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13:大公司的混招

Netflix成立于1997年,当初它的主营业务是递送到门的电影DVD租赁。它的商业模式是每月支付会员费来享受DVD直接送到家的服务。

他在和百视达连锁电等竞争对手的战斗中表现很好。

之后它新增了网上流媒体的电影业务,这样她的顾客就可以用网上点播或者DVD的方式来观看电影。这一商业策略严重打击了百视达。Netflix的股票一路高升,到2011年7月股价飙到了300美元。

接下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公司向所有客户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宣称为了用户好,进行新的收费方案。但这方案与原来的方案相比,每月租一张DVD的会员租金实际上涨了60%。

顾客的投诉如雪片般飞来,股价也暴跌51%。公司的CEO不得不出来道歉,并纠正这一错误做法。他宣布把公司一分为二,一部分专营DVD,另一部分专营网上流媒体点播。

然而这一做法是火上浇油。以前只需要一个账号,现在就必须要用两个账号,然后付两次会员租金,结果公司的股价又跌了7.4%。

这张图是Netflix出事前后的股价变化。

Day 113:大公司的混招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他为什么出此昏招呢?如果它事先做一些简单实验就可以避免这种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形象的重大损失。比如原本它可以在一个小城市里先试验看一下客户的反应。然而它却什么都没做,直接把这个决策强加到全部用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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