庭带来更大的困扰(没错,目前来看她应该受到谴责,可毕竟,真相还不完全清晰);

真相尚且缺席,有人却已经等不及了。

比如《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一文,评论区出现作者攻击味儿十足的言辞——

“如果是我的孩子,遭到这样的对待,我不会跟对方讲道理,我会杀人!!!”

而且,给这条评论点赞的人,至少超过了2万。

……

克制需要定力,真相需要耐心,可是挤在群体情绪的洪流中围观和议论却很便宜,哪怕骂错了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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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论很便宜,就是一朵雪花随风一飘而已,只是这千千万万的“随意”可以压垮的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遮羞布。我们都是劣迹斑斑的普通人,没有人可以坦然面对人肉以后的赤裸。

今天你骂刘鑫可能骂对了,明天你能保证骂对下一个“刘鑫”吗?

阮玲玉因人言可畏而死,还有很多活着的“阮玲玉”因流言扭曲了整个人生,甚至没有得到一声对不起。我们不该忘记死去的江歌也曾遭受流言,有些伤害是不可逆的。

即使你骂对了刘鑫,下一个刘鑫也在观望,看到了群体愤怒的样子,他可能选择更加逃避和掩饰。

恳请各位自媒体在自己“专业的范围”“定位的风格”内做出论断。不怕妖风四起、观点多元,读者还有空间自行判断,但我害怕替代读者理性思考的飓风一向,只为一场不知结局导向何处的愤怒狂欢。

让法官归法官,旁观者归旁观者。

重案审判,请组建专业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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