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公众号:为你写一个故事(ID:raistlin2017),作者:雷斯林
最近,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在视频节目《言之有李》中提到,反对抗疫医护人员子女高考加分,称教育资源稀缺,应该保证高考的公平性。
我关注的一些博主,旗帜鲜明的反对李国庆,大骂他是个混蛋:
我以往,也不太同意李国庆先生的一些言行,但这件事上,我却和他看法类似。(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李国庆搞错了,一线医护人员一律加分的是中考而不是高考。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口误)
首先声明,我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自己也不用复读参加高考,所以这件事和我没有什么利害关系,不是因为动了我的蛋糕才反对,纯粹是自己的一些看法。
1,很多参与抗疫的人,并没有子女
这是北大第三医院的抗疫人员出征宣言,可以看到137名出征医护人员中,过半是90后:
深圳卫健委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数据中,也称这次抗疫过程,90后、00后是主力军,最积极:
山东共青团则这样写道:
多方信源交叉验证,可以说明,这次去一线抗疫的人员,大多数是90后、00后的年轻人。
从逻辑上也可以理解,至今为止,新冠肺炎重症感染者、死亡者,依然以中老年人居多,而医护人员又每天接触病人很容易感染,所以年轻人上一线比中老年人上一线要更安全。
那对于这些不到30岁,可能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的年轻人来说,他们大概率是没有孩子的,就算有孩子,孩子离中考、高考都还很遥远,最短的估计也要十几年。
更别说,现在中国年轻人的生育意愿并不高,我身边一些医生朋友表示又累赚得又少,根本不敢结婚。
然而这一政策,从字面上来看,只针对2020年参与中考的孩子家长:
所以能享受到的福利,才是真福利,在这种时候,用“以后给子女加分”的方式给他们奖励,有点类似空头支票。没享受到的一线医护人员,同样会觉得心里不平衡。
所以我不支持。
2,父母辈的功勋,用来奖励孩子,公平吗?
事实上我不但反对给医护人员子女加分,我同样反对大多数父母立功却给下一辈好处的奖励方式。
我们反过来看。
中国古代,因为法律还不健全,比如《史记·秦本纪》说:“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后汉书·杨终传》亦说:“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就是说秦朝的时候,刑罚很残酷,一个人犯罪,父母、兄弟、妻、子都要被处死。
而《汉书·刑法志》则写道:“孝文元年,诏丞相、大尉、御史,今犯法者己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勿取。至于当三族之人,依刑法志,先黥、劓、斩左右趾、答杀之;其后,袅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之人,又先断其舌,故谓之具五刑。”
这个太残酷了,就不翻译成白话了。
总之那会儿,有的罪名是要祸及全家的。放在现在,是不是觉得很野蛮很不讲道理?
一个人犯错,他的家人是无辜的,凭什么他的家人也要因此受罚?
所以到了近现代,无论诛九族还是夷三族的刑罚都消失了,甚至以前我们说的“父债子还、天经地义”的说法,也从我们的法律中消失了。
现在,我们的法律规定,只要你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就不用继承父母辈的债务,如果你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也只需要用遗产的部分去还债务就行了——法律不保护“父债子还”的说法。
因为我们觉得无论是丈夫与妻子,还是父母与孩子,在“丈夫”、“妻子”、“父母”、“孩子”这样的身份之外,他们都是独立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应该分开来对待。一个人犯错,不应该惩罚他的家人,他的家人是无辜的。
所以现在,那种最穷凶极恶的罪犯,网友会说“不要审判了,直接杀了吧。”,会说“死刑没用,要凌迟处死。”,就算是最法盲的网友,也很少会说“让他全家跟着他一起受罚。”
既然刑不及亲属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了。
那赏呢?我觉得既然刑不及亲属,赏也应该一样。
一个人立了功,做了贡献,当然要奖励,但这种奖励应该是针对他这个人本身的,而不应该针对他的家人或是孩子。
因为他的家人是没有功劳的,无功不受禄,不应该成为被奖励的对象。
唯一例外的,是那些已经牺牲了,没有办法对本人进行奖励的烈士,这时候才应该考虑他们的子女。
与之可以类比的是。
“如果军人参加抗洪救灾牺牲了肯定可以享受烈士子女加分政策,那没有牺牲的全员将士又是否能均享受到子女加分政策?这种措施带来的政策不稳定性,在以后又该如何解决?”
