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谁保护?

最近老是无病呻吟,无非就是自己的心情好坏,昨天,突然想停止。即便是写,那就写些有意义的,值得思考的事。

另外,要赶紧吸收东西,要不然,这流水账的文也怕流不了多久了。自知之明还是要有的。

进入我想说的正题。银行、贷款人、担保公司、反担保。简单的说,这里面除了反担保不得利益之外,其余的都是受益的。

反担保的形式多样。如房产、机器设备、自然人保证、股权质押、存单质押、专利等十多种。一般而言,大多都是自然人保证。

其它的暂不讨论,就讨论小范围的自然人保证。自然人保证大都是起反担保的作用。而反担保是担保的又一道安全措施。

银行是不做亏本的买卖,存入放出是他们盈利的基本手段。他们也是有放出任务的,尤其是特别大的单,都争相为其办理手续。也有失手的时候,就是几千万的大单就剩光干司令一个,任凭你如何折腾,钱是没有的。

尽管有飞走追踪不到的钱,但一般来说,他们做的是稳打稳的生意。不是由担保公司保障么!

担保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灯。名义为其担保,实则是数钱数到手抽筋。几乎有一半银行贷款都由担保公司做业务(保守的说)。担保公司也是猴精猴精的,既知道担保有风险,那就转嫁风险。

反担保就是他们的保障。担保好歹有协议或是合同,且受法律保护。而反担保,只能任其宰割。反担保的自然人一般都是凭信任、私交来无常担保的。往往这种信任的关系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周围为贷款人还款的不在少数。家破人亡的比比皆是。那么,我们的信任值多少钱?

现在,若你是反担保人,具备强大心里素质是必要的,有最坏打算也是必要的。一旦你是反担保,就意味着你随时都有可能承担债务。

为了降低风险,反担保成了贯彻整个业务的成败关键了。

不是说自然人担保不可以,而是自然人担保太缺乏安全感了。凭什么反担保要承担债务责任,担保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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