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性

 人性的複雜性,在於,自然人和社會人的衝突。作為自然人,我們本能地趨利避害。而作為社會人,為了整體趨利避害,需要有法律和道德約束我們的行為,要把自然人的趨利避害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這意味著一定程度的壓抑。

 在平常事件中,利不大,害也不大,我們不需要過分壓抑。而在一些重大事件,比如獲得或失去生命,這種壓抑將受到考驗。人性的複雜性在此迸發。往往平常控制得當的“好”人,會成為難以自控的“壞”人,而且做出“不好”行為的動機,也與壓抑的內容、過程和程度有關。當然,也有“壞”變成“好”人的時候,這都是壓抑的釋放。這也與價值觀(或者信仰)的轉變和自制力有關。

 為什麼有人在場和沒人在場我們表現得不一樣?因為一個人,我們是自然人,可以淋漓盡致地放肆自己的本能。而有別人在場,我們是社會人,需要表現為社會或團體的一分子,我們有責任維持團體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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