况且,《一线医护人员若干措施》中提到的一线医护人员,也很难做到公平。
比如冒着危险在医院打扫卫生的,清理危重病人废弃医疗垃圾的清洁工人。算不算一线?重不重要?
比如在武汉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冒着极大风险夜以继日修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的工人。算不算一线?重不重要?他们也有被感染的。
这个问题还可以无限问下去,最后得出的结论一定是同一个:
用加分来给抗议一线医护人员做福利,不合适。
3,比起孩子加分,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奖励他们
很多网友阴阳怪气,说不同意给医护人员子女加分,就是嫉妒,就是酸,就是小人,就是见不得人好,就是动了我们蛋糕了:
我反对这种说法。
读过我之前文章的应该知道,我说这些,不是反对给一线抗疫人员福利。
恰恰相反,在“中考加分”这一政策出来之前许久,我就写了我对我们的医护工作者,怀着万分的愧疚和惶恐等很多文章,表示比起荣誉,应该给这些勇敢的医护人员更多福利。
但这些福利,不应该是加分。
这些福利,可以是涨工资,可以是提职位,可以是带薪休假,可以是一次性大量的物质性奖励——这些不但是在奖励这些医护人员本身,而且也更有普适性,每个人都能享受到。
最关键的是,这些奖励应该由国家出,或者退一步来说,应该由大企业、富人、或者至少由我们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来出。用我这次疫情捐出去的几千块钱也好,或者国家强制让我再出些钱用来给一线医护人员发福利,我都没意见。
因为我觉得我生活挺好的,应该为这些抗疫人员做些什么。
但是如果中考降分录取,大学优先录取,在名牌高中、名牌大学录取名额不变的情况下,利益受损的是谁?
大概率不是那些家庭条件好的孩子,现在留学潮盛行,那些孩子被挤掉名额,完全可以出国念书,一样有出路。
真正利益受损,付出代价的,更多的会是那些贫寒子弟——中考、高考已经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他们的父母并不是不想为国家做贡献,而是实在没办法做医生,这个代价,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
4,这同样适用于其他的一些加分政策
比如给少数民族加分的初衷,是为了一些偏远地区教育不行实行的一种平衡策略,但这种策略现在已经发展到在同一个课堂上课的两个孩子,一个有加分一个没有。这同样不合理。
还有烈士子女加分,是因为已经奖励不到本人身上了,但同样也有很多声音,支持把对烈士子女的加分奖励,变成其他一些奖励,比如国家每个月提供金钱支持、心理辅导,国家帮助烈士来抚养他们的子女。
归根究底,很多人并不只是反对给一线抗疫人员子女加分,他们反对的是一切中高考加分政策。
如果说奥数、奥物、计算机等一系列竞赛,还是在“不拘一格降人才”,是在给那些偏科但会成为人才的人一个机会的话,那其他的加分政策,说到底就是一种不公平。
包括但不限于少数民族加分、外国人降分等等。
遍观历史,曾经统一考试加分,是国家进行奖励的一种重要方式。
1950年,教育主管部门就规定,高校招生对于“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差,得从宽录取”。这一政策体现了照顾性与鼓励性兼顾的原则,符合当时的人才选拔环境和制度。
1956年,高等教育部学生管理司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1956年暑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则进一步规定了优先录取的分数控制幅度,要求“在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或相近(指总分少20分左右)时,就应该优先录取”。这一时期的分数控制幅度掌握得还算比较好。
1978年以后,国家加大了人才选拔的力度,不再对工农成分学生及革命干部子女进行照顾,而是对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实行高考分数优惠政策。从1983年开始,更是规定对获得地区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以及高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的队员,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可提上一个分数段投档。
还有很多其他奖励性质的加分政策,也多半是1987年以前制定的。那时候国家一穷二白,物质条件不富足,通过加分的政策给予奖励是可以理解的。
但现在已经2020年了,三十多年过去了。
当今的中国,已经是一个一只脚迈入发达国家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了。现在比起加分,我们现在多了许多奖励的方式,实在没必要用损害一部分弱势群体利益的方式,来奖励另一部分群体。
这不但会引起社会不满,更容易激化医患矛盾。现在“寒门再难出贵子”已经是个挺普遍的话题了。
现在医患矛盾已经很尖锐了,实行这样的政策前,应该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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