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学部纪律检查、评比的规定
一、教学区
1、在课上、做操、集会、升旗仪式等活动中,如做闲事、说闲话,迟到、早退,则见一人次扣班级1分。
2、班级随便不上课间操,见一次扣10分;学生旷课一节,扣5分。
3、上、下楼梯时狂奔,课间追逐,见一人扣1分;有骂人、打架等违纪行为,见一次扣5分。
4、学生不排队去食堂、宿舍,见一班级扣5分;队伍中,见一乱窜扣1分。
5、翻越围墙,离校出走,扣所在班级10分。
6、在教室、厕所、楼梯乱摸电器设备,损坏公物(包括楼梯扶手),除赔偿损失外,见一人次扣3分。
7、考试作弊,见一人次扣5分;学生顶撞老师,见一人次扣5分。
8、不按规定开、关空调,晚自习放学后不关灯、不关门窗、水笼头,除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外,见一次扣2分。
9、双休日、节假日负责组织学生安全回家,如出现安全事故或其它违纪事件,见一次扣10分。
10、在运动区、实验区、阅览室违反纪律,分别由体育教师、实验员、阅览室管理员按此规定扣分。
二、生活区
㈠、宿舍
1、班主任跟班送学生到宿舍,向生活老师点交人数并签字,否则扣2分。
2、学生进入宿舍后狂奔、喧哗、窜室,见一人次扣1分;打架或携带危险物品进宿舍(如国家管制刀具、打火机等)见一人次扣5分;私接电线或私用电器,见一人次扣10分。
3、不按时睡觉、起床,见一人次扣1分;损坏公物,除赔偿外,见一人次后3分。
4、熄灯铃响后,接打电话、听随身听、说话,见一人次扣1分。
5、不服从生活老师管理,与生活老师顶撞,见一人次扣2分。
6、未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书面批准,随便在宿舍不去上课,见一人次扣5分。
7、学生不得抽烟喝酒,则开除,扣所在班级5分。
㈡、食堂
1、吃饭时大声喧哗,敲碗击筷,见一人次扣1分。
2、抢先打饭或洗碗,见一人次扣1分;损坏公物,除赔偿损失外,见一人次扣3分。
3、不服从生活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见一人次扣1分。
三、校门口
1、学生进出本部门不戴进出证或胸卡,见一人次扣2分。
2、不服从门卫管理,见一人次扣2分。
四、检查办法
1、教学区:政教处随时检查。时间:每天课间操、课间,上课时不定时检查。
2、生活区:餐厅纪律由生活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检查、记载;公寓纪律由公寓中心负责检查、记载;校门口纪律由门卫负责检查、记载。下午课外活动,生活中心、公寓中心、门卫上报当日纪律检查记载表。
3、人人监督。设检举箱,鼓励学生检举在学校公共场所、教学区、生活区的违纪行为,则对被检举(且核实)的学生所在班级,按标准扣分,对检举者的班级,则加同样的分数。
4、检查方式:普查、抽查、全面查、专项查,严格按照标准扣分,填好当日纪律检查记载表,以点代面评价整个学部。
5、检查人员要公平公正,否则要追究责任,并扣除律贴。
五、公布、评比
每天下午课外活动后,政教处将各班教学区、生活区的纪律扣分情况(包括餐厅、公寓、门卫报来的扣分表)汇总公布(评比栏、广播、电视);每周末统计得分(100分减去每天扣的分),填入一周的评比栏;每月月底统计各班总分(把每周得分相加),排出名次,填入当月的公布栏。给初中部,高一、高二、高三、高四年级总分前两名的班级发循环红旗(“纪律第一,纪律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