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小感

一本《富兰克林自传》一下子跳了出来。如果我没有记错,富兰克林就是小学自然课本那位放风筝引雷电的仁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如同很多成功人士,总是一个极度贫寒的开始。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1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当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强烈的求知渴望和热情,让他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刻和金钱来实现读书的梦想。他用最少的伙食费来维持最简单的生活,用最少的花费干最多的活,把读书当成自己一生唯一的最大的娱乐。于是,年纪轻轻的他就通晓英语、法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拉丁语,熟悉了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科技等

也许我该哭晕在厕所,学了十多年的英语,依然无法达到熟练。《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百万绝对不是偶然,一句“坚持”道出了多少鲜为人知的血腥。《当幸福来敲门》说你如果有梦想,就要去捍卫她。《风雨哈佛路》在她的人生里面,勇往直前的奋斗是永恒主题。而我这些年,捍卫了什么?又坚持了什么?是否勇往直前了?

你对自己的命与运有更多的主动权。我命由我不由天,运为你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